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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行政領域“吃空餉”與今相似:掛名現象普遍

來源:飛飛歷史網    閱讀: 1.6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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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二十五史中,未出現“空餉”這個詞。但在清代的官方文書中,有“空餉”一詞。在行政領域,中國古代的確存在“不上班但是可以領工資”的現象。特別是在明清之後,地方行政吃空餉現象開始變得日漸多了起來。

明嘉靖十四年,工部書吏蔡泳受等人,通過造假印、虛報官員姓名的方式,前後共計冒領銀七萬兩之多。明末崇禎年間,一度任職京官的林時對曾描述自己在京中衙門見聞:京城各衙的衙役多半"竄籍"三大營,兩邊冒名領取糧銀,已是十分普遍的現象。

古代行政領域“吃空餉”與今相似:掛名現象普遍

清代雖然對地方衙門的吏役人數有嚴格限定,但是全國各地州、縣衙門的書吏、衙役規模總數多達百萬計,其中到底有多少隻是"掛名"而已,到了清中後期實際早已無法計算,地方賦稅"存留"中有多少是真正用於支付給吏役,也就成了一筆難以釐清的糊塗賬。

當然,與軍隊吃空餉相比,中國古代地方行政吃空餉現象一直要少得多,問題也遠沒有軍隊那麼嚴重。箇中原因,除了地方官薪俸支出相對軍隊監管更嚴格、透明外,還有一點就是,中國曆代多是由地方官全權負責的"代理人"制度,地方官員對於地方的稅賦收入,除了按規定數額上繳中央以外,剩下地方行政經費都是由地方官全權處理,因而吃空餉對於官員並無太大意義。而對於差、吏,由於可支取的薪俸("工食錢")微薄,掛名領薪、吃空餉反而不如弄權謀私、敲索鄉里來得"划算"。因此,中國古代地方行政中"吃空餉"現象不如軍隊那樣普遍,不僅不是因爲地方官吏更加廉潔、自律,而恰恰是因爲在同樣缺乏權力監管的情況下,地方官吏有比"吃空餉"更爲簡便、實惠的謀私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