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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爲何放任胡惟庸大權獨攬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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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爲何放任胡惟庸大權獨攬7年朱元璋大封功臣,前後封了34個人爲王,並指派了宰相。洪武三年(1370年),又封了9個人爲王。這樣,與太祖朱元璋同輩的兄弟子侄,被封王的已達23人。洪武十年(1377年),又封了3個親王。此後兩年間,連朱元璋的女婿也被封爲王。經過這一系列分封,王位之多,已經嚴重威脅到了朱明皇權的鞏固,朱元璋無奈之下,只好以“郡王世襲”的辦法,把大多數親王分封到各地去,以加強中央對地方的控制。不過,儘管這樣分封,各地仍然到處是諸王的勢力和影響。分封諸侯王,這是與中央集權制的根本對立,是封建制度下家天下的必然結果。在朱元璋分封諸侯王的同時,又給各王國設相。明初的宰相,名目很多,在胡惟庸當宰相以前,有平章政事、左、右丞相等共五名。朱元璋對於宰相,也和韓林兒、小明王一樣,心中早就有了殺機,只是胡惟庸當宰相時間較長,涉及面廣,殺他的藉口也就特別多。在胡惟庸當宰相以前,朱元璋對宰相還能容忍。但對李善長則不能容忍,因爲李善長有恩於朱元璋,且其爲人“外寬和、內多忮刻”,對朱元璋不一定忠心耿耿;對汪廣洋也不能容忍,“數其罪,流之廣東,溺死海中”;對楊憲也不能容忍,“尋亦坐事誅”。胡惟庸當宰相以後,更是專斷浮躁,爲所欲爲。洪武十二年(1379年),占城國(今越南歸仁以北)派使臣來告,說本國與占城國已定親善之約。但占城國卻不守盟約,請朝廷派兵進剿。胡惟庸當即奏報朝廷,朱元璋就派指揮使潘美率兵去討伐。胡惟庸當時此舉,是爲了試探他對皇帝瞞得過去,還是瞞不過去。不久,占城國便又來告急,說兵至占城國後,該國“開門乞降”。朱元璋得到報告後大怒,認爲胡惟庸多事,加重了占城國的罪過,便下令將胡惟庸的奏本駁回爲“具以聞奏”。胡惟庸心中暗暗吃驚,趕緊前來謝罪。但朱元璋卻不依不饒,只是命令胡惟庸以後不得輕易奏報這種小事,應該讓皇帝自己處理。胡惟庸退下以後,心中仍然很不踏實,因爲奏本被駁回事情如果不實,本應治罪;如果事情屬實,又說明皇帝對自己不放心,在猜忌自己。於是,他與御史中丞商酌以後,決定上書請皇帝委派大臣與占城國使臣面證是非曲直。朱元璋當即批覆“不宜輕信”,怕的是胡惟庸與占城使臣當面證詞有出入,那就要追究胡惟庸擅權之罪。胡惟庸當時之所爲,確實是出於擅權的目的。他在經過這次試探以後,發現朱元璋對自己並不放心,便加快了謀反的速度。他讓其弟惟恭之子攘羊酸棗販私鹽,“坐謫戍保安(今河北)”爲了蠅利,“自是生靈多受其累”。他又“結黨營私”,“貪贓不法”,甚至“通洋貨奸”。對於他的所作所爲,朱元璋原來雖然也有所風聞,但一直沒有什麼確鑿的證據要處置他。直到洪武十三年(1380年),占城國又派使臣來告占城王“請爲藩屬”,因爲該國國王“病故”,不能前來朝貢。胡惟庸當即奏報朝廷,又派員前往占城國與新立的占城王訂盟約。朱元璋當時仍未治胡惟庸的罪,但已經對胡惟庸不滿了。洪武十三年(1380年)正月,丞相胡惟庸生毒瘡,太醫前往治療。胡惟庸平時與太醫有交往,“厚賄諸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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