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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祕:明朝“洪武四大案”分別是什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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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洪武四大案”分別是:一、胡惟庸案,二、空印案,三、郭桓案,四、藍玉案。下面小編爲大家帶來詳細的文章介紹。

一、胡惟庸案

胡惟庸案,出現在洪武十三年(1380年),是明太祖朱元璋誅滅丞相胡惟庸的事情,該案牽扯甚廣,諸多元勳將才均被誅滅,後朱元璋廢止左右丞相,廢止中書省,政務分歸六部解決,從此以後中國王朝再無丞相一職。

洪武三年(1370年),朱元璋大封元勳,劉基僅封爲誠意伯,歲祿僅有240石,而李善長則功封韓國公,歲祿4000石,第二年劉基便辭官。

洪武六年(1373年),淮西朋黨集團的領導者李善長舉薦其同鄉兼姻親胡惟庸出任右丞相。洪武十年(1377年)九月,胡惟庸晉升左丞相。胡惟庸當丞相期內,在朝中遍植朋黨,不遺餘力地打擊異己,因很早的時候劉基曾對朱元璋說不能任命胡惟庸當丞相,因此胡惟庸暗中害死了劉基,且胡惟庸獨斷專行,諸多生殺予奪等特大案件,他不僅不向朱元璋報告,就私下對其進行解決,讓權力慾很強的朱元璋,倍感丞相獨斷專行、皇權旁落的危機。

洪武十二年(1379年)九月,占城(今越南南部)來貢,胡惟庸和那時候的右丞相汪廣洋幾人匿藏貢品都沒有上奏,最終被舉報,朱元璋對於此事大怒,但胡惟庸和汪廣洋將責任推到禮部頭上,而禮部則反過來歸因於中書省,這類互相推搪的行爲,導致朱元璋更加生氣,因此將一干人等全都囚禁起來,讓他們招出主犯,沒多久汪廣洋被處決,然後下旨考責胡惟庸以及六部的罪行,到此,朱元璋與胡惟庸朋黨的主要矛盾已趨向日益加劇。

洪武十三年(1380年)正月,塗節投案自首上訴胡惟庸造反,明太祖隨後下旨拘捕胡惟庸、陳寧和塗節幾人,並以拉幫結派,擅權枉法,陷害忠良等罪行處決,胡惟庸被殺後,該案仍未結束,又給胡惟庸再加上了通敵賣國,計劃造反等罪行,並連續不斷牽扯越來越多朝廷官員。

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朱元璋以各類罪行又殺了幾十家的權臣,李善長、陸仲亨、唐勝宗、費聚、趙庸、金朝興、葉升、毛麒、李伯升和丁玉幾人,都因與胡惟庸有串通而被處決,當中第一元勳太師韓國公李善長,在洪武十三年胡惟庸案始發時,由於元勳皇親,免以追責,但十年以後,有人舉報李善長與胡惟庸一起造反,朱元璋下旨將李善長一家七十餘口一概處斬。

揭祕:明朝“洪武四大案”分別是什麼事件?

二、空印案

空印案,出現在洪武十五年(1382年),因空白頁蓋印公務公文而造成的案子,該案受到朱元璋重視,並因此誅滅數百名有關朝廷官員,實則一個冤案,但是其影響之廣,範圍之大。

明朝初期,每一年不同布政使司下級府州縣都需安排審計官吏,前去京城戶部,覈查其所屬衙門上繳中央官府的錢糧、軍需事宜,全部賬目需要和戶部審覈後完全相符合方能結算,若當中有任何一項不符合就需要駁回申請重新造冊,且須再蓋上原地方機關大印纔算完成任務,因那時候交通出行並不發達,來往路程遙遠,假如需要送回重造會耽擱非常多的時間,因此前去戶部審覈的朝廷官員都配備預先蓋過印信的空白頁書冊以便使用,這本來是既有的習慣性行爲。

錢糧在運送過程中會出現耗損,因此從運送一直到戶部接收時的數據一定不會相符合,在路上究竟耗損了多少,朝廷官員們沒法事先預測,僅有到戶部將要申報之時纔可以瞭解當中的差額,因此派往京城的朝廷官員都習慣用空印公文,到京城才填好實際上的數量。

明太祖朱元璋得知此狀況後大爲震怒,覺得這是朝廷官員互相串通,徇私舞弊欺騙的欺君死罪,因此下旨將國內各地,各個政府部門的正印官全都處決,下級朝廷官員充軍邊陲,最終是許多受百姓敬仰的清官也被處決了。

三、郭桓案

郭桓案,出現在洪武十八年(1385年),是一宗貪污受賄案,其受賄額度極大,影響非常深遠。

洪武十八年(1385年),朱元璋猜疑北平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的官吏李彧、趙全德夥同戶部侍郎郭桓幾人一起徇私舞弊受賄,私扣官糧,因此下旨查處。

洪武十八年(1385年)三月,御史餘敏、丁廷舉舉報戶部侍郎郭桓利用職權,串通北平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官吏李彧、按察使司官吏趙全德、胡益、王道亨等,私扣太平、鎮江等府的地方稅外,還私分了浙西的秋糧,而且巧立名目,徵繳了各種水腳錢、口食錢、庫子錢、神佛錢等的地方稅,中飽私囊。

朱元璋下旨審刑司酷刑審問,該案累計總共財產損失精糧兩千四百萬擔,牽扯全國各地的十二個布政司,並牽扯禮部尚書趙瑁、刑部尚書王惠迪、兵部侍郎王志、工部侍郎麥至德等,最終朱元璋下旨將一干人等全都處決。

四、藍玉案

藍玉案,出現在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是明太祖朱元璋藉口涼國公藍玉造反,株殺元勳將才的重大政治案子,藍玉是開平王常遇春的妻弟,當初隸屬於常遇春的帳下,對敵作戰勇敢,屢立戰功,是明朝開國功臣,朱元璋借藍玉案徹底剷除了軍權對皇權的潛在威脅,使軍權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中。

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藍玉率15萬大軍出塞追擊蒙古軍隊,一直到捕魚兒海(即今貝爾湖),虜獲男女七萬七千人,全勝而歸,後他又數次北征蒙古,立下赫赫戰功,被封爲爲涼國公,(據說本來是要封爲樑國公,但應猜忌改爲涼)位居大將軍之職。但慢慢地,藍玉逐漸恃才傲物功高勢大,專橫跋扈不法。

在軍內,他私下任罷將校,甚至於不聽皇命,有一次北征還師,夜過喜峯關,關吏都沒有及時接納,藍玉就縱兵毀關強行進入,這種行爲造成朱元璋的猜忌。在地方上,藍玉強佔東昌民田,私蓄奴婢,縱奴作惡鄉里,這件事後爲御史彈劾,但藍玉竟驅趕御史,還讓家人私買雲南鹽1萬餘引(每引200斤或400斤)進行走私貨,之上諸多行爲,就這樣讓朱元璋動了殺心。

洪武二十六年二月,錦衣衛指揮使蔣瓛舉報藍玉造反,朱元璋下旨將他處斬,並誅了三族,平常與藍玉有關係莫逆的諸多將校,也都被定位“逆黨”,受到了抄家滅族,該案被誅滅者高達一萬五千人,軍內的勇武將領大多數被屠戮殆盡。

洪武四大案的發生讓明初的開國功臣幾乎都被殺光,僅剩4人,這也讓朱元璋多了暴君的標籤,也很大程度上在靖難之役之時,皇孫朱允炆武將可用,但也高度集中皇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