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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洪武年間,南北榜之爭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來源:飛飛歷史網    閱讀: 1.5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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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1368年―1644年 ),中國歷史上的朝代,明太祖朱元璋建立。初期建都南京,明成祖時期遷都北京。傳十六帝,共計276年。明朝時期君主專制空前加強,多民族國家也進一步統一和鞏固。明初廢丞相、設立廠衛特務機構,加強了專制主義中央集權,但同時也爲中後期宦官專政埋下伏筆。明朝時期農民反封建鬥爭也進入了一個新階段。那麼下面本站小編就爲大家帶來關於南北榜之爭朱元璋一怒之下做了什麼的詳細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明代洪武年間,發生了史無前例的一件政治大事,那就是當時科舉的“南北榜之爭”。此次事件發生在洪武三十年,當時的統治者朱元璋,下令將當時的主考官全部嚴懲,並重新給出了一份當時的貢士名單。

之所以會這麼做,是因爲之前的主考官給出的貢士名單全部來源於南方,因此在公佈之後引起了數位北方落榜考生的不滿。當時的統治者朱元璋,出於某種原因,將全部貢士名單換成了北方考生,這就是當時著名的“南北榜之爭”事件。

在此次事件之後,明朝的科舉考試,也成爲了分南北兩個榜的考試製度。不用多說,這個決定的確有一定的極端之處,但作爲當時的明朝統治者,朱元璋還是有着一定的考量的。

明代洪武年間,南北榜之爭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一、明朝統治者吸取前朝教訓,致力於懲治貪官污吏和維護政治清明

明朝在元朝後期社會矛盾激化的基礎之上得以繼任,當時元朝主要的社會矛盾激化,原因就在於普遍的貪官污吏存在,導致百姓民不聊生。當時的明朝統治者朱元璋也在希望能夠吸取元朝教訓,維護自身的統治,所以他對於此類官場腐敗問題格外敏感。

但是關於“此次事件究竟是不是官場腐敗”,這是一個很難定性的問題。即使存在着一定的模糊性質,有一定的疑問存在,但是爲了保證完全的政治清明,當時的統治者就採取了“一刀切”的做法。

就算是朱元璋對貪污腐敗問題如此重視,採取了諸多措施來進行懲戒,但是在洪武年間,貪污案仍舊頻發,並且發生了著名的郭桓貪污秋糧案。

這次案件在《明史》當中也有記載:“自六部左、右侍郎以下皆死,髒七百萬,詞連直省諸官史,系死者數萬人。”

這次案件不僅引起了衆多百姓不滿,而且還讓當時的社會矛盾進一步激化。在當時比較嚴重的社會矛盾之下,如果在官場上再發生如此事件,勢必會造成更嚴重的矛盾激化。

所以爲了不重蹈覆轍,當時統治者對待此類案件,通常是嚴懲不怠,對於當時的“南北榜之爭”,統治者做出此項決定,也是出於吸取教訓的目的。

二、降低南北方矛盾,維持社會穩定需要增加北方參政機會

再有就是因爲當時的南北方矛盾十分嚴重,爲了降低兩者之間的地域矛盾,以及維護一定的社會穩定,採取一定的措施來維持南北方之間的政治平衡是比較慎重的決定。

明代洪武年間,南北榜之爭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第2張

在明朝初期,由於社會經濟得到了一定的發展,階級之間的矛盾也就顯現出來,並且成爲了當時最主要的一種社會矛盾。

這種階級矛盾,由於地域之間的區別,也逐漸演變成爲了比較嚴重的南北對立。

當時的農民起義發生的頻率較高,並且多發生在南方地區,規模較大的甚至能夠到達幾十萬人,這足以證明當時的社會矛盾已經足夠激化。在“南北榜之爭”發生的前夕,北方地區也發生了一次起義。

此次事件在《明史》當中也有記載,“田九成率義軍轉戰至寧羌,築寨馬面山(今寧強縣城東南十里,打製武器,備戰迎敵,四方災民,聞風而至”。

在此次事件之後,又發生了兩次起義,北方農民起義情緒也逐漸變得激化。而恰逢“南北榜之爭”,明政府又引得北方大夫羣體的不滿,所以爲了保證這一羣體的支持,統治者不得不做出瞭如此決定。

再加上當時的科舉考試,本身錄取的考生人數就是不對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