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曲,或稱元雜劇,是盛行於元代的戲曲藝術,爲散曲和雜劇的合稱。相對於明傳奇(南曲),後世又將元曲稱爲北曲。元曲與宋詞及唐詩、漢賦並稱。
雜劇
雜劇的戲劇形式是由故事情節、曲詞、賓白、科介等幾部分組成。科介是演出提示,規定表演動作和舞臺效果,賓白就是說白,曲詞是歌唱部分。
元雜劇劇本一般由四折組成,一套樂曲伴唱一折;所以“折”是音樂的單元,也是劇情的大段落。在四折之外,還可以有楔子。楔子常常在劇本開頭,相當於序幕,但也可以作爲過場戲放在折與折之間。劇本的結尾一般有兩句或四句對子,叫“題目正名”,來總結內容。題目正名最後一句常用作劇本名稱,比如《元曲選》本《竇娥冤》:
但也有沒有題目正名的雜劇,例如關漢卿的《閨怨佳人拜月亭》。
散曲
散曲是可配樂演唱的歌曲形式。根據《青樓集》的記載,元散曲的歌唱有多種形式,像表演唱、舞蹈伴唱、樂器伴唱等。在宴會上,演員解語花“左手持荷花,右手舉杯,歌驟雨打新荷曲”;連枝秀“有招飲者,酒酣則自起舞,唱《青天歌》,女童亦舞而和之,真仙音也”。元散曲主要有小令和套數(又叫散套、套曲)兩種形式。小令原是民間的小調,文人的小令多半較典雅,民間的小令語言俚俗。小令以描寫爲主,比起唐宋詩詞通俗生動,確具有一番獨特風格與精神。
發展歷史
初期
南宋末期,社會動盪不安,給予元曲的創作以深刻的影響。元雜劇源自宋雜劇、金院本。劇作家痛經變亂,對社會人生頗多感悟,寫出了深刻思考人生處境與命運的劇本,通過“情”來透視社會。而散曲創作則內容廣泛,當中以嘆世歸隱的主題最爲突出。
後來列出了元人四大劇,包括《感天動地竇娥冤》、《破幽夢孤雁漢宮秋》、《唐明皇秋夜梧桐雨》、《趙氏孤兒》。
中期
元代中業,雜劇創作題材都集中在愛情、神仙道化、文人事蹟,顯示劇作家的獨特追求。在表現愛情時,他們更注重“情”本身,因爲渴望尋找一個避世的地方。他們在文人事蹟劇中歌詠自己不遇的苦悶,懷鄉的愁緒。
後期
元朝晚期,雖然元雜劇在舞臺上仍佔有重要位置,主題以對中國傳統道德的宣揚、離奇情節爲主,但是作品數量大減、內容風格因循,成了衰落主因。雜劇創作中心南移,重要劇作家多活動於今天浙江省和江蘇省長江以南的地區,卻加強了與南戲交流的機會,提供了戲曲進一步發展的契機,尤其是南戲、崑劇及粵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