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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廣記·卷一百二十一·報應·崔尉子原文是什麼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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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廣記》是中國古代文言紀實小說的第一部總集,全書500卷,目錄10卷,取材於漢代至宋初的紀實故事爲主的雜著,屬於類書。作者是宋代李昉、扈蒙、李穆、徐鉉、趙鄰幾、王克貞、宋白、呂文仲等14人,因成書於宋太平興國年間,和《太平御覽》同時編纂,所以叫做《太平廣記》。接下來本站小編就給大家帶來相關介紹,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太平廣記·卷一百二十一·報應·崔尉子

太平廣記·卷一百二十一·報應·崔尉子原文是什麼內容?

【原文】

唐天寶中,有清河崔氏,家居於滎陽。母盧氏,幹於治生,家頗富。有子策名京都,受吉州大和縣尉,其母戀故產,不之官。爲子娶太原王氏女,與財數十萬,奴婢數人。赴任,乃謀賃舟而去,僕人曰:“今有吉州人姓孫,雲空舟欲返,傭價極廉,倘與商量,亦恐穩便。”遂擇發日,崔與王氏及婢僕列拜堂下,泣別而登舟。不數程,晚臨野岸,舟人素窺其囊橐,伺崔尉不意,遽推落於深潭,佯爲拯溺之勢。退而言曰:“恨力救不及矣!”其家大慟,孫以刃示之,皆惶懼。無復喘息。是夜,抑納王氏。王方娠,遂以財物居於江夏,后王氏生男,舟人養爲己子,極愛焉。其母亦竊誨以文字,母亦不告其由。崔之親老在鄭州,訝久不得消息。積望數年。天下離亂,人多飄流,崔母分與子永隔矣。爾後二十年,孫氏因崔財致產極厚,養子年十八九,學藝已成,遂遣入京赴舉。此子西上,途過鄭州,去州約五十里,遇夜迷路,常有一火前引,而不見人。隨火而行,二十餘里,至莊門,扣開以寄宿。主人容之,舍於廳中,乃崔莊也。其家人竊窺,報其母曰:“門前宿客,面貌相似郎君。”家人又伺其言語行步,輒無少異,又白其母。母欲自審之,遂召入升堂,與之語話,一如其子,問乃孫氏矣。其母又垂泣,其子不知所以。母曰:“郎君遠來,明日且住一食。”此子不敢違長者之意,遂諾之。明日,母見此子告去,遂發聲慟哭,謂此子曰:“郎君勿驚此哭者。昔年唯有一子,頃因赴官,遂絕消息,已二十年矣。今見郎君狀貌,酷似吾子,不覺悲慟耳。郎君西去,回日必須相過,老身心孤,見郎君如己兒也。亦有奉贈,努力早回。”此子至春,應舉不捷,卻歸至鄭州,還過母莊。母見欣然,遂留停歇數日,臨行贈貲糧,兼與衣一副曰:“此是吾亡子衣服,去日爲念,今既永隔,以郎君貌似吾子,便以奉贈。”號哭而別,他時過此,亦須相訪。此子卻歸,亦不爲父母言之。後忽著老母所遺衣衫,下襟有火燒孔。其母驚問:“何處得此衣?”乃述本末。母因屏人,泣與子言其事:“此衣是吾與汝父所制,初熨之時,誤遺火所爇,汝父臨發之日,阿婆留此以爲念。比爲汝幼小,恐申理不了,豈期今日神理昭然。”其子聞言慟哭,詣府論冤,推問果伏。誅孫氏,而妻以不早自陳,斷合從坐,其子哀請而免。(出《原化記》)

