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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官員也是拿工資靠俸祿生活 他們的收入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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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官員”待遇,如果靠死工資連飯都吃不飽。清政府吸取了明朝薄俸易發貪腐的教訓,增加了“公務員”的工資性補貼。順治年間一度實行柴薪銀、心紅紙張銀、蔬菜燭炭銀、案衣什物銀等,後因財政緊張方取消。

比較起來,明代“官員”的工資是中國曆代最低的。洪武四年(公元1371年)制定的工資標準,相當於今中央政治局委員的正一品大員,俸祿僅900石;洪武十四年(公元1381年)提高了標準,正一品爲1000石。至於普通“公務員”,其俸祿就更低了,相當於副科級的從八品爲65石,後加至70石。

古代官員也是拿工資靠俸祿生活 他們的收入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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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了生活,地方政府便採取半合法的手法,增加“公務員”個人補貼,實物徵稅時增大消耗比率,向納稅人多徵,多出的部分叫“耗羨”,截留在地方使用,實際多被官員作爲補貼吞沒。但考慮地方沒有耗羨後,官員生活可能困難,首創“養廉銀”制度,發給一筆補貼,遠遠高出正俸,導致官員靠補貼生活。出於公平原則,除給部分京官發放養廉銀外,在京員中則實行“恩俸”制和“雙俸”制。所謂“雙俸”,就是再領取一份與正俸一樣多的補貼,也就是現代的“雙工資”。

在漢代,官做得越大,所得賞賜便越多,很多時候得到的賞賜性補貼超過正式工資,官員僅靠賞賜便能致富。如漢武帝時期酷吏張湯,是中國歷史上著名的清廉官員。《漢書·張湯傳》記載,元鼎二年十一月(公元前116年12月),因遭構陷,時任相當於今中央監察部部長的御史大夫張湯冤獄自殺,死後清查,其“家產不過五百金,皆所在,得奉賜,無它贏”。

當時的1金爲1萬錢,張湯所任最高職位御史大夫月俸4萬錢,“五百金”的家產僅靠死工資的話,不吃不喝也要積攢10年。張湯生前不腐敗,這些錢財大部分都是靠賞賜得來的。

古代官員也是拿工資靠俸祿生活 他們的收入如何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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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些小角色,也就是基層“幹部”,基本是接觸不到朝廷賞賜的,怎麼辦呢?得想辦法發揮“幹部”的優勢吧,得想辦法搞錢。東漢,當年最普通的“斗食”級“公務員”,月俸僅“十一斛”,相當於1100錢,而當時一個打工仔(僱工)月工資都有1000錢。因工資少,一些下級官員便向老百姓伸手,弄點補貼,這大概就是腐敗的源頭了吧。

唐宋“公務員”不僅收入穩定,收入也高,特別是宋代“公務員”,還有更多的補貼,名目多多。雖然也曾因邊境開戰、財政緊張而減薪;但正常情況下宋代“公務員”的福利還是令人羨慕的。宋代“公務員”除了加俸、職田外,賞賜也是少不了的,另還有“公使錢”、可以支配的有價證券等。公使錢相當於現代的接待費,實際也都被官員之間用來下館子、買禮品消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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