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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嫡子和庶子間的區別到底有多大呢?

來源:飛飛歷史網    閱讀: 2.97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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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古代的時候嫡庶觀念是非常重的,哪怕庶子比嫡子要厲害十倍百倍也比不上嫡子的地位,那麼在古代的是嫡庶之間的差距究竟有多大呢?

古代的嫡子和庶子間的區別到底有多大呢?

中國古代的繼承製度主要分爲兩種,一種是身份繼承,主要是爵位繼承和宗祧繼承,這個就是我們經常能夠聽到的“嫡長繼承製”,正妻所出之長子繼承爵位和宗祧,長子不在則看其是否有子,如果有子則嫡長孫等繼承,也就是說,歷史上的身份繼承非常講究一脈相承,也就是長門長孫制,只有長門沒有繼承者了,纔會考慮兄弟、其他旁系繼承或過繼嗣子。

身份繼承的嚴苛規定是最能體現嫡庶之別,也是最能體現中國古代等級森嚴的地方。當然,每個朝代在繼承法的具體細節上都有不同,比如有的朝代完全不考慮庶子繼承的可能性。隨着世事變遷各有不同,但總的來說脫不開“嫡長繼承製”的範疇。

另一種是財產繼承,首先,財產繼承的嫡庶之別主要體現在嫡長與其他嫡子和庶子之間的財產分配不同,《大明令·戶令》裏就明確說了“凡嫡庶子男,除有官廕襲,先盡嫡長子孫,其分析家財田產。”也就是說,分財產的時候,大頭都必須給嫡長子孫,剩下的,其他子孫再分。這一財產繼承原則也是貫穿始終的。

我國在漢朝就有法律明確規定非嫡長的嫡子、庶子以及非婚生子都有繼承財產的權力(這裏的非婚生子就是婢生子,因爲我國古代是一妻多妾制,妻妾所生的子女屬於婚生子範疇,奴婢所生子女屬於非婚生子,而“外室”或通姦所生就是奸生子)即“諸子均分制”,從這裏也可以看出來,自漢朝開始,我們在財產繼承方面,嫡庶之別就不太明顯了,事實上,“諸子均分”成爲了我國財產繼承方面的一貫制度,從漢一直到清都如此,只有在繼承法律的細節上有調整,大體沒有變化。比如宋朝的時候,我國對於出嫁女繼承人也有了規定,出嫁女可以得到男性繼承人三分之一份額的財產,而奸生子(私生子)只要得到生父的承認,也有一定的繼承權。明朝的時候,法律明確規定奸生子可以得到等同於嫡子一半的繼承份額,而且如果只有嗣子,那麼奸生子可以和嗣子對半分財產,如果連嗣子都沒有,那麼奸生子可以繼承全部財產。

古代的嫡子和庶子間的區別到底有多大呢? 第2張

我國古代實行的是一夫一妻多妾的婚姻制度,正妻與妾侍之間的地位差距很大。說白了,妾侍就是僕人,正妻纔是女主。而這種地位差距,同樣也延續到了他們的後代身上。所以,這是一個“拼媽”的時代!

而在古代,這種情況一般發生在大家族中,能納妾的,多多少少都還是有點家底的!舉個例子《三國演義》中有個的“汝南袁家”,號稱四世三公,這家出了兩個大軍閥。

一個是大家比較熟悉的袁紹,另一個則是袁術。在家譜上,袁紹和袁術是堂兄弟,但事實上,這兩人是同父異母的親兄弟,都是袁家家主袁逢之子。因爲當年袁逢因爲兄長袁成膝下無子,念其死後無人送終,將袁紹過繼到袁成名下。

其中袁紹是庶出,袁術是嫡出。雖然袁紹後來憑着自己能力打出了一番天地,但袁術一直沒把他當兄弟,甚至說袁紹只是家奴,可見當時的嫡庶之分是非常嚴重的。

不過話說回來,還好這兩兄弟關係不好,不然要是他們倆聯手,那就沒有曹操啥事兒了。

當然了,這種情況最爲明顯的還是在帝王家,“嫡長子繼承製”幾乎是貫穿整個華夏漢人政權的歷史。

所謂的“嫡長子繼承製”始於西周,其規定“立嫡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大概意思就是在選繼承人的時候,原則上是嫡長子優先,至於其是不是兒子裏面最賢能或者最大的,那不管。就算他是個傻子,那也選他。

其中最聽話的就晉武帝司馬炎了,他有十幾個兒子,然後卻傳位給了一個傻兒子司馬衷。也就是那個“何不食肉糜”的白癡晉惠帝。

晉惠帝癡傻導致大權旁落於賈南風、楊俊等一外戚後族手中,隨後他們弄權奪利,引發“八王之亂”,晉朝因此而衰弱。北方胡人乘虛而入,歷史上著名的“五胡之亂”就此爆發,不僅西晉王朝因此滅亡,華夏大地還因此陷入到數百年的南北大分裂之中,知道隋朝才重歸一統。

那是華夏曆史上最爲黑暗的一個階段。

說來說去,這和司馬炎選錯繼承人有很大關係。而他之所以選擇這個傻兒子,主要原因就是司馬衷是嫡長子(準確點講應該是嫡次子,但長子早夭,司馬衷比啊成爲了第一順位繼承人)

所以啊,我們看到了,嫡庶之分還是主要體現在一個繼承權上,這就是所謂的“命中註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