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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祕古代官場的隱權力:奴才權勢高過下級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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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隱權力》,吳鉤著,雲南人民出版社出版

“權力排名學”

“衙門”這個詞,我總是聯想到它的諧音“爺們”。事實上,衙門就是由一大幫“爺們”構成的。以清代縣衙門爲例:

正印官知縣,秩七品,一縣最高行政首長,老百姓尊稱爲“太爺”;知縣手下有一班供其差遣、具體執行公務的書吏、衙役,也被小民尊稱爲“差爺”。另外,朝廷通常還給州縣配備了若干佐貳官,作爲縣太爺的副手;縣丞,秩八品,縣衙的第二把手,相當於常務副縣長,人稱“二太爺”;主簿,秩九品,分管糧馬或治安的縣衙第三把手,人稱“三老爺”;典史,未入流,分管一縣治安,縣衙第四把手,人稱“四老爺”。

以上四位“爺們”(知縣、縣丞、主簿、典史),是進入行政序列的朝廷命官,具有正式的國家幹部身份。除此之外,衙門還有一幫人物,並非國家幹部,勝似國家幹部,也絕對稱得上“爺”。

首先是幕友,俗稱“師爺”,即知縣私人出資聘請的行政顧問、行政祕書、行政助理,但地位比現在的縣長助理之類高,與知縣大人以賓主相稱。一個小縣少說也要有兩位師爺,分理錢穀(稅務)與刑名(司法);大的縣份,師爺則多達七八位乃至十多位,除了錢穀師爺、刑名師爺,還有什麼書啓師爺(起草公文)、賬房師爺(財務會計)、知客師爺(招待賓客)、掛號師爺(掌管函件),等等,以致清代有“無幕不成衙”之諺,幕友又以紹興師爺爲著,所以又有“無紹不成幕”之說。

知縣僱用的長隨、家丁,即官之僕役,地位雖卑,但僕以主貴,也被稱爲“二爺”。他們的工作是爲縣太爺辦差、跑腿、伺候左右,根據分工不同,長隨有門丁(傳達室大爺)、跟班(生活祕書)、司倉(倉管員)、管廚(後勤)、司籤(辦公祕書)等。有的衙門,“二爺”還有自己的跟班隨從,供自己使喚,俗稱“三爺”,又稱“三小子”,說白了,三小子就是僕役的僕役。平日知縣有事要吩咐胥吏衙役,按例由門丁傳諭,不過門丁並不親自傳喚,而是轉頭叫“三爺”去跑腿,受傳喚的胥吏衙役進入內衙,也由三小子陪領。

衙門裏還有另一批人也被稱爲“三爺”,即舅爺、姑爺、少爺的合稱,我在這裏用來泛指官親,官員的遠親近戚乃至乾親熟人,都可以歸入官親之列。古人外出當官,常常拖家帶口赴任,親朋好友也會跟隨着到任謀個差事。現在所謂的“裸官”,在以前是很少見的。

以上三類“爺們”(師爺、二爺、官親),大致屬於前人所說的“無官之責,有官之權”的隱權力者。一個值得深究的問題是:作爲隱權力者的三類“爺們”,與具有正式官員身份的“佐貳老爺”相比,誰的權力更大?誰更受到吏役、百姓的敬畏?

揭祕古代官場的隱權力:奴才權勢高過下級官

這裏我賣個小小的關子,先來轉述一段《官場現形記》的故事:

話說湖北武昌省城有一座龍華寺,很是繁華,合城文武官員,空閒時候都走來“隨喜隨喜”(指捐獻香油錢)。寺裏方丈只管清修,不問別事,執事的另有知客僧,專管應酬客人以及同各衙門來往。這龍華寺裏的知客僧,法號善哉,能言會道,非常有人緣,當知客僧不上一年,凡是湖北省裏的貴官顯宦,豪賈富商,他沒有一個不認得,而且還沒有一個不同他說得來。他更有一件本事,是這些大人老爺們的太太,尤其沒有一個不喜歡到他寺裏走動。

