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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初四大案是哪四個?明初四大案是怎麼發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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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原名重八,25歲參加農民起義軍後改名元璋,加入抗元隊伍是他人生的一個重要轉折,僅3年就被部下諸將奉爲“吳國公”,經過15年的打拼,終於於1368年(至正二十八年)在應天府(今南京)稱帝,國號大明,年號洪武,他成爲中國歷史上繼漢高祖劉邦之後,第二位農民出身的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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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朱元璋是農民出身,親身經歷了元末官員對百姓的欺壓,對官府極爲痛恨,自己當上皇帝后對官員的要求極高,決不允許欺壓百姓的情況發生,一經查實,一般都是死罪,此外他對那些貪腐、徇私舞弊、結黨營私的官員更是毫不手軟,對付他們的刑罰也更嚴酷,朱元璋的執政理念可以用四個字總結,那就是“嚴於吏治”。

洪武年間,朱元璋一共處理了四件大案,分別是"空印案"、“胡惟庸案"、"郭桓案"和“藍玉案”,這四個案件有一個共同的特點,那就是都處理了大批官員,四次案件加起來,被處理官員的總數竟超過十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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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印案”發生在洪武九年,當時各府州縣每年都往京城繳錢糧、軍需等,這些東西送往之前都要有完整賬目,再加蓋印章,到京城後由戶部覈算,其中任何一項存在偏差就要退回重新造冊,錢糧運輸途中必有損耗,造成他們都要多跑一趟,有人就想到先在空白文書上蓋印,等覈算完成後再填上數字,此法變成了一種習慣,朱元璋知道後大怒,認爲他們不按規定辦事,有欺君之嫌,下令將全國各地正印官全部處死。

“胡惟庸案"發生在洪武十三年,胡惟庸當宰相期間,朝中遍植朋黨、打擊異己,而且獨斷專行,許多事情都擅自處理,朱元璋深感宰相專權、皇權旁落的危機,最終以"謀不軌"罪誅殺胡惟庸九族,同時殺御史大夫陳寧、中丞塗節等數人。洪武二十三年,李善長、陸仲亨、唐勝宗、費聚、趙庸、金朝興、葉升、毛麒、李伯升和丁玉等人,都因與胡惟庸有勾結而被處死,“胡案”前後3萬餘人被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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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桓案"發生在洪武十八年,當時御史餘敏、丁廷舉告發戶部侍郎郭桓利用職權,勾結李彧、趙全德等人,私吞太平、鎮江等府賦稅,還私分浙西秋糧,並且巧立名目徵收稅賦,中飽私囊,朱元璋命審刑司嚴刑審訊,徹查後發現共計損失糧食2400萬擔,全國12個布政司牽連其中,禮部尚書趙瑁、刑部尚書王惠迪、兵部侍郎王志、工部侍郎麥至德等人也參與其中,最後朱元璋下令將涉案人員全部處死。

“藍玉案”發生在洪武二十六,藍玉身爲開國功臣,自恃功高勢大,驕橫不法,甚至不聽皇命,除此之外,藍玉還霸佔東昌民田,私蓄奴婢,縱奴作惡鄉里,終於讓朱元璋動了殺心,洪武二十六年二月,錦衣衛指揮使蔣瓛告發藍玉謀反,朱元璋下令將他處斬,平時與藍玉有關係的將校,也都被定爲“逆黨”,全部抄家滅族,此案被殺之人多達1.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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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惟庸案”與“藍玉案”被殺人數,各史料記載差別不大,兩案一共有四萬餘人被殺,至於“空印案”和“郭桓案”,《明史刑法志》說“郭桓案”死者數萬人,《國史概要》中說“空印案”連坐被殺的人數以萬計,最後經吳晗考證,在《朱元璋傳》說“空印案”與“郭桓案”一共殺了七、八萬人,加上胡惟庸、藍玉兩案,明初四大案被殺官員超過十萬。

朱元璋奉行嚴刑,出發點是好的,用起來效果也不錯,但不可避免處出現用刑過當的情況,以至於出現冤殺,如“空印案”,朱元璋當時下令將全國各地的正印官全部處死,其下屬官員也要充軍邊疆,最後導致很多受百姓愛戴的清官也在其中,再如“胡藍”兩案,受牽連的官員中,很多人並無謀反之心,只因曾經做過兩位的部下,結果慘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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