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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發明的霹靂炮火器:中國最早的火箭彈解密

來源:飛飛歷史網    閱讀: 2.68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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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在軍事上開始採用火藥兵器,且在一些重大戰役中發揮了令人矚目的功效。但這些火藥兵器的構造與性能,往往在史籍記載中含糊其辭,令人不得要領,須頗費心思去猜測。這裏所謂的“霹靂炮”就是如此,學術界存在不同的看法,有學者甚至認爲是中國最早的火箭彈,你以爲有可能嗎?

紹興三十一年(1167)九月,金主完顏亮率軍南侵,由於宋軍在淮河沒有設防,金兵從容渡淮南下,直抵長江邊。十一月,完顏亮決定從採石(今安徽當塗縣西北)渡江,再取宋重鎮建康(今南京)。這時南岸的宋軍不但在數量上處於劣勢,且主將不戰而退已被罷官,剛好中書舍人參謀軍事虞允文趕到犒軍,遂毅然擔負起軍事指揮的重任,立即組織軍隊沿江佈防,親臨前線鼓舞士氣。

十一月八日,完顏亮指揮十餘艘戰船渡江,向宋軍陣地凶神惡煞地迎風衝來。宋水軍採用兩種戰術雙管齊下:一是以輕快而結實的戰艦海鰍船衝撞和攔截敵船,一是密集施放火器霹靂炮,敵船或被撞沉,或中霹靂炮而起火燃燒,不少金兵掉落江中,被宋水軍擊殺。個別到達南岸的敵艦,約有數百名金兵在強行登陸中,也被宋軍悉數包圍殲滅。戰事待續到日暮,金軍損失慘重,難以抵擋宋軍的反攻陣勢,只得退回江北。次日,敵船企圖再度強行渡江,遭到宋水軍戰艦的夾擊,同時在霹靂炮強大火力的攻擊中,金軍船隻大量起火燃燒,