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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古奇聞:糊塗皇帝反腐倡廉不含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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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興元年(公元1022年)二月十九日(3月23日),宋真宗趙恆於延慶殿駕崩,享年五十五歲,在位共二十五年。羣臣爲其上諡號爲文明章聖元孝皇帝,廟號真宗。十月十三日,葬於永定陵。宋真宗在位二十五年,儘管他後期處事糊塗,用人失當,誤用了有才無德的王欽若和丁謂爲宰相,自欺欺人,僞造天書祥瑞,封禪泰山,信奉道教、佛教,修建了許多寺廟。這一切,給他前期締造的“鹹平之治”蒙上了陰影。但在他繼位初期,因爲治理有方,使趙宋統治日益穩固,國家管理日臻完善,社會經濟逐步繁榮,這一時期,史稱“鹹平之治”。這一切,很大程度上得益於宋真宗卓有成效的反腐倡廉的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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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宋真宗有一個傳諸後世的廉政理念。他頒佈了告誡百官的《文武七條》:

一是清心,要平心待物,不爲自己的喜怒愛憎而左右政事;

二是奉公,要公平正直,自身廉潔;

三是修德,要以德服人,而不是以勢壓人;

四是務實,不要貪圖虛名;

五是明察,要勤於體察民情,不要苛稅和刑罰不公正;

六是勤課,要勤於政事和農桑之務;

七是革弊,要努力革除各種弊端

《文武七條》均是廉政之舉,是統治者苦心孤詣的安排,也是百姓們的熱切期望。在宋真宗看來,“清心”、“修德”就是廉政的源頭,只要官員們清心修德了,就能夠實現“德治”。第二,宋朝有一整套嚴謹有效的官員選拔任用制度。宋代嚴明賞罰,官員有試用期,試用官員轉正要有若干名正式官員保舉,按規定,官員不得保舉曾犯有貪污罪的官員轉正。宋朝允許在職官員參加科舉考試,考中者可提前轉正或越級提拔,但曾犯貪污罪者不許參加科舉考試。又規定,只要是重要職務和接觸錢財的職務,一律不允許曾犯貪污罪者擔任。宋真宗時,定“州縣三課”法,“公勤廉幹惠及民者爲上,幹事而無廉譽、清白而無治身者爲次,畏懦貪猥爲下。”宋初,內外官任滿一年,爲一考,三考爲一任。特別對法司之官,既有明確的轉官年限,也有嚴格的考課與迴避制度。

千古奇聞:糊塗皇帝反腐倡廉不含糊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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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官員通常定期升級。但是,曾經犯貪污罪的官員升遷則舉步維艱。一個官員若犯貪污罪,其上司、曾薦舉過他的官員都要受到處罰。這使得上司很注意防範下屬犯貪污罪,薦舉者很關心被薦舉者的德行。這樣、只有才德兼備者才能被選拔進入官員隊伍,官員的貪污行爲也就相應減少許多。

宋代吏部建立了官員檔案,凡犯貪污罪者都記錄在案。宋代還規定,這些犯罪者,每次晉級或調動職務時,都要向吏部主動申報自己曾經犯過貪污罪,並規定,此類官員不得隨意更改姓名。這樣的規定,動員了上上下下各方面的監督力量,杜絕了貪污腐敗者上升的空間,將他們置於嚴密的監管體系中,避免其再次腐敗。

第三,建立了一整套監察官員的瀆職懲處制度,選拔的標準和職務迴避制度。宋朝對具有紀委職責的監察官員有着嚴格的規定,首先要“鯁亮感言”,廉潔無私,不避權貴;其次要有較高的文化素質和從政的實踐經驗。另外,監察官違反出巡制度也要遭受處罰。還特別規定了監察官失察,自身貪暴受懲處的制度。對失察的監察官,宋真宗要實行嚴厲的處罰。

除了對官員的嚴格管理外,宋真宗還搞了一套照顧官員的伏日休務,“詔自今伏日並休務”,即增加官員伏日的休務假。另外,對官員節日之外的事假也較以前靈活,將祭奠亡親的私忌假的範圍擴大到所有官員,私忌日給假一天,並新創了餞行假。一些節假,不僅只施行於官員,那些爲官府服役的工匠也可享受,比如給在福建險惡山路上運送官物的軍士以旬假和節假。 從現有史料記載來看,宋真宗時期官員約一萬餘人,還有數十萬在各級官署中服役的胥吏,以及各級武職人員及其家屬。其中,文武官員每年可休傳統節假,還有新設假日。宋朝是中國封建社會工商業最發達的朝代,也是人民生活水準最高,官吏的俸祿最高,市民階層最強大、最富裕的朝代。

千古奇聞:糊塗皇帝反腐倡廉不含糊 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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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遺憾的是,宋真宗統治後期因用人失當,誤用了雖有才卻無德的王欽若和丁謂爲宰相,自欺欺人,僞造天書祥瑞,封禪泰山,祭祀汾陽,信奉道教、佛教,修建了許多寺廟。這一切,給他前期締造的“鹹平之治”蒙上了陰影。所以,有文人這樣評價宋真宗:“澶淵修和,本出真宗本意,觀其在道逗留,望敵驚心,一若身臨虎口,慄慄危懼。賴寇準力請渡河,敵氣少沮。化干戈爲玉帛,得以振旅還京,此非寇公之功,烏能至此?王欽若乃以孤注之言,肆其讒間,木朽蟲生,仍由真宗膽怯之所致耳。迨至天書下降,舉國若狂,欺人欺天,不值一笑。”

乾興元年四月一日,宋真宗趙恆的陵墓正式動工,其工程非常巨大,動用了幾萬人的民工和軍隊,九月基本完工。九月十一日,劉太后召文武大臣至會慶殿,參觀爲先皇準備的殉葬物,計有珠襦(用珍珠串成的上衣)、玉匣(金錢穿成或銀錢穿成的玉衣)、服飾及種種珍貴器物,還有趙恆的“生平服御玩好之具”,琳琅滿目,對於趙恆所珍藏、供奉的大量“瑞物”和“天書”應如何處置,太后也和大臣們一起商量,有的說應繼續供奉;有的說應焚燒送回“天宮”;也有的說應闢一宮殿專門珍藏,七嘴八舌,莫衷一是。最後,宰相王曾提議:“前後下降的天書和全國貢獻的瑞物,都是皇天上帝對先皇帝的特別的恩賜,此項光榮屬於先皇帝,先皇帝已經上仙而去,天書、瑞物也應該與先皇帝同歸皇堂奉安纔是,萬不可再留人間。”於是,決定所有“天書”“瑞物”都作爲隨葬物品,先於皇帝的靈柩送往永定陵,全部埋入陵中,無一字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