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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在軍事方面更佔優勢,趙構爲何還要與金國簽訂“紹興和議”?

來源:飛飛歷史網    閱讀: 1.61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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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紹興十一年(1141年)十一月,南宋與金國簽訂了歷史上著名的“紹興和議”。按照和議條約規定,南宋向金國稱臣,兩國東以淮河中流爲界,西以大散關(陝西寶雞西南)爲界。南宋割讓唐(今河南唐河)、鄧(今河南鄧州)二州及商(今陝西商縣)、秦(今甘肅天水)二州之大半予金,每年向金納貢銀、絹各25萬兩(匹);金國歸還宋徽宗(宋高宗之父)棺槨和被幽禁在金國做人質的韋太后。

從“紹興和議”的條約內容來看,南宋顯然是血虧。那麼是不是因爲南宋實力不濟,被迫簽訂城下之盟呢?答案是否定的。事實上,在“紹興和議”簽訂前,南宋在戰場上已佔據了主導權。反倒是金國屢戰屢敗,差點連開封都被岳飛給收復了。那麼問題來了,既然南宋在軍事方面更佔優勢,爲什麼宋高宗趙構還要與金國做這麼一筆超級賠本的買賣呢?理由主要有三個方面。下面小編就爲大家帶來詳細的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南宋在軍事方面更佔優勢,趙構爲何還要與金國簽訂“紹興和議”?

第一,經濟條件不支持。早在北宋時期,昏庸至極的宋徽宗就因花石綱事件將南方地區的百姓折騰得死去活來,結果還爆發了著名的“方臘起義”。後來起義雖然被鎮壓,但南方的經濟、民生均遭嚴重破壞。到了南宋建立時,江南地區基本已是民窮財盡。

爲了抵禦金國入侵,南宋朝廷不得不刮地三尺籌措軍費,百姓生活變得更加窮困潦倒。在愛國熱情的感召下,南方地區的百姓們短時間內還可以忍受難以爲繼的生活,但隨着時間推移,人們的不滿情緒在不斷累積。所以從當時的經濟狀況來說,南宋無法支持長期戰爭帶來的錢糧消耗。這是趙構鐵了心要求和的第一個理由

第二,北人與南人矛盾激化。北宋滅亡後,大批生活在中原地區的北方人逃往江南,由於他們中爲數不少都是權貴階層,因此雖“虎落平陽”,但卻仍可以利用權勢和軍隊搶佔南方人的資源,畢竟刀把子握在他們手上。南方人經濟上受壓迫,生活空間又遭擠佔,因此在他們眼裏,這些中原地區逃難過來的北方人沒比金國女真人好多少。所以從朝廷到民間,北人與南人的矛盾都在不斷激化。解決的唯一辦法就是立即停止戰爭,大力發展民生經濟。這是趙構求和的第二個理由。

南宋在軍事方面更佔優勢,趙構爲何還要與金國簽訂“紹興和議”? 第2張

第三,趙構不信任軍事統帥。南宋立國之初爲了應對金軍南下入侵的危機,朝廷不得不將一些地方上的財權和軍權下放給前線戰區的將帥。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岳飛、韓世忠、劉光世等統帥所掌握的自主權與唐朝後期那些藩鎮節度使沒多少區別。

任何一個皇帝面對這種局面,都不可能會毫無顧慮。更讓趙構寢食難安的是,他在位的前十年就發生了兩次兵變。第一次“苗劉兵變”差點讓他從皇帝寶座上被趕下來;第二次“淮西軍變”則導致南宋五大主力之一的左護軍集體投敵。因此,趙構內心對岳飛、韓世忠等軍事統帥充滿了不信任。如果戰事延續,軍權就必然要掌握在這幾個能挑起大梁的統帥手中。只有宋金兩國和平共處,趙構才能收回軍權,讓自己的皇帝寶座更加安穩。這是趙構求和的第三個理由。

因此,儘管南宋在戰場上逐漸佔據了主動權,但對宋高宗趙構來說,談是爲了求和,戰也是爲了求和。只要能保住江南的半壁江山,一切其他條件都可以妥協,哪怕是屈辱稱臣,哪怕是割地賠款,哪怕是殺掉岳飛都不在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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