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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祕梁山一二宋江盧俊義把手的女人爲何都偷情?

來源:飛飛歷史網    閱讀: 2.55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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衆所周知,古典名著《水滸傳》描寫的是梁山一百零八個好漢不同的人生經歷和反抗之路。按照這一百零八個好漢在梁山聚義廳上的排座次,及時雨宋江和玉麒麟盧俊義是梁山的第一和第二把手。

然而,這兩位梁山領導層的最高當權人物在家庭生活和私人感情上似乎都有同樣的經歷,他們的媳婦都曾經與別的男人上牀偷情,成爲紅杏出牆的蕩婦,最後又都無一例外地死於自己的丈夫血腥的刀下。

在未上梁山之前,宋江本來大鄆城縣的刀筆小吏,他出場之後,乾的第一件事是私放“劫持生辰綱”的晁蓋,第二件事便是娶了一個名叫閻婆惜的小妾。正是他私放晁蓋,獲得的那一錠金子的“賄賂”,成爲了他刀刃小妾、亡命天涯的禍端。

揭祕梁山一二宋江盧俊義把手的女人爲何都偷情?

宋江是屬於古代那種先納小妾後娶妻之人,可惜的是,後來他上了梁山後因爲梁山公務繁忙、戰事頻仍使他一生都沒有娶妻。閻婆惜被宋江納爲小妾時只有十八歲,而宋江已三十五六歲,讓正值花樣年華的閻婆惜本來是把宋江當做終身依靠的男人,而宋江也因爲新納了這房小妾也感到十分新鮮,他們二人曾經有過一段比較和諧的家庭生活。

納了閻婆惜之後,宋江開始之時,他“夜夜與婆惜一處歇臥。”日子一長宋江便有些吃不消,“漸漸來得慢了。”宋江爲什麼吃不消,又吃不消什麼?原來,“宋江是個好漢,只愛學使槍棒,於女色上不十分要緊。”也正在此時,宋江的同事張文遠出現了,讓閻婆惜情慾之火熊熊地燃燒起來。

揭祕梁山一二宋江盧俊義把手的女人爲何都偷情? 第2張

這張文遠是宋江的官場上的同事,人稱張三,二十來歲,眉清目秀的一個小白臉;而閻婆惜十八九歲,如花似玉的一個小少婦,於是,一對青春男女便烈火乾柴似地鳳顛鸞倒地睡在了一起。對於頭上這頂綠帽子,宋江也不是不知道,他還是採取了隱忍、剋制的態度,然而,宋江的大度並沒有換來閻婆惜的收斂,反而變本加厲,與張文遠明鋪暗蓋,爲所欲爲。

與張文遠交往時間長了,閻婆惜對長久的幸福有了渴望,她開始尋找機會擺脫宋江,結束自己爲人小妾的地位,與張三做正式夫妻。而正在此時,晁蓋等人的“賄賂”讓閻婆惜彷彿看到了自己前途的曙光。

但是,閻婆惜當時太貪了,想在離開宋江之前再重重敲他一筆,結果雙方矛盾空前激化,無可調和。於是,宋江便以利刃相向,閻婆惜美好的青春和幸福的願望就這樣永遠破滅了。

閻婆惜的悲劇,其實也是宋江的悲劇,從此宋江從一個官府小吏陡然成了通緝犯,不得不亡命天涯,最後又不得不上了梁山。好在他仗義疏財的大名在外,在晁蓋死後,他成爲了梁山的第一把手。但是,小妾的紅杏出牆已經成爲他感情生活永遠的痛,以至於終身不娶,至死獨身。

盧俊義,綽號玉麒麟,祖居北京人氏,一身好武藝,棍棒天下無對!娘子賈氏,溫柔甜美,與盧俊義十年的夫妻生活,倒也是夫唱妻隨,甜甜蜜蜜。賈氏時年才二十五六歲的年紀,正是水嫩嫩,意綿綿的慾望生長期。也許因爲盧俊義是一個重武之人,與宋江一樣不好女色,以致讓他管家鑽了一個空子。

揭祕梁山一二宋江盧俊義把手的女人爲何都偷情? 第3張

這李固原是東京汴梁人,因來北京投奔相識不著,凍倒在盧員外門前,盧員外救了他性命,養在家中;因見他勤謹,寫得算得,教他管顧家間事務;五年之內,直擡舉他做了都管,一應裏外傢俬都在他身上;手下管著四五十個行財管幹;一家內外都稱他做李都管。

