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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祕:爲什麼古代女子適齡不婚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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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祕:爲什麼古代女子適齡不婚重罰?下面小編爲大家詳細介紹一下相關內容。

許多現代社會上發生的事,在古代都能找到它的影子。比如“只生一個好”的計劃生育口號,原來源於唐朝詩人王梵志的詩:生兒不用多,了事一個足。王梵志雖然如此說,但作爲古代政府而言,沒有哪屆政府會採納這個建議。中國自古有“地大物博,人口衆多”之稱,長期以來奉行的是鼓勵多生政策,從先秦的春秋戰國時期,至封建社會的“夕陽”滿清,莫不如是。尤其是漢朝,由於長期面對匈奴的戰爭威脅,迫切需要人口的增加,以增強國力,於是漢朝版的“剩女稅”脫穎而出。想當“剩女”做幸福的“單身狗”,在那個時候,幾無可能。

漢朝以前,政府對人口的增加大多采用鼓勵的政策

漢朝的“剩女稅”推出,並不是空穴來風,而是有其歷史淵源的。至少在西周時期,當時的中國就有了鼓勵生育的政策,“產子三人與之母,二人與之餼”,生育三個孩子的家庭,享受政府配置的“公費奶媽”,幫助你餵奶;生了兩個孩子的,送給牲畜。餼在古代是指“祭祀或饋贈用的活牲畜”,至於是送騾子還是送馬牛,不可考。到了春秋戰國時期,周王朝國力式微,各諸侯國相繼強大起來。諸侯國們爲了增加國力,爭霸中原,大多采用鼓勵人口生育政策,其中最著名的兩個諸侯國,一爲春秋五霸之首的齊國,一爲吳越爭霸的越國。

揭祕:爲什麼古代女子適齡不婚重罰?

齊國的齊桓公私訪民間,看到一個七十歲的老頭日子過得很可憐,便問他何以如此,老頭回答:有三個兒子,因爲家貧娶不上媳婦,都出去打工去了,只留老頭一人在家。齊桓公回去將這件事告訴相國管仲並詢問解決辦法,管仲回答說:“宮中有怨女,則民無妻”,有的人佔有的女人太多了,所以造成有的人只有打光棍。於是齊桓公帶頭釋放宮中的嬪妃宮女,讓其到民間匹配良人,並下令“丈夫二十而室,婦人十五而嫁”,齊桓公是最早提出早婚的諸侯國君主,女人十五歲必須嫁了。當然,這都是管仲的主意。管仲還出了另一個主意,“令壯者無取老婦,令老者無取壯妻”,青年人不許娶歲數大的老婦人,老年人不許娶年輕的女人。杜絕老牛吃嫩草,雖然有干涉婚姻自由之嫌,但卻是激勵結婚必須生育的需要。齊國之所以成爲春秋五霸第一霸,與其人口政策的成功也有一定關係。

另一個國家越國在人口政策上走得更遠。越國曾遭亡國之痛,被臨近的吳國滅掉。爲了復國,越王勾踐臥薪嚐膽,恢復國力,其中一項政策就是鼓勵生育。越國規定:“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雖然將女人的結婚年齡比之齊國延後了兩年,但加入了懲罰父母的內容。越國同時規定:“將免者以告,公令醫守之。生丈夫,二壺酒,一犬;生女子,二壺酒,一豚;生三人,公與之母;生二子,公與之餼。令孤子、寡婦、疾疹、貧病者,納宦其子。”,免是分娩的意思,快要分娩的母親,國家會派專門的接生醫生來伺候接生,生個男孩,賞賜兩壺酒,一條狗;生個女兒,賞賜兩壺酒,一頭豬;生三個孩子,國家負責公費餵養;生兩個孩子,國家賞賜活牲畜。養不起孩子的孤寡老人,國家替你養孩子。由於採取了正確的鼓勵生育政策,越國很快強大起來,並最後滅亡吳國。

揭祕:爲什麼古代女子適齡不婚重罰? 第2張

最後滅亡六國的秦國,在鼓勵生育方面也沒有落後,秦國規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異者,倍其賦。”,一個有兩個男孩的家庭,長大後必須分家另過,如果不分家就會加倍收稅。由於各諸侯國紛紛採用鼓勵生育政策,有專家推測,雖然春秋戰國長達幾百年的戰亂,死傷無數,但戰國初期全國人口一千萬,到了秦國統一六國時,反而長至兩千萬。