太平廣記·卷一百二十一·報應·崔尉子原文是什麼內容? 第2張

【譯文】

唐朝天寶年間,有個姓崔的清河人,家住在滎陽,老母盧氏,經營買賣,家中很富有。她有個兒子在京都榜上有名,受官到吉州大和縣作縣尉。她的母親留戀故鄉的家產,不想到兒子作官的地方去,給兒子娶了太原王家的女兒,並給錢財幾十萬,奴婢好幾個人,前往大和縣赴任。於是就計劃租船去。僕人說:“現在有個吉州人姓孫,他說想要空着船返回,租價很便宜,如果和他商量,恐怕很穩妥。”於是就選擇出發的日子,崔就和王氏以及隨走的奴婢們排着在堂下跪拜,流着眼淚告別母親上了船。不知走了多遠,到晚間靠在荒野的岸邊,撐船的人早就偷看了他們的行李,認爲財貨很多而起了壞心。看崔尉不注意,突然把崔尉推到深潭裏,假裝要救被淹的人的樣子。回來說:“可恨我盡力救也來不及了。”王氏及跟隨的奴婢們都悲痛大哭,姓孫的就拿出刀來逼迫他們,大家都很驚慌害怕,連氣也不敢喘。這天夜裏,姓孫的強娶王氏。王氏正懷孕,於是就憑着那些財物在江夏定居了。後來王氏生了一個男孩,姓孫的撐船人供養他象自己的孩子一樣,特別喜愛他。他的母親也偷偷地教他識字,但並不告訴他以前的事。崔尉的母親在鄭州,很驚訝這麼長時間沒有崔尉一家的消息,盼望了很多年。此時天下大亂,很多人都四散漂泊流浪。崔尉的老母也認爲與兒子是永遠分隔了。這以後二十年,姓孫的憑崔尉的錢財發了家,以致家財很富足。養崔子到十八九歲了,學問技藝已成。就讓他入京去考舉人。這孩子西上京城,路上經過鄭州,離鄭州還大約有五十多里路的時候,正趕在晚上迷了路。但覺有一盞燈在前面引路,卻看不見人,崔子就跟着燈走。走了二十多裏,來到一莊園門前,他就敲開門要求寄宿一晚。主人收容了他。讓他在廳中住。這個莊園原來是崔莊。家人暗中看看崔子,就報告老母說:“門前邊那個寄宿的客人,面貌很象我們家的郎君。”家人又看他的言語行動,則沒有多少異樣,又去告訴老母。老母想自己看看,就招呼崔子進了上屋,和他談話,覺得同自己的兒子一模一樣,一問才知他姓孫,老母又掉下眼淚,崔子也不知怎麼辦是好,老母說:“郎君遠道而來,住下明天吃一頓飯再走吧!”崔子不敢違背這個老人的好意,就答應了。第二天,老母見崔子要告別離去,就出聲大哭,對崔子說:“郎君不要對我這麼哭感到吃驚,當年我只有一個兒子,以前因爲要赴任,那以後就斷絕了消息,到現在已經二十年了,今天看見你的相貌舉止太象我的兒子,不知不覺就悲痛罷了。郎君往西去,回來的那天一定要經過”崔子到那年春天,應考不中,回到鄭州,又經過崔莊,老母很高興,就留他多住了幾天,臨走時贈送給他錢物,還送給他一件衣服。然後說:“這是我那死了的兒子的衣服,以前是留作紀念的,現在既然永遠也看不着了,因郎君相貌象我的兒子,就把它贈送給你。”號哭着告別。崔子說:“以後再經過這裏,我也要來探訪。”崔子回到家裏也沒有向父母說這些事。後有一天,忽然穿上老母所贈的那件衣服,下襟有一個火燒的小孔。崔母吃驚地問:“在什麼地方得到的這件衣服?”崔子才敘述了前前後後的經過。崔母就屏退了外人,哭着對崔子說了以前的事。“這件衣服是我給你的父親作的,在熨燙的時候不小心掉下點火燒了。你父親臨出發那天,我的婆婆留下這件衣服作紀念。我看你太幼小,恐怕你申訴論理不成,那想到現在是神使我們的事將要昭雪。”崔子聽完母親的話後大聲痛哭。到官府裏去申訴了冤情。經過審問果然是事實,姓孫的伏法招供了。殺了姓孫的。但因爲崔尉的妻子不能早日到官陳述,判她應該問罪,因崔子悲哀地請求而免除處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