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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酉政變之後的董元醇,最後怎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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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61年11月2日(咸豐十一年九月三十日),兩宮太后與恭親王奕訢等聯合發動了“辛酉政變”,肅順等贊襄政務八大臣,或被殺頭,或被賜自盡,或被髮往軍臺效力,或被革職。兩宮太后得以垂簾聽政,掌握了清廷的最高權力;恭親王奕訢授命爲議政王,在軍機處行走,補授宗人府宗令和總管內務府大臣等,旋又授以親王世襲罔替;其他官員亦多根據其功績大小分別予以擢升,如原鴻臚寺少卿、軍機章京曹毓英,因不斷向北京的恭親王奕訢等通報熱河的政局變化,立有大功,被擢升爲軍機大臣。那位搶先上奏摺,要求兩宮太后權理朝政,並請簡用恭親王奕訢參預最高權力,“輔弼一切事務”,爲兩宮太后和恭親王奕訢奪取最高權力立下汗馬頭功的董元醇,於辛酉政變前被以“莠言亂政”之罪,發往軍臺效力。但尚未及起行,即已發生了政變,故此,董元醇逃過發遣一劫。
辛酉政變之後的董元醇,最後怎麼了?

辛酉政變後,董元醇從從五品的監察御史,遷升爲正五品的工科給事中。辛酉政變後的第七天,即11月9日,工科給事中董元醇曾以“現聞倉場侍郎”德全、廉兆綸等人,不但未“將運米遲延之車戶頭役邢文富治罪”,未將其人本年已領款項“勒令賠辦”,反而“又發給銀八百兩”,預支了明年應領款項等事,奏請清廷予以查辦。

此事,以清廷“著德全、廉兆綸迅速明白回奏”,及德全等人以所發銀兩,爲“發給大通橋車戶銀兩”,並非發給邢文富的明年預支款項而了事。11月28日,以禮親王世鐸爲首的王、大臣、大學士、六部、九卿等文武官員共計200餘人,聯合上陳《遵旨會議皇太后親理大政事宜折》,並附議定的太后垂簾章程11條。董元醇雖然亦列名其內,但僅僅是徒壯聲勢循例的列名而已,可以說有他不多,無他不少,不具有任何一點特殊的政治意義。

1862年1月9日,董元醇似乎是爲了能夠再次引起最高統治者的關注,以工科給事中的名義上陳了《輔翼聖學宜重德行而輕才華折》。該折之始,即不無表功之嫌地說,“前八月內,臣敬陳管見一折(即其1861年9月10日所上《奏請皇太后權理朝政並另簡親王輔政折》),仰荷皇太后、皇上明斷施行,現在權奸既誅,朝廷肅清,中外臣民,無不稱快,此皆皇太后之明,皇上之福也”。但是,臣在前一奏摺中,曾請求於朝廷大臣中爲皇帝簡選師傅一事,“至今未見簡派有人”,而“明春皇上即宜興學讀書,不容再緩”。於此,臣本“不敢妄參末議”,但是,“人臣事君,苟有益於國家者,當知無不言”。董元醇在奏摺中提出爲小皇帝載淳簡選師傅的原則,應該是“以德行質樸爲先,而才華之士,無足取也”。

辛酉政變之後的董元醇,最後怎麼了? 第2張

爲此,他竟然不避“妄參末議”的僭越之嫌,舉薦左都御史倭仁、大學士祁雋藻、翁心存,吏部尚書許乃普等人,可爲帝師之選。但是,董元醇此奏,並未見清廷有何反應。大約於1862年6月(同治元年五月)以後,董元醇改名董元章。盛康編輯《皇朝經世文續編》收錄董元醇的《敬陳從權守經疏》時,亦將其名改爲董元章。至於其因何原因改名,我們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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