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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初四大案之一的胡惟庸案,究竟是怎麼回事?

來源:飛飛歷史網    閱讀: 2.86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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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惟庸案,明初四大案之一,此案前後涉及三萬餘人,史稱“胡獄”。感興趣的讀者可以跟着小編一起看一看。

明朝洪武四大案發生於明朝初年,當時正值明太祖朱元璋統治時期。朱元璋即位後,持續加大對貪官污吏的懲處力度,洪武年間的官場稱得上是烏雲密佈,因爲朱元璋對貪官污吏的處罰比較殘酷,發明了多種酷刑,還經常株連九族。雖然在洪武朝基本遏制了腐敗,但沒有形成長效機制,朱元璋去世後,官員腐敗勢頭又開始猖獗。洪武四大案是洪武年間反腐最有代表性的四個典型案件。在這其中又以胡惟庸案影響最爲深遠。

明初四大案之一的胡惟庸案,究竟是怎麼回事?

胡惟庸案發生在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朱元璋在這一年誅殺了宰相胡惟庸,並牽連誅殺了許多功臣名將。此大案的背景是這樣的:

洪武六年,胡惟庸由李善長推薦擔任右丞相,在洪武十年又升任左丞相。胡惟庸在7年丞相任期內,權力慾極速膨脹,排除異己:在劉伯溫病重時派人向其送藥,劉伯溫服用後很快去世。獨斷專行:許多重大事件不向朱元璋請示就擅自做決定。尤其是占城國使團嚮明朝進貢隱匿不報的事情招致了朱元璋的憤恨。朱元璋質問的時候,胡惟庸爲首的中書省和禮部互相推諉扯皮,朱元璋於是將一干人等全部囚禁起來。再加上塗節上告胡惟庸謀反之事,成爲了壓垮胡惟庸一黨的最後一根救命稻草。

洪武十三年正月,朱元璋下令逮捕胡惟庸、陳寧等人,很快羅織罪名,將其處死。

明初四大案之一的胡惟庸案,究竟是怎麼回事? 第2張

胡惟庸被殺後,他的罪名開始升級,由“擅權植黨”到“通倭”,“通虜”,“謀反”,並不斷進行擴大化和牽連,一直持續到了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

在這一年,朱元璋將《昭示奸黨錄》佈告天下,將李善長,唐勝宗,陸仲亨等幾十家與胡惟庸有勾結的元勳舊貴屠戮殆盡。李善長在胡惟庸案發時已免於追究,但在這一年有人告發李善長與胡惟庸共同謀反,朱元璋就順勢將李善長滅族了。

此案之後,朱元璋廢除丞相制度,胡惟庸也就成爲了中國歷史上最後一位丞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