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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廣州婚俗:新人需獲“婚檢”證明 有三書六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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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時期,政府號召青年參加集體婚禮,新人要取得政府頒發的“婚姻註冊許可證”,還有醫生開具的健康檢查證明書,猶如今天的“婚檢”證明。

民國廣州婚俗:文明結婚開始興起

1.清末民初興起文明結婚,多發生在沿海通商口岸及大城市,如上海、廣州、天津等地,並首先在這些大都市中的接受過西方教育的知識階層中流行起來。結婚程序大約爲:男女青年自由戀愛,經雙方家長同意而結婚,大婚當天,唱歌奏樂,證婚人在禮堂宣讀結婚證書,新人在證書上簽名,來賓祝詞或演說送上祝福。

2.1928年,南京國民政府禮制服章審訂委員會及大學院院長蔡元培主持制定《婚禮草案》,該草案將舊式婚禮和新式婚禮雜糅之後制定,並由此制定出婚禮程序:訂婚、通告(訂定結婚日期)、結婚。結婚當天的流程:證婚人讀證書,證婚人分別訊問新郎、新婦是否同意;新郎、新婦隨後蓋章或簽字;證婚人、介紹人、主婚人依次蓋章或簽字;新郎、新婦相向立,互行三鞠躬禮,並交換戒指;證婚人、主婚人致詞;來賓致賀詞;新郎、新婦謝證婚人、介紹人以及來賓;奏樂,禮成。

民國廣州婚俗:新人需獲“婚檢”證明 有三書六禮

3.民國時期,政府號召青年參加集體婚禮,新人要取得政府頒發的“婚姻註冊許可證”,還有醫生開具的健康檢查證明書,猶如今天的“婚檢”證明。

4.新人的結婚禮服大致分爲西式和中式兩類,西式爲男穿西裝,女穿婚紗,中式爲男穿中山裝,女穿旗袍。

5.傳統廣府婚禮走“三書六禮”程序:“三書”爲聘書(訂親之書)、禮書(過禮之書)、迎親書(迎娶之書)。“六禮”爲婚禮前納彩、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迎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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