有一次,善哉和尚搞了一個超大型的水陸道場兼募捐儀式,廣發請帖,邀請達官貴人蔘加這次水陸功德。善哉和尚竭力張羅,把寺裏寺外陳設一新。男客席位,分上、中、下三等:上等是提、鎮、司、道以及督、撫衙門的幕友、官親;二等是實缺、候補府班以下人員至首縣止,同着些闊佬商家,什麼洋行買辦,錢莊匯票等字號;三等乃是候補州、縣,以及佐貳各官,同尋常買賣人等。女客席座也分三等,同男客不相上下。

中國人在排座次上的學問一直是博大精深的,以前我在某市電視臺當記者,入門功課就是記熟市領導的排名,哪個名字在前哪個名字在後,哪個領導上鏡五秒哪個領導上鏡四秒,都有講究,絕不能弄錯。這個善哉和尚乃佛門中人,按理應該講“衆生平等”,不過他果然是“知客”的天才,深諳俗世凡塵的“排名學”,將來賓的席位分上、中、下三等。享用上等席位的VIP貴賓包括提督、鎮總兵(他們是駐武昌的高級武官,相當於省軍區的司令、軍長)、布政使與按察使(副省級領導)、道員(相當於地區行署專員)以及督撫衙門的幕友、官親,湖廣總督與湖北巡撫,大概沒有屈尊參加這種宗教活動,否則,那一定是VIP中的VIP了。二等貴賓席所坐的是實缺、候補的知府級官員和首縣(省衙門駐地知縣),還有一些闊佬商家,主要是金融界與外貿界的成功人士。至於州縣領導以及佐貳官,則安排在三等席位上。

這三等席位,是根據什麼標準進行排次的呢?第一,肯定不是全然按照來賓的官職高低來排序,因爲督撫衙門的幕友、官親並不具備領導身份,卻能列席VIP上等貴賓席,那些“洋行買辦、錢莊匯票”的老闆們,也不是官員,但席位卻在州縣領導之上。第二,這也不是完全按照來賓的財產額排名,因爲“洋行買辦、錢莊匯票”的老闆們顯然財大氣粗,卻沒有資格進入VIP席。

如果引入“隱權力”的參考系數,我們一定會恍然大悟:善哉和尚原來是根據來賓所擁有的實際權力值(實際權力=正式權力+隱權力)作出不同檔次的“知客”待遇的。提督、鎮總兵、布政使、按察使、道員都是地方高層領導,正式權力很大,是當然的VIP;督撫衙門的幕友與官親,雖然不是朝廷官員,但與高層領導關係非同一般,隱權力不容小瞧,所以也坐了上席;由於晚清之時,商人的社會影響力(隱權力)日益顯著,因而那些商界的闊佬們,也能享受到與中層領導同等的招待。

而坐在三等席位的“佐貳各官”,雖說也是戴官帽、着官服的,也各自有獨立的衙署,看起來似乎風光體面,實際上卻有職無權,權力完全被正印官架空,比如清代定例:佐貳官不準擅準詞訟,不得擅系犯人算功。難怪他們被安排到最下等的席次,同“尋常買賣人”一般待遇。

從知客僧善哉的“權力排名學”,我們可以得出前述問題的答案了—衙門中的師爺與官親,遠比那些具有正式官員身份的“佐貳老爺”更有權力、更受尊敬。

“權力虧虛”與“權力虛高”

借用一個醫學術語,我將佐貳官的權力短缺狀態稱爲“權力虧虛症”,其主要“症狀”是油水不足、肚皮乾癟,因爲沒有人買他們的賬。我們繼續轉述《官場現行記》的故事:

話說湖北蘄州有個新任吏目(吏目是州的佐貳官,從九品,協助正印官掌管治安巡捕之事),叫做隨鳳占,花錢買了個“藍翎五品頂戴”,請了漆匠將“五品頂戴賞戴藍翎蘄州右堂”的頭銜製成招牌,帶着上任。

