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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的忠與奸:爲何古代商人多看重信譽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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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味甘,大熱,有毒。偏能駐顏,採則流潤,善療飢,解困厄之患立驗。

商人的忠與奸:爲何古代商人多看重信譽二字

貪者服之,以均平爲良;如不均平,則冷熱相激,令人霍亂。

其藥採無時,採之非理則傷神。

此既流行,能召神靈,通鬼氣。

若服之非理,則弱志傷神。切須忌之。

——[唐]張說《錢本草》

俗話說“無商不奸”。此言一語道破商人唯利是圖的嘴臉。然而,此言畢竟也說得太滿了,沒有留下絲毫餘地,倒讓人覺得對商人而言也是不公平的。人分三六九等,商人豈能一言以蔽之?

古代商人地位是低下的,這是因爲那時是農業社會,而且有些商人確實唯利是圖,然而,另一方面,這也促使有些商人立誓以誠信的面目出現。

如此兩個極端放在一起來看,就別有風味了——

秤與定盤星

西周建國時期的召公,傳說活了一百多歲,西周銘文中有這樣的記載:“如召公壽,如參壽”。這裏的“參”是星的名字,二十八星宿之一,也就是人們通常所說的壽星。關於壽星確切的文獻記載,最早見於西漢的《爾雅》,接下來東漢的《漢書·律曆志》中也有記載。至於福星與祿星,則很少有文獻單獨解釋。民間總是習慣把福星、祿星、壽星並稱爲三星,亦稱三大吉星。

這三大星在中國人的觀念中非常重要,缺一不可。不到萬不得已,沒有誰肯輕易拿它們說事兒。

或許是商人們爲了表明自己公平買賣的決心,三大吉星被當成了賭注。這還要從中國的老秤說起——

“半斤八兩”一詞兒中的半斤與八兩並非遞進關係,而是等同置換關係。這表明我國早期的度量衡中,是以十六兩爲一斤的。現在偶爾可以在舊貨市場看到中國的老秤,秤桿上便有十六個刻度,每個刻度代表一兩,每一兩都用一顆星來表示。

這十六顆星都是有來頭的——秤桿上的七顆星是代表北斗星,六顆星代表南鬥星,除這十三顆星外還餘三顆星,分別代表福、祿、壽三星。如果商人給顧客稱量貨物少給一兩,則缺“福”;少給二兩,則表示既缺“福”還缺“祿”;少給三兩,則“福”“祿”“壽”俱缺。

這可以稱得上是了不起的毒誓了。

在桿秤提繩和福星之間有顆大星,當秤砣掛在這一位置,秤盤又無任何東西時,提起提繩,則兩邊重量相等,秤桿平衡。這顆大星則叫“定盤星”。“定盤星”則被賦予了公平、公正、公開之意。

我國歷史上,最早談到秤的人是諸葛亮,他說:“吾心如秤,不能爲人作輕重。”他做的不是市井小買賣,而是治國安邦的大生意。

重信義的商人

古代許多商人對於信譽二字看得很重。這和中國傳統的教育有關,在儒家思想爲主流的封建社會中,不論是一個人還是一個企業,想要長久立足,信譽是最重要的。

《摭青雜記》有過一段動人的記述:宋代東京樊樓旁邊,有一家小茶坊,鋪面瀟灑,器皿雅潔,買賣十分興隆。北宋熙寧元豐年間(公元1068~1085年),一位姓李的士人與朋友在此店飲茶,匆促之間,將一個裝有幾十兩黃金的錢袋遺落在桌子上走了。數年之後,李某再次來到這個茶館,與同行的朋友提起這樁往事。店主聽見,立即插話說:“官人所說的這個錢袋,被小可拾得。如果你說的數額相符,便可領去。”李某極爲吃驚,興奮地說:“店家果真拾得,我當奉送一半。”店主笑而不答。

茶坊中有個小閣樓,店主扶梯而上。只見樓上收藏了大量顧客遺失之物,有雨傘、木屐、衣服、器皿之類,每一件都用紙條標明:某年某月某日,某種形狀的人遺失。店主在樓角尋得一個小包袱,仍原封未動,取下樓來詢問李某。李某報了包中黃金的塊數和重量。當面打開檢點,所言相符,店主立即全數交還失主。李某取出一半要送給這位至誠君子。店主卻推辭說:“小可如果重利輕義,早就全部藏進自己腰包裏了。”於是,李某感激萬分,在座的顧客們也都以手加額,大爲稱頌。

