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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處決犯人爲何講究秋後問斬和午時三刻行刑

來源:飛飛歷史網    閱讀: 1.34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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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看古裝電視劇,讀明清小說時,經常有在處決犯人的時候提到“秋後問斬”和“午時三刻開斬犯人”的情節。比如明代小說《西遊記》中第九回裏描述魏徵要斬涇河龍王,“卻說魏徵丞相在府,夜觀乾象,正爇寶香,只聞得九霄鶴唳,卻是天差仙使,捧玉帝金旨一道,着他午時三刻,夢斬涇河老龍。”爲什麼古代執行死刑要選擇特定的時間呢?具體有什麼講究?

古代處決犯人爲何講究秋後問斬和午時三刻行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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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關於秋後問斬

從春秋時期開始就有“賞在春夏,刑在秋冬”的說法,中國歷史上的朝代一般用的也是秋冬刑,除謀反、謀大逆等罪犯即時處死外,其他的死囚均待秋季霜降後至冬至前進行。

隋唐以後,重案要案一般需中央複審複覈,死罪更要多次復奏後由皇帝親筆勾決,所以古代對死刑的審覈和執行是非常嚴格的,基本上不會出現有些電視劇演的那樣一個縣官判死刑然後去監斬了。

明清兩代又引入了"秋審""和"朝審"制度。每年霜降後十日,三法司同三品以上高官會審京畿附近的死囚,稱爲"朝審";而每年八月中旬複審各省死刑案件則稱爲"秋審",朝審與秋審後把死刑案分爲情實、緩決、可矜、留養承祖四類,除情實類由皇帝勾決後執行死刑外,其他三類均可免除死刑。

古代處決犯人爲何講究秋後問斬和午時三刻行刑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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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死刑一般是在秋冬季節,這與古人的自然神權觀念有關,即順應天意。春夏是萬物生長的季節,而秋冬是樹木凋零的季節,象徵肅殺。人的行爲包括政治活動都要順應天時,否則要受到天神的懲罰。處決犯人也是如此。然後又有冬至後不殺,秋分前不殺這些說法,所以總體上來說,死刑犯是能不殺就不殺的,而且清朝刑罰裏邊說的“斬立決”什麼的,一般也是秋後,而不是立刻拉出去砍頭。當然也有例外,有些刑罰是不等時間的,比如十惡不赦的那些重罪。

2、關於午時三刻

這裏的刻不是我們現在用的刻,古代一晝夜24小時,分爲100刻(一刻相當於今天的14.4分鐘)。午時三刻就是11點43分12秒到11點57分36秒的這一段時間。當然,當時的計刻不可能那麼精確,也就是說大致相當於午時(正午)之前的一刻鐘。

古代處決犯人爲何講究秋後問斬和午時三刻行刑 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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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時三刻,太陽掛在天空中央,是地面上陰影最短的時候。這在當時人看來是一天當中“陽氣”最盛的時候。古代一直認爲殺人是“陰事”,無論被殺的人是否罪有應得,他的鬼魂總是會來糾纏作出判決的法官、監斬的官員、行刑的劊子手等等和他被處死有關連的人員。所以在陽氣最盛的時候行刑,可以壓抑鬼魂不敢出現。這應該是習慣上“午時三刻”行刑的最主要原因。

那麼,是不是古代法律規定真的如小說中那樣是在“午時三刻”行刑的呢?並非如此。唐代的法律明確規定,只能在未時到申時這段時間內(大約合今下午一時到五時之間)行刑。並不是“午時三刻”。而明清的法律只是規定了和唐代差不多的行刑的日期,對於行刑的時刻並沒有明確的規定。

既然法律並沒有明確的規定,明清小說裏“午時三刻”行刑的說法就應該只是當時官府的慣例,或者是說書人、寫書人的普遍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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