同時,盧俊義還收養了浪子燕青。兩個僕從,一奸一忠,一個挖主人牆角,一個救主人性命。看來同樣是施恩於人,人和人有太大的不同。

難怪金聖嘆感嘆道:“盧員外本傳中,忽然插出李固、燕青兩篇小傳。李傳極敘恩數,燕傳極敘風流。乃卒之受恩者不惟不報,又反噬焉;風流者篤其忠貞,之死靡忒,而後知古人所嘆:狼子野心,養之成害,實惟恩不易施;而以貌取人,失之子羽,實惟人不可忽也。”

在梁山宋江、吳用等人的精心算計之下,盧俊義留下燕青守家,帶着李固外出躲避血光之災。然而,這李固一門心思都在女主人賈氏身上。他偷看她洗澡已經好多次了,而賈氏雖知道李固偷看過她洗澡,但卻並不十分在意,反而眉目傳情。

李固知道其中有戲,只想找個機會一親香澤,無奈攝於主人威嚴,並沒有什麼實質進展。有一天,他藉着給賈氏送胭脂的藉口,去到內院,一時見四處無人,李固猛然抓了一把賈氏的酥胸,那賈氏羞怯而去,併爲斥責於他,喜得李固久久地回味那手感,硬是一夜未睡。

臨時出門上路,盧俊義曾分付賈氏:“好生看家,多便三個月,少只四五十日便回。”賈氏道:“丈夫路上小心,頻寄書信回來!”客套一番後,並無半點留戀之處。金聖嘆在此處批道:極蝟褻事,寫得極大雅,真正妙筆也。可見娘子對盧俊義也沒有太多感情,周公之事行得少,感情自然也淡了。

盧俊義半路被劫上梁山款待,中間打發李固回家。過了些日子,盧俊義也回家,但在路上碰到了乞討的燕青。燕青說道:“自從主人去後,不過半月,李固回來對娘子說:‘主人歸順了梁山泊宋江,坐了第二把交椅。’當是便去官司首告了。他已和娘子做了一路,嗔怪燕青違拗,將一房傢俬,盡行封了,趕出城外。”

揭祕梁山一二宋江盧俊義把手的女人爲何都偷情? 第4張

李固這人不僅流氓氣十足,而且巧舌如簧,很會說段子哄女人開心的。開始試探時候還是素段子,慢慢入味了就是黃段子源源不斷而來,喜得賈氏花枝亂顫。而賈氏也自有自己的小算盤。

但她聽到李固講盧俊義在梁山夜總會裏左右環抱夜不歸時,心裏便下了狠心,尤其李固說盧俊義會判死罪的,要株連九族,賈氏如何能不心慌。求生的願望是她倒向李固懷抱的最後一根稻草。其實,在李固回家打算告官,並收編主人的家業和娘子時,賈氏已經沒有什麼退路了。

因此,在公堂之上,狼狽爲奸,沆瀣一氣的李固和賈氏,便跪在一起與盧俊義對質。那場景,那兩人儼然如一對夫唱婦和夫妻。賈氏對盧員外道:“丈夫,虛事難入公門,實事難以抵對。你若做出事來,送了我的性命。不奈有情皮肉,無情杖子,你便招了。也只吃得有數的官司。”盧俊義至此恍然大悟,才知道自己竟然戴上了自己管家的頂綠帽子。

一部《水滸傳》本來是爲梁山好漢樹碑立傳的,那爲什麼要讓梁山好漢的兩位高層領導的女人都成爲紅杏出牆的蕩婦呢?這恐怕是《水滸傳》的作者施耐庵的對女性頑固的畸形偏見使然。

在男權主導下的封建王朝,正經女人的標準尺度應該是諸如“三從四德”、“賢妻良母”、“守貞如命”等。而在《水滸傳》裏,符合這樣標準的女人,只有一個,那就是林沖的娘子。她由於不甘忍受高衙內的調戲侮辱憤而自殺。

在施耐庵的觀念中,男人是不能近女色的,如若好色就不是好漢。因此,當李逵聽信他人之言,懷疑宋江在搞女人時,便立馬翻臉,甚至不惜跟宋江動刀子。在這些梁山好漢眼裏,誰娶老婆,誰近女色,誰就算不得真正的好漢。

梁山好漢對女人的輕視,實際就代表了施耐庵對女人的輕視。而讓梁山一二把手的女人都成爲紅杏出牆的蕩婦,正是施耐庵對女性輕視、甚至蔑視、詆譭的最具代表性的體現。(原文來自今日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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