到了蘄州,照例先去稟拜知州大老爺。先見了門政大爺,送過門包,自然以好顏相向,彼此如兄若弟地鬼混了半天。見過知州大人之後,還不敢告退,凡是衙裏官親、師爺,打賬房起,錢穀、刑名、書啓、徵收、教讀、大少爺、二少爺、姑爺、表少爺,由執帖門丁領着,一處處都去拜過。也有見着的,也有擋駕的。連知州大人一個十二歲的小兒子,他還給他作了一個揖。一個州衙門已經大半個走遍了。出來之後,仍在門房裏歇腳。門口幾位拿權的大爺,是早已溜得熟而又熟,便是知州大老爺的跟班,隨鳳占亦都一一招呼過。三小子倒上茶來,還站起來同他呵一呵腰,說一聲“勞駕”。

按照例規,蘄州當地的煙館、賭場、窯子、當鋪,每逢三節(春節、端午、中秋)是要向吏目致送節禮的,隨鳳占接任的時間是臘月,臨近春節,他生恐怕節禮被前任預支,急急趕來上任。誰知有兩家當鋪的節禮還是被前任先收了,也就四塊銀元。隨鳳占心想:“煙館、賭場、窯子等處是我吃得住的。唯獨當鋪都是些有勢力的紳衿開的,有兩家已被前任收了去,年下未必肯再送我,豈不白白地吃虧。這事須得趁早向前任算回來,倘若被他走了,這錢問誰去找呢。”主意打定,立刻親自去向前任要錢。但前任不給,兩個人吵得不可開交,最後拉扯着要去交知州大人。

來到知州衙門大門口,兩人又都用死力揪住不放,幾位門政大爺正在門房裏打麻雀牌,見狀,一齊上前喝阻。隨鳳占說了原委,只聽一個打牌的人說道:“真是你們這些太爺眼眶子淺!四塊錢也值得鬧到這個樣子!我們打麻雀,只要和上一百副就有了。四塊洋錢什麼稀奇!我昨天還輸了四十多塊哩!”另一人說:“老哥,誰能比得上你?你們錢漕大爺,一年好幾千地掙,人家當小老爺,做上十年官,還不曉得能不能賺到這個數目!”錢漕大爺道:“我有錢賺,我可惜做不着老爺,他們大小總是皇上家的官。”衆人你一句,我一句,直把個隨鳳占同前任羞得無地自容,也深悔自己孟浪,如今坍臺坍在他們這一班奴才手裏。

看看隨鳳占的名頭:“五品頂戴賞戴藍翎蘄州右堂”,似乎很能嚇唬人,其實這個頭銜沒有半點權力含量,只能用來向當地煙館、賭場、窯子、當鋪收幾塊大洋的保護費,紳衿開的當鋪還不敢十分招惹,對知州衙裏的官親、師爺、門政,更是執禮周到,連對知州大老爺的跟班和三小子,也要儘量套近乎。不是隨鳳占這個人爲人謙卑識禮,而是權力不如人。權力大小,可以體現在可見的權力收益上,協助知州徵收錢漕的長隨一年有好幾千兩銀的收入,佐貳官隨鳳占卻要爲區區四塊大洋斤斤計較乃至大打出手,這幾塊錢還不夠州衙僕役們打麻雀牌。

揭祕古代官場的隱權力:奴才權勢高過下級官 第2張

可見“二爺”們(衙門僕役)掌握的權力,也比佐貳官的那點職權更管用。清代大才子袁枚的《隨園詩話》中有一句話說:“衙門自以總督爲大,典史爲小。然以總督衙門之擔水夫,比典史衙門之典史,則亦寧爲典史,而不爲擔水夫。何也?典史雖小,尚屬朝廷命官。”袁枚是用衙門的比喻來說明學詩應自成一家,別跟在名家屁股後做“挑水夫”。事實上,總督衙門的擔水夫,那當然是比典史等佐貳官更吸引人。

