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野史傳聞 > 奇聞異事 > 元宵節竟是宋朝人的狂歡節 比春節還熱鬧呢!

元宵節竟是宋朝人的狂歡節 比春節還熱鬧呢!

來源:飛飛歷史網    閱讀: 1.33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對於生活在宋朝的人們來說,最盛大、最隆重、最熱鬧的節日,並不是春節,而是元宵節。

東風夜放花千樹,一夜魚龍舞

“正月裏,正月正,正月十五鬧花燈。”說起正月十五元宵節,我們必想到花燈。元宵放燈的習俗興於唐而盛於宋。唐代放燈時間爲三天(從正月十四到正月十六),趙宋立國後,宋太祖於乾德五年正月下詔:“上元張燈舊止三夜。今朝廷無事,區宇乂安,方當年谷之豐登,宜縱士民之行樂。其令開封府更放十七、十八兩夜燈。後遂爲例。”將元宵放燈時間延長至五天。南宋淳祐年間,又增爲六夜,正月十三日就開始放燈。

而元宵放花燈的節日氣氛,老早就開始醞釀了。才過了冬至,在汴京宣德門前的御街上,開封府早已用竹木搭好了用於放燈的棚樓,飾以鮮花、彩旗、錦帛,掛着布畫,“皆畫神仙故事,或坊市賣藥賣卦之人”,這種棚樓叫作“山棚”。

元宵節竟是宋朝人的狂歡節 比春節還熱鬧呢!

從歲前開始,汴京御街兩廊每天都有各色藝人表演各種娛樂節目:魔術、雜技、說唱、歌舞、雜劇、蹴鞠、猴戲、猜燈謎,“奇巧百端,日新耳目”,節目單絕對比央視春晚的要豐富得多、精彩得多。《東京夢華錄》收錄了一份當時最受歡迎的節目名單與藝人名錄:吞鐵劍的張九哥;演傀儡戲的李外寧;表演魔術的小健兒;演雜劇的榾柮兒;彈嵇琴的溫大頭、小曹;吹簫管的黨千;作劇術的王十二;表演雜扮的鄒遇、田地廣;築球的蘇十、孟宣;說書的尹常賣;弄蟲蟻的劉百禽;表演鼓笛的楊文秀。

隨着元宵節臨近,人們又在御街山棚的左右,擺出兩座用五彩結成的文殊菩薩與普賢菩薩塑像,身跨獅子、白象,從菩薩的手指,噴出五道水流——這是最早的人工噴泉裝置吧!從山棚到皇城宣德門,有一個大廣場,官府在廣場上用棘刺圍成一個大圈,長百餘丈,叫作“棘盆”。棘盆內搭建了樂棚,教坊的藝人就在這裏演奏音樂、百戲。遊人站在棘刺外面觀賞。

到了放燈之期,山棚萬燈齊亮,“金碧相射,錦繡交輝”。上面站着身姿曼妙的歌妓美女,衣裙飄飄,迎風招展,宛若神仙。山棚還設置有人工瀑布——用轆轤將水絞上山棚頂端,裝在一個巨大的木櫃中,然後定時將木櫃的出水口打開,讓水流衝下,形成壯觀的瀑布,燈光映照之下,甚是好看。宣德門樓的兩個朵樓,“各掛燈球一枚,約方圓丈餘,內燃椽燭”。“諸坊巷、馬行、諸香藥鋪席、茶坊酒肆,燈燭各出新奇”,“有燈球、燈槊、絹燈籠、日月燈、詩牌絹燈、鏡燈、字燈、馬騎燈、鳳燈、水燈、琉璃燈、影燈”,等等,燈品之多,讓人目不暇接。

元宵節竟是宋朝人的狂歡節 比春節還熱鬧呢! 第2張

南宋臨安府的元宵節慶,也是早早就拉開了序幕。時序才進入冬季,街市上已開始銷售各種漂亮的花燈,“天街茶肆,漸已羅列燈球等求售,謂之‘燈市’”。“一入新正,燈火日盛”,正式的鬧花燈時間尚未開始呢,市民們已先試着放燈。