漢朝的“剩女稅”是從經濟角度調節婚姻,具有合理性

漢朝,是建立在長達五百年的春秋戰國及短暫的秦統一基礎上的,四年的劉項爭霸,使漢朝的國力到了最低谷,乃至劉邦找四匹毛色一樣的馬作爲坐駕都辦不到。有的丞相只能乘牛車上班。由於大量的人口死於戰火,田地荒蕪很多。孔子曰:地有餘而民不足,君子恥之。在這樣的國情下,採取措施增加人口,就顯得迫在眉睫。

漢高祖劉邦規定:“民產子,復勿事二歲”。什麼意思呢?老百姓如果生兒子了,可以免去兩年的賦稅和兵役。要知道古代賦稅和兵役是很厲害的,因爲生兒子免兩年,就解決了生活的大問題。東漢的漢章帝,比劉邦更進一層,規定“人有產子者,復勿算三歲”,免稅的年限又長了一年。

劉邦的兒子漢惠帝劉盈比父皇更進一步,除了鼓勵生育外,又增加了經濟處罰措施,直接推出了“剩女稅”:“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算”是漢朝時計徵人頭稅的一種計量單位,漢朝開國時,劉邦發明了一種“人頭稅”,15歲以上、56歲以下的國民,都有責任繳納“人頭稅”,每人稅款金額是120錢,稱爲“一算”。這種稅夠缺德的,大概這餿主意是蕭何出的。五算就是600錢,加上應該交的120錢,就是720錢。劉盈規定,如果女人適齡不結婚,就要繳720錢的罰款。這罰款多大分量呢?以糧食來計算,根據有關史料當時的糧價大約是100錢一石,一石等於120斤(三十斤爲鈞,四鈞爲石),那麼720錢,就等於可以購買864斤糧食。在那個連飯都吃不飽的歲月,剩女的罰款爲864斤糧食,可謂重罰了。不過,這麼“英明”的國策,並非出自懦弱的劉盈之手,那個時候專權的,是劉邦的皇后呂稚。呂后雖然爲人狠毒,但在治理江山方面,還是很有兩下子的。

一方面鼓勵多生,一方面鼓勵早婚,一方面不婚重罰,靠政府對人口的婚育政策調節,漢朝從初期的1800萬人口,激增到西漢末年的6000多萬。可以說收到了很大成效。

揭祕:爲什麼古代女子適齡不婚重罰? 第3張

漢朝以後,鼓勵與處罰常常被並用,促使中國人口增加

中國的歷史,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戰火常常使人口大量減少,而戰火之後的休養生息,常常又在皇帝的人口政策刺激下恢復元氣。漢族的人口最低谷時,是三國時期,三個國家的人口不到一千萬。而五胡亂華時期,由於遊牧民族的大屠殺,漢族人口幾到滅族的邊緣。爲了恢復國力,漢朝之後的各個統一王朝,各出妙招,使國家人口得以恢復,中華文明得以延續。

比如另一個大統的王朝唐朝,其興盛與漢朝相同。唐朝爲了解決窮人娶不起媳婦的問題,號召當地豪族出資友情資助。令人驚訝的是,豪族們還響應國家的號召,並沒有爲富不仁只顧自己。可見唐朝人的文明素質還是比較高的。宋朝呢,採用成立官方幼兒救助機構的辦法解決養不起的問題,貧困家庭遇有孕婦妊娠、新生兒出生,國家管;災荒、飢歉年間遺棄的幼兒,國家管。南宋時期,孕婦懷孕期間,蠲免其丈夫的雜色差役,這樣丈夫可以在家伺候月子,比較人性化。

揭祕:爲什麼古代女子適齡不婚重罰? 第4張

每一個朝代,都有每一個朝代的人口特點。我們不能拿現代的觀點,去對比千年前的政策,這纔是歷史唯物主義。漢朝的“剩女稅”,侵犯了人們的婚姻自由,但卻是時代的需要。現代社會,結婚與否,是個人的自由,但在長達幾千年的封建社會裏,可不是你想不婚就不婚的。做個快樂的“單身狗”,你得接受相應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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