廷杖雖然起源於漢代,但是在明朝最恐怖。在明代,往往廷杖由廠衛執行。皇帝杖打臣子,就像老子打兒子一樣,天經地義,就像主人打狗一樣,沒有原因,沒有理由,打不打死全憑皇帝一個眼色。生死懸於一線,這一線掌握在皇帝手中。
執行一般是錦衣衛,但是皇帝要派心腹太監在一旁監督。這裏面充滿潛規則,當然太監有時候處於私心,有時候出於皇帝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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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縱的辦法就是暗語。舉例說明:對某個犯人,用輕刑或假打,就說“打着問”。要見血帶傷,就說“好生打着問”。要下死手,就說“好生着實打着問”。七個字一出口,犯人就沒有活命的機會。
後來,這一套暗語被識破,就換了一套暗語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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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明朝越來越黑暗,原來那種輕打或者假打,基本就不存在。只有狠手和死手,太監就把暗語改成暗號。行刑人看太監的動作,如果太監腳跟併攏,腳尖張開,就是狠手。如果太監腳尖併攏,就是死手的意思。
這一套,平時訓練有素。據說,先用牛皮做成一個假人,裏面塞磚頭,然後練習往死打,直到打完牛皮上沒有一點痕跡,揭開牛皮,裏面磚頭粉碎。
再練習打不死,在牛皮上裹一層宣紙,然後揮汗如雨地打,打完宣紙不破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