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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金銀盛行的古代,胡椒爲什麼能當做俸祿發放給官員?

來源:飛飛歷史網    閱讀: 1.19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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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詩人王恭曾作詩《詠胡椒》:“結實重番小更繁,中原無地可移根。自從鼎鼐調和去,薑桂紛紛不共論。”從這首詩中,我們可以得知胡椒並非是中原地區的產物,而是來自於番邦,而且還讓薑桂等傳統香料不能與之共論。那麼今天我們就來探究一下在金銀盛行的古代,胡椒爲什麼能當做俸祿發放給官員?

胡椒的口感非常辛辣,而又氣味芳香,與傳統三香(花椒:辣味不足、生薑:容易上火、茱萸:有一定毒性)形成了互補,因此極爲受達官貴人們的趨之若鶩,很快就坐上了“香料之王”的寶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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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胡椒還能與生薑、石榴等製成香味濃郁的胡椒酒,這在西晉文人張華的《博物志》中是有明確記載的:“以好春酒五升,乾薑一兩,胡椒七十枚,皆搗末;好美安石榴五枚,押取汁。皆以姜、椒末及安石榴汁,悉內着酒中,火暖取溫,亦可冷飲,亦可熱飲之。”

而到了唐朝,上流社會對胡椒的需求量非常巨大,但由於胡椒只能依賴從西域進口,路途遙遠,加上沿途環境惡劣,運輸本身就存在着極大的風險,所以胡椒很快就在唐朝成爲了財富以及地位的象徵。據史書記載,唐朝宰相元載被唐代宗抄家時,光囤積的胡椒就有八百石之多,相當於現在的六十四噸左右。

那麼在金銀盛行的古代,胡椒爲什麼能當做俸祿發放給官員?這個現象主要出現在明朝,根據《明宣宗實錄》記載:“宣德八年,京師文武官俸米折鈔,請給與胡椒蘇木,胡椒每斤準鈔一百貫,蘇木每斤準鈔五十貫,南北二京官各於南北京庫支給從之。”

在金銀盛行的古代,胡椒爲什麼能當做俸祿發放給官員? 第2張

不僅如此,我們還可以從作爲鄭和翻譯之一馬歡所撰寫的《瀛涯勝覽》中可知,蘇門答臘島的胡椒在當地每100斤賣銀一兩,而當了明朝境內之後,胡椒則以10兩到20兩的價格當作俸祿之一發放給各級官員,要知道當時明朝一小官的俸祿(布匹銀兩大米)最多才八十貫。只不過後來隨着本土胡椒的出現與飲食結構的變化(諸如土豆、玉米、紅薯等不用依賴胡椒的高產作物被引入),胡椒的價格不再是那麼昂貴。

最後照例再給大家附上一首關於胡椒的詩,宋·方一夔《雨》:吾聞陰陽書,夏忌甲子雨。蠶死麥復苦,果諧老農語。人生無賢愚,擾擾同一宇。衣食固其端,安可過取數。哀哉元相國,胡椒滿倉庾 。區區口體計,所費能幾許。晴曦御朝寒,野菜供晚茹。君看此輩人,政自有佳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