街市上出現了很多支歌舞隊,表演“傀儡、杵歌、竹馬之類”的節目,她們“首飾衣裝,相矜侈靡,珠翠錦綺,眩耀華麗”。貴邸豪家經常邀請這些歌舞隊前往表演。杭州三橋等處,“客邸最盛,舞者往來最多”,每夕華燈初上時分,客人到酒樓飲酒,“則簫鼓已紛然自獻於下”,只要不多的一點賞錢,便可欣賞到精彩的表演。“終夕天街鼓吹不絕”,節日的濃烈氣氛,“自此日盛一日”。

轉眼就到元宵放燈時候。每夕入夜之後,從大內到坊間,各種花燈爭奇鬥巧。宮廷的花燈無疑最爲豪華,某年宮禁制作的“琉璃燈山”,高五丈,上面有各式人物,由機關控制,活動自如。至深夜,則“樂聲四起”,“放煙火(即煙花)百餘架”。

民間也是“家家燈火,處處管絃”,“燈品至多”,“精妙絕倫”。走馬燈,“馬騎人物,旋轉如飛”;珠子燈,“以五色珠爲網,下垂流蘇,或爲龍船、鳳輦、樓臺故事”;羊皮燈,“鏃鏤精巧,五色妝染,如影戲之法”;羅帛燈,“或爲百花,或細眼,間以紅白,號‘萬眼羅’者,此種最奇”。有一種“無骨燈”,渾然是一個大玻璃球,非常奇巧;還有一種名爲“大屏”的巨型燈,“灌水轉機,百物活動”,用水力驅動旋轉。“又有幽坊靜巷好事之家,多設五色琉璃泡燈,更自雅潔”,如花女眷,“靚妝笑語,望之如神仙”。

元宵節竟是宋朝人的狂歡節 比春節還熱鬧呢! 第3張

西湖諸寺,以靈隱山上天竺、中天竺、下天竺三寺“張燈最盛”,而且,“往往有宮禁所賜,貴璫所遺”,“都人好奇,亦往觀焉”。宋人說,“君王不賞無人進,天竺堂深夜雨時”。清河坊的蔣檢閱家、張府等富家林苑,不但掛出“異巧華燈”,還放煙花,唱雅戲,“笙歌並作”。這些私家林苑是對外開放的,遊客可以進來觀賞,“遊人仕女縱觀,則迎門酌酒而去”,林苑主家還會向客人提供“奇茶異湯,隨索隨應”。怪不得“遊人玩賞,不忍捨去”。杭州各大酒樓也點起燈球,“喧天鼓吹,設法大賞,妓女羣坐喧譁,勾引風流子弟買笑追歡”。

宋朝人的元宵夜,恰如辛棄疾《元夕》詞所形容:“東風夜放花千樹。更吹落、星如雨。寶馬雕車香滿路。鳳簫聲動,玉壺光轉,一夜魚龍舞。”

奏舜樂,進堯杯,傳宣車馬上天街

元宵節在宋代發展成最熱鬧的世俗狂歡節,跟市民文化的興起、商品經濟的繁榮,以及宋政府對元宵鬧花燈的贊助是息息相關的。

與元代“每值元夕,雖市井之間,燈火亦禁”、明朝因“正月上元日,軍民婦女出遊街巷,自夜達旦,男女混淆”而“痛加禁約,以正風俗”的做法不同,宋政府對於元宵節的國民狂歡表現得非常寬容,誠如宋太祖所言,“宜縱士民之行樂”。北宋時,應天府倒發生過一出“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故事,但這個故事在流傳的過程中走了樣,事情的真相其實是:應天府留守田登,名字與“燈”諧音。下屬爲避諱,遇到“燈”字一概改爲“火”字。“忽遇上元,於是牓於通衢:‘奉臺旨,民間依例放火三日。’”臺諫官獲悉此事,立即彈劾,田登因此被罷了官。宋朝從未有“不許百姓點燈”的事情。

恰恰相反,民間放燈一直受到宋政府的鼓勵。南宋時,依照慣例,元宵期間,臨安府會蠲免公租房的三日租金;從正月十四日起,官府每天都要給各支歌舞隊發錢發酒,以資犒賞;每至傍晚,臨安府還要差人到各家各戶詢問:點燈的油燭是否夠用。若不夠,官府“各給錢酒油燭,多寡有差”,領取酒、燭到升暘宮,領取錢到春風樓。

到了放燈最後一夜,即正月十八日晚上,臨安府尹要出來拜會市民。每當這個時候,府尹大人就坐着小轎,在舞隊的簇擁下,招搖過市,“簫鼓振作,耳目不暇給”。臨安政府的“吏魁”跟在小轎後,揹着一個大布袋,裏面裝的都是“會子”(紙幣),每遇到在杭州城做生意的商民,便給他們派錢,每人數十文,祝他們新年生意興隆。這叫作“買市”。不要以爲這是我編出來的,《武林舊事》有記載:“吏魁以大囊貯楮券,凡遇小經紀人,必犒數十,謂之‘買市’。”有一些狡黠的小商人,用小托盤放着梨、藕數片,在人羣中鑽來鑽去,重複領賞,官府也不去計較。

宋朝的元宵節還有一個慣例:天子與民同樂,以示親民。一首宋代小詞寫道:“奏舜樂,進堯杯,傳宣車馬上天街。君王喜與民同樂,八面三呼震地來。”說的便是宋朝皇帝在宣德門與民同過元宵的情景。每年的正月十四(或十五,或十六)之夜,皇帝都要“乘小輦,幸宣德門”,觀賞花燈;隨後,“駕登宣德樓”,宣德樓下早已搭好一個大露臺,諸色藝人在露臺上表演相撲、蹴鞠、百戲等節目,皇帝坐在樓上欣賞表演,“宮嬪嬉笑之聲,下聞於外”;“萬姓皆在露臺下觀看”,先到宣德門下的市民,“猶得瞻見天表”,得以近距離一睹龍顏。

元宵節竟是宋朝人的狂歡節 比春節還熱鬧呢! 第4張

這時候,叫賣“市食盤架”的小販守候在門外,等着賞燈的嬪妃宣喚,皇室中人叫買小吃零食,出手非常大方:“妃嬪內人而下,亦爭買之,皆數倍得直,金珠磊落”。有些幸運的小販,一夜之間就發了財,“有一夕而至富者”。

北宋徽宗年間,皇室還在皇城端門擺出御酒,叫“金甌酒”,由光祿寺的近千名工作人員“把着金卮勸酒”。“那看燈的百姓,休問富貴貧賤老少尊卑,盡到端門下賜御酒一杯”。侍衛呼喝提醒遊人:“一人只得吃一杯!”

話說有一年元宵,某女子游了皇城後,已是深夜時分,見端門擺着“金甌酒”,也飲了一杯。飲酒後,又順手牽羊將金酒杯塞進了懷裏,想偷走。誰知被皇室衛士發現,一把抓住,問她爲什麼偷東西。女子說:“妾身的夫君平日管得嚴,我今天喝了酒,面帶酒容,回家後夫君會不高興的。我將金盃帶回去,做個證物,說是皇帝御賜的酒,夫君就不敢有意見了。”只聽隔簾有人笑道:“將金盃送給她罷。”簾後那個說將金盃送給女子的人,便是宋徽宗。

這個故事記錄在宋人万俟詠《鳳皇枝令》詩的序言中,應該是可信的。後來又被改編進話本《宣和遺事》,就更有戲劇性了:“宣和間,上元張燈,許仕女縱觀,各賜酒一杯。一女子竊所飲金盃,衛士見之,押至御前。女誦《鷓鴣天》雲:‘月滿蓬壺燦爛燈,與郎攜手至端門。貪看鶴陣笙歌舉,不覺鴛鴦失卻羣。天漸曉,感皇恩。傳宣賜酒飲杯巡。歸家恐被翁姑責,竊取金盃作照憑。’徽宗大喜,以金盃賜之,令衛士送歸。”

元宵節宋朝君主登上宣德門樓看花燈,當然不是貪圖聲色享受,而是“秀親民”,用宋仁宗的話來說:“朕非遊觀。與民同樂耳。”

宮廷野史
演義趣聞
奇聞異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