如果說,有職無權的佐貳官是“權力虧虛”,那麼,無職有權的官親、長隨等隱權力集團,則得了“權力虛高症”。我用“虛高”這個詞來隱喻官親、長隨在名分上本無合法權力,但實際上隱權力卻高得離譜,主要表現爲:油水足,權力收益豐厚,大夥爭着討好送禮。關於長隨的權力收益我已有專文討論,這裏主要探討一下官親的權力值。還是引證《官場現形記》的故事:

話說湖廣總督湍制臺有個姘頭,叫寶丫頭,後來收爲乾女兒,併爲她找了一個夫婿—武昌城本標右營代理遊擊(軍區中層武官)戴世昌。這戴世昌自從做了總督東牀,有了靠山,自不免有些趾高氣揚,眼睛內瞧不起同僚。他的幹丈人也果有勢力,成親不到三月,便把他補實遊擊,代理官轉爲實缺官。除了尋常差使之外,又派了一隻兵輪委他管帶。人家見他有此腳力,合城文武官員,除了提督、鎮總兵、兩司之外,沒有一個不巴結他的,就有一班候補道也都要仰承他的鼻息。在龍華寺的水陸道場上,戴世昌雖是遊擊小官,但因是湖廣總督的乾女婿,所以也坐了第一等客位。

湍制臺的乾女兒寶丫頭(現在應該改稱“寶小姐”了)比丈夫還厲害,真正是小人得志,弄得個氣焰熏天,見了戴世昌,喝去呼來,簡直像她的奴才一樣。後來人家走戴世昌的門路,戴世昌又轉走他妻子的門路,替湍制臺拉過兩回皮條,一共也有一萬六千兩銀子。湍制臺受了。自此以後,把柄落在這寶小姐手裏,索性撒嬌撒癡,更把這乾爸爸不放在眼裏了。

寶小姐有一樣脾氣,是歡喜人家稱呼她“姑奶奶”,不要人家稱她“戴太太”。你道爲何?她說稱“戴太太”,不過是戴大人的妻子,沒有什麼稀罕;稱“姑奶奶”,方合她是制臺幹小姐的身份。她常常同人家說:“不是我說句大話,通湖北一省之中,誰家沒有小姐?誰家小姐不出嫁?出了嫁就是姑奶奶。這些姑奶奶當中,哪有大過似我的?”她既歡喜奉承,人家也就樂得前來奉承她。有些候補老爺,單走戴世昌的門路不中用,必定又叫自己妻子前來奉承寶小姐。這些太太們同她來往,知道她是闊出身,眼睛眶子是大的,東西少了拿不出手,有些都典當了東西,買禮送她。

那次出席龍華寺水陸道場,善哉和尚對她更是接待周到:備了一間精室,特地買了一張外國牀,一副新被褥和外國紗帳子、鴨毛枕頭,說是預備姑奶奶歇午覺的。牀面前四張外國椅子,一張小小圓臺,圓臺上放着一個精美的果盒,堆着些蜜餞點心之類,極其精緻,說是預備姑奶奶隨意吃吃的。靠窗一張妝臺,脂、粉、鏡奩,梳、篦、金暴花水之類,亦都全備,又道是預備姑奶奶或是午休後或是飯後重新梳妝用的。牀後頭還有馬桶一個。

戴世昌儘管是個小軍官,但當了總督大人的乾女婿之後,立即成爲合省文武官員巴結的對象。他的職務雖沒有大的變化,但實際權力顯然已今非昔比。他的妻子寶姑奶奶雖是女流之輩,在男權社會,是沒有資格當官的,但這並不妨礙她在湖北官場上呼風喚雨,把持權門,充任權力經紀,收取賄金,比戴世昌還搶手。這對夫婦的權力,與其說是科層制內的公共職位所授,不如說是來自他們與總督大人的特殊關係網絡。科層制的權力分配,甚至遠遠比不上關係網絡傳導過來的隱權力有用,爲什麼有職的佐貳官權力不如無職的官親,根本原因就在這裏。

戒用官親?

