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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在朝期間,發現貪污現象是如何解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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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帝是清朝時期的第五位皇帝,康熙帝的第四子,康熙六十一年繼承皇位。本站小編給大家提供詳細的相關內容。

官員貪污是歷朝歷代都不能完全解決,但又堅決防範和嚴懲的,截止到封建王朝的最後一個朝代清朝,因爲有着前面多個朝代的經驗和教訓,再加上清朝統治階級的特殊性,對能影響到其統治地位的貪污現象是相當忌諱的。

雍正在朝期間,發現貪污現象是如何解決的?

清朝入關後的前兩位皇帝都曾主張對貪官施以重處,順治皇帝表示:“治國安民,首在治貪,大貪罪至死遇赦不宥”,康熙也說:“貪官之罪斷不可寬”,可實際上,口頭上說要嚴懲的這兩位皇帝在他們執政的兩朝都沒有將重心放在治貪上。

順治皇帝執政時期,部分明朝殘餘力量還在堅決抵抗,初入關的清朝需要把重點放在如何統一天下以及學會如何治理天下,在這個過程中,除堅決鎮壓反抗力量外,安撫原明朝士紳的行爲也是必須有的,在江山坐穩前,不會刻意去懲治貪官。

康熙執政時期,這位清朝政績最輝煌的皇帝又不停地對付內部叛亂以及東征西討,執政重心也無法傾向治貪,等到執政後期,外部和內部都相對穩定下來,康熙又發現這個治貪實在難搞,貪污最厲害的全是跟着他平三藩、收臺灣、平準格爾的功臣。

電視劇《雍正王朝》前半部分有很大篇章就是描寫康熙頭疼戶部虧空,可精於計算的皇太子和八阿哥都不敢接受這個差事,原因就是知道這裏面牽扯太大,參與的官員太多,普通官員還好說,那些跟着康熙打天下的老臣,即使是皇族阿哥也頭疼。

後來是四阿哥,也就是以後的雍正皇帝接過了這個麻煩的差事,起初搞的風風火火,但在從小就跟着康熙的老侍衛魏東亭(虛構人物)因還不了錢自殺後,康熙馬上叫停,爲了自己的名聲,康熙不得不放棄嚴厲治貪,沒辦法,做了一輩子所謂的聖君,不想老了被人罵。

這個艱鉅的任務最終還是落到了雍正皇帝頭上,雍正的繼位是有很大波瀾的,很多皇子不服,他們手下的官員自然也會製造阻力,所以雍正想要治貪也是困難重重,而且在他剛登基時,還面臨着和青海羅卜藏丹津的戰事,需要大量軍費,國庫沒錢。

沒錢打仗和治理國家,歸根結底還是要繞回到治貪上來,貪官有錢,而且康熙時期執行的部分制度讓官員有足夠的渠道爲自己謀私,爲了充盈國庫,雍正顯然是做好了得罪人的準備的,他一步步的施展手段,從溫和到激烈,總的手法就三條:發錢,抄家和殺人。

雍正在朝期間,發現貪污現象是如何解決的? 第2張

推出“養廉銀”制度,以合法的手段提高官員收入,也剝奪了官員的非法收入來源

雍正元年,雍正皇帝正式推出了“養廉銀”制度,這個制度是基於清朝官員本身的合法俸祿比較低的現實情況制定的,清朝當時在地方上的一品大員,即總督的年俸才180多兩白銀,最低等的知縣年俸45兩白銀,很明顯的偏低。

官員不僅僅是要養活一家老小,他們還需要聘請師爺、門客、使喚的下人等,這些都需要錢,在康熙朝以前,官員公開且不合法的額外收入就是不斷的增加火耗(民銀鑄造爲官銀時產生的損耗,收稅收的是官銀),這些火耗就是官員們俸祿之外的收入。

雖然朝廷默認這個火耗,但火耗是沒定量的,這就導致官員們對上可以用火耗虧空的名義少交稅,對下可以增加百姓上交雜銀的火耗,國家吃虧,百姓吃虧,只有官員不吃虧。針對這種情況,雍正推出了著名的“火耗歸公”制度。

即將所有的熔鍊官銀的損耗全部也徵收到國庫,然後國庫根據官員的品級下發養廉銀,數量可以達到官員正常年俸的10-100倍,這個制度相當於給了官員合法的高收入,但也斷了他們非法的更高收入,並且雍正發話:

汝此一生,除俸祿養廉之外,若再取官場中一財一物,不但無此天理,亦恐無此人情矣。

“火耗歸公”和“養廉銀”疊加起來的話,可以簡單理解爲,雍正收火耗100兩,發給官員50兩,朝廷多收了稅,百姓減少了負擔,但官員們又吃了虧,雖然合法收入高了,可從人性上來講,本來可以拿100兩的,現在變成了50兩,心裏反而不平衡了。雍正爲增加官員收入的“養廉銀”制度實際上還是吃了不少怨恨。

爲湊集西北軍費,儘快彌補國庫虧空,雍正開始抄家

康熙年間,國庫的錢財就有很多被官員借出去,因爲康熙要保證自己的名聲,所以沒有嚴厲追討,雍正上臺後,面對空虛的國庫,西北還在打仗,所需要的軍費依靠精心準備的“火耗歸公”等制度恐怕來不及供應,於是強迫涉及到虧空的官員限時還錢:

其各員名下應追銀兩,照怡親王所請,在戶部逐年彌補。各員賠補之項,若將來不能全完,仍將不能完清,官員治罪,朕亦不能再寬宥。

針對死不悔改,不願意還錢的官員,雍正就下令抄家,並且從朝廷到地方配合起來逐個抄,當時的通政司右通政錢以塏就幫雍正出注意:

凡虧空官員題參時,一面嚴搜衙署,一面行文原籍官員,封其家產追變,庶不致隱匿寄頓。

整個雍正繼位的前三年,抄家之風盛行,包括山西巡撫蘇克濟、江蘇巡撫吳存禮、河道總督趙世顯這樣的高官也全部被抄家,受牽連的官員士紳很不滿的私下評價雍正:“朝廷重聚斂而懲盜臣”,還在民間傳播雍正皇帝:“好抄人之家產”。

雍正在朝期間,發現貪污現象是如何解決的? 第3張

追討國庫虧空是正當的,籌集西北軍費也是迫切的,但雍正卻再一次得到了官員士紳的怨恨,好在雍正本人意志堅定:“虧空侵蝕,以及貪婪枉法之輩,蠹國殃民。有幹法紀。既寬其誅。已屬格外。若又不嚴追完項。一任貪吏優遊自得。國法安在耶?此明系朋黨匪人,懷私捏造悖謬之語,以惑衆聽,殊屬可恨”。

抄家如果還解決不掉虧空問題和貪污問題,雍正就不得不下狠手殺人

從雍正元年到雍正三年,雍正雖然抄了不少官員的家,但目的只是爲了追討虧空,涉事官員除被抄家外,也僅僅只是被革職,對於虧空情節比較輕的官員和部分貪贓官員還只是以警告爲主,但在雍正四年之後,雍正發現警告和抄家都不能完全解決問題,依舊受到一定的抵制,於是雍正開始發飆:

必正典型,斷不寬宥。自雍正四年之後,凡遇虧空,其實系侵欺者,實行正法無赦,督撫大吏必悉行查出,既不可冤抑,亦不可寬縱。

並且雍正發現僅僅依靠官員互相之間糾察還是免不了結黨營私,欺上瞞下,官員互相之間還是要儘量和諧的,只有雍正和少部分擁護他政策的官員剃頭擔子一頭熱,因此,雍正還開始發動老百姓揭發貪官,用民間力量彌補監察力量的不足,如雍正五年專門給江西百姓發上諭:

江西百姓須知朕愛養民生之至意,倘有不肖官員因虧空敗露而捏稱民欠者,爾百姓即赴上司告訐,切勿爲其所愚,使劣員得以漏網,無以懲戒。

從雍正四年起,凡是查出來的官員,雍正基本上都是嚴厲處置,比如連續兩任山東巡撫黃炳和塞楞額受賄,其中塞楞額僅收取門包銀2000兩,相關法司先判處絞監候,然後讓他們限期歸還受賄之銀後,準備免死罪,但雍正堅持不允許,直接表示:

朕每年給數萬金養廉之資,原以供其閤家上下衣食之用,使之以寬然有餘,自不應纖毫索取屬下。

塞楞額最終依舊被判處絞監候,並且追討所有曾經下發的養廉銀。僅雍正六年,就有超過15名高官(包括之前被判,但沒有執行的官員)被處決,這還是在雍正用養廉銀改善了所有官員待遇的情況下發生的,否則,被殺官員的數量估計還要多,這個數量已經比後來乾隆執政的中後期每年殺掉官員少很多了,但雍正依舊被怨恨。

從上面的敘述可以知道,雍正治理國庫虧空和貪贓枉法者,也是從輕到重,慢慢來的,他知道官員爲什麼貪污,較低的俸祿不夠養家餬口是重要原因之一,因此用養廉銀堵住這個漏洞,然後纔是對頑抗者的抄家和殺頭。

雍正在朝期間,發現貪污現象是如何解決的? 第4張

雍正給了官員士紳們待遇和一定的選擇權,並不是一上來就往死裏整,他殺掉的官員其實也沒有後來的乾隆朝多,可雍正爲什麼還是名聲差的不得了?遠比康熙和乾隆差?原因也就一個,他是各項制度的始作俑者,怨恨全部被他背上了。

養廉銀的確增加了官員的收入,但並沒有完全彌補官員丟失掉的火耗收入,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官員們實際上的收入是減少了,當然,清官除外。至於抄家殺人,雖然沒有乾隆朝多,但因治貪導致的抄家和殺人的嚴厲程度和數量卻超過了康熙朝。

本來官員們過得好好的,你好我好大家好,康熙也沒有太嚴厲的懲處搞虧空的官員和貪官,大家都習慣了康熙時官場的風氣和氛圍,雍正一上臺就打破了這個和諧的狀態,讓官員們朝不保夕,大家當然要怨恨他,至於到乾隆朝,已經習慣了嚴厲的制度,自然也就不會怨恨乾隆了。

雍正顯然是吃了悶虧,連增加官員合法收入的養廉銀製度都沒能讓他在官員中間獲得好評,不過,他在位的十三年間,雖然背上了罵名,卻成功的讓國庫成爲真正的國庫,讓繼承人乾隆有足夠的經濟實力延續“康乾盛世”,就此而言,功莫大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