名聞海內的晉幫商人也十分重視商業信譽。史書記載說山西商人“輕財尚義,業商而無市井之氣”。他們內部非常重視職業道德教育,並有嚴格的懲罰措施。如果有一人搞欺詐行爲,則爲同行所恥,鄉里所鄙,親人所指,並失去經商權,也無臉再回故鄉。因此弄虛作假者很少。這樣一來,晉商就樹立了自己的口碑,這種口碑的樹立決不是靠花多少廣告費可以換得來的,同樣,也不是僱傭多少推銷員沿街叫賣可以換得來的。

位於山東聊城的山陝會館始建於清乾隆八年,歷時66年,耗銀60465兩6錢9分。花費數萬銀兩,歷經數代人來建築一座會館,本身就是一個樹牌子的過程,一個承諾的過程,一個宣揚傳播的過程。會館內十幾處碑刻很有意思,它不是帝王御筆,文人詩詞,而是一本建造會館的明細賬。細觀其內容,能發現採用的是“收支兩條線”的財務形式。在支出一欄中,打油打酒的幾釐銀子都有詳細記錄。把打油打酒的幾釐銀子都刻入碑文傳之後代,是在向全社會樹立自己的公平、誠信的形象。細節之處,品牌策劃的高明躍然碑上。

明朝商人王心發,開了個雜貨店。在經營中很守信譽,他教育徒弟極嚴格。有一天見到徒弟對買主不周,便狠狠訓斥一頓,他說:“我早給你講過,做生意不能兒戲,一定要規規矩矩。”接着說:做生意的“意”字有講究,“意”字上邊一個立字,就是說見到買主,一定要立起來,不能坐着接客;中間一個“曰”字,立起後要主動對買主講話,而且要和顏悅色;下邊是個“心”字,就是說做生意要和買方共心,講信譽。這一套很受老百姓讚揚。生意自然是越做越大。

奸商種種

清人沈起風《諧鐸》卷七《鄙夫訓世》中就塑造了一個奸商形象:說是徽州有一個商人,起先只帶千錢外出做小生意,後來成爲一個富翁。回到家鄉,吹噓說自己有致富奇術,所以很快就積資百萬。

於是,鄉里聞風趕來,登門請教他的致富奇術。這個商人待客人坐定,遂開口說:“求富不難,你們先須治其外賊,後須治其內賊。那麼,起家致富之道,就已經學得一半了。”衆人忙問:“何謂外賊?”商人道:“外賊有五:眼、耳、鼻、舌、身是也。”聞者震驚,但思其必有高論,乃細聽他說奧妙:“眼睛貪戀美色,而嬌妻豔妾之類,沒有金屋豈能藏嬌?我出數貫錢,買一個醜婦,不去管眼睛愛不愛看,照樣可以傳宗接代,延續香火。耳朵喜歡聽悅耳之音,而笙歌樂部之類,又都是花錢的大項。不是拿銀子供養着,哪裏請得到堂唱,留得住家班?我就跑到田頭壟上,聽聽秧歌,權當作絲竹清音了。鼻子的毛病,無非是要擺上寶鼎,買來龍涎,香氣滿室,又是一重擺設之累。我纔不願去聞其香呢。我終日躺臥於馬糞堆裏,也覺得挺快意啊。至於山珍海味蒐羅畢致,無非是受了舌頭的欺騙。我擇食而不辨其味,根本不去管舌感鮮美那一套。每天喝酸腐的菜粥,也未嘗不飽。最後再說說這笨笨重重的大塊身體,真正臭皮囊一個,但是也是爲禍最深的一個。夏天要穿細葛,冬日須裹重裘,實際上不過爲他人看來美觀而已,破損的卻是自家辛苦積累的血汗錢。我上尊皇古之制,剪葉爲衣,結草爲冠,從頭到腳,一文不費。這就是我治這‘五個賊’的法門。”聞者或頷首,或茫然,或做沉思狀。

過了一會,又忙追問:“何謂內賊?”答曰:“內賊亦有五:仁、義、禮、智、信是也。”聞者變色,更洗耳恭聽。“仁爲首惡。所謂博施廣濟,要真那麼做,堯舜也受不了。我在神前立過誓,永不妄行一善。這樣一來,省卻多少揮霍白費的冤枉錢。匹夫仗義行俠,威風是一時得逞,然而傾家蕩產,到頭來也是自受其苦。我想得乾脆,見利忘義,落得一生享用。至於禮尚往來,古人也太不怕麻煩了。我的宗旨是來而不往,先佔人便宜。智慧這樣東西是造物主最忌諱的。有智慧的人必至空乏貧窮,所以我一輩子只求糊塗混沌,這樣便可常保中庸,常守清福。信用如果真去履行,千金一諾,那更沒甚用處。不妨口頭上非常慷慨,內心存着機巧,讓天下人都知道我是個沒有信用的人,那樣永遠也不會有人登門造訪,麻煩請求。此五者即是我除這五個內賊的要訣。精而明之,不愛臉,不好舌,不惜廉恥,不顧笑罵。長此以往,則百萬之富,簡直易如反掌。”

聞者無不絕倒。

如果說這位老先生從理論上闡釋了奸商的作爲,那麼,很顯然,下面這則記載於洪邁的《夷堅志》中的故事就是“奸商實戰”了。

臨安一位專趕早市賣熟肉的孫三,他每早出門,都要囑咐妻子看好自己家的貓,這引起了鄰居的注意。一天,那隻貓突然跑出家門,鄰居見這隻貓周身深紅,無不歎羨。孫三賣肉回來,知道貓被鄰居看見,便痛打了妻子。此事漸漸傳到宮廷一內侍耳中,每時派人用高價來收買這隻珍貴的“深紅貓”,孫三加以拒絕,但內侍求之特別迫切,竟用300千錢買走。內侍想將此貓調馴安帖後,進貢給皇上,可才過了半月,“深紅貓”便色澤漸淡,全成白貓了。內侍便去找孫三,可孫三已經遷居了。

不堪承受之“賤”

商人在中國歷史上相當長的時間內被列入下九流。與市井流氓、坊間娼妓歸於一類。商人之賤可見一斑。這種觀念幾乎在所有人的思想中都是根深蒂固的。

南朝宋明帝劉彧,貪殘刻薄,對商人也極爲輕賤。他的一個倖臣劉休,妻子以妒聞名,他便親自判決劉休和妻子離婚,讓劉休的妾把劉妻打二十大板,然後再命這位被逼離婚的婦女在劉休家後園牆旁開一爿小店,出賣笤帚皂莢之類的日用雜物。這自然不是劉彧尚有一點惻隱之心,要爲這位被他親自趕出夫家的婦女安排一條生活出路,而是爲了繼續羞辱這位女性,因爲在當時看來,一個品官的妻子被休棄,休棄後又去賣日用雜物,是最丟人的事情。這件事也反映出當時對商賈是何等鄙視。

隋文帝也極力賤商,他封泰山時經過汴州,發現汴州商業繁榮,人民比較富庶,不是高興,而是極爲反感,就特地任命以執法嚴厲出名的令狐熙出任汴州刺史。令狐熙一到汴州,就“禁遊食,抑工商”,連居民向街道開着的門都一律堵塞,只准從閭巷的大門進出。汴州經這麼一折騰,商業明顯蕭條下來。

唐太宗貞觀二年(公元628年),特別發佈命令,禁止五品以上的官員從市上經過。漢代不準賈人及其子孫當官當吏的賤商政策,不但仍被沿用,而且連科舉考試也不準參加。當時規定不準參加科考的,還有犯十惡重罪官吏的子孫,衙門中有如奴僕的雜役的子弟。在這個問題上,又把商賈和當時的重罪官吏子弟、奴僕置於同等地位;在這種賤商法律的影響下,有些官員被任命爲主管或分管市井工作的,也感到低人一等,不肯到市中去履行職務。據《舊唐書·路隨傳》記載,路隨被任命爲潤州參軍時刺史李奇不喜歡他,故意讓他管理潤州的市務。別人爲路隨抱不平,路隨卻毫不在意,坐在市中處理市務。修史者把路隨不以管市爲羞當作大事件特予載錄,反映出當時賤商的偏見是何等嚴重。

儘管明清以來此風已有所改變,但商賈沒有從根本上改變其低賤的社會地位。從清代商人的婚姻可以看出其地位沒有任何值得誇耀之處。

清嘉、道間,有某中丞十分愛財,便想與商賈結親,以此發財。但又怕將親生女許配給商人,讓人笑話,於是便常常把戚族之女認作自己的女兒,與商人定親,之後便大索聘金,使家財累積鉅萬。商人們爲了獲取地位和身份,也不惜通過婚姻手段,花費巨資,傾家蕩產,與之攀親,並炫耀說:“中丞爲我親家也。”

士人對商賈也是十分瞧不起的。元末明初的張昱有一首《估(賈)客》詩,對商賈極盡笑罵譏諷之能事:

不用誇雄蓋世勳, 不須考證六經文。

孰爲詩史杜工部?誰是玄經揚子云。

馬上牛頭高一尺, 酒邊豪氣壓三軍。

鹽錢買得娼棧宿, 鴉鵲鴛鴦醉莫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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