作爲官親的衙門“爺們”,非常容易從關係網絡中獲得隱權力,一旦他們濫用這種權力,惹出禍端,本官往往難以收拾,清代不少官員對此都深有體會,當過師爺和知縣的汪輝祖說:官親滋事,“以法則傷恩,以恩則傷法”、“治婿則礙女,治舅則礙妻”;官場閱歷更豐富的張集馨也認爲:官親“犯事不能懲辦,非如家人(指家丁、長隨)可以驅逐而嚴治之。”

所以,清代官場上有一句諺語說:“莫用三爺,廢職亡家。”此處的“三爺”就是指以少爺、姑爺、舅爺爲代表的官親,誤用官親,後果可能是丟了官、破了家。一些有見識的官員也提倡“至親不可用事”,曾在我家鄉做過知縣的清代能吏李平書還貼出公文告示:“隨任之官親,襄理家務,於公事絕無相干。一切詞訟案件,概由本縣親自主裁,旁人不能稍參末議。如有不法之徒,遇案造謠,謂某官親可託關說,則造謠之人,立時拿送到縣。”

這種戒用官親的思路,與帝國相承已久的“流官”(異地爲官)、“迴避”制度以及批判“任人唯親”的政治哲學,是基於同樣邏輯之上的。“流官”制度也好,“任人唯親”批判也好,“戒用官親”信條也好,其邏輯出發點都是:官場上的熟人關係無可避免地會結成隱權力網絡,對朝廷的正式權力體系造成破壞;爲了防止隱權力網絡的出現,必須將官員隔離在熟人關係之外。

揭祕古代官場的隱權力:奴才權勢高過下級官 第3張

站在科層制的立場上,這種看法無疑是合理的。然而,現代社會所實行的文官制加民主制的經驗也告訴我們:“土官”(本地人主政)未必就會導致產生出一個私人性的權力關係網絡;“任人唯親”的情況更是民主體制下的家常便飯,民選首長不選擇自己熟悉的人組成領導班子,難道要將權力交給一幫自己不瞭解的陌生“爺們”嗎?那麼,爲什麼人家任用“官親”不會產生隱權力之患呢?

歸根結底,隱權力是否興風作浪,並不在於官親是否獲得權位,而在於權力的日常流動是否嚴格控制在制度性的管道內,這個權力管道是否能保證權力流動的暢通無阻、是否能有效抵禦私人關係網的入侵。

如果制度性的權力管道是斷裂的、堵塞的,如果權力的流通需要藉助關係網絡的隱祕通道,如果私人關係網絡可以輕而易舉地嵌入正式權力管道。那麼,即使“任人唯賢”,那個“賢者”也會積極建立關係網、積累隱權力,晚清一代名臣胡林翼在湖北當巡撫時,就極力討好湖廣總督官文,想方設法走後門拉關係;即使官親們都不在其位,他們還是有隱權力的“爺們”,還是能夠透過關係網絡謀其政,上述《官場現形記》故事中的寶姑奶奶就是明證。

事實上,雖說官諺有云“莫用三爺,廢職亡家”,但在我比較關注的清代官場上,要做到“戒用官親”,簡直是不可能的。從前面的敘述中,我們已經知道,朝廷爲州縣配備了一套佐貳班子,衙門又有一大幫書吏衙役辦事,但州縣長官總是帶着自己熟悉、信任的師爺、長隨赴任,並將他們安排到重要的權力環節中。這個州縣長官的私人班底,寬泛點理解,也可以說是“官親”。從一定意義上來講,州縣長官這麼做也是有道理的,因爲委派熟悉、信任的人去辦差,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權力能落到實處。但是,由於帝國官場上的權力呈現出瀰漫狀態,而不是嚴格控制在正式管道內,越接近權力中心的人(不管他是不是獲任正式職務),越能用鍋碗瓢盆撈到不受約束的權力,於是隱權力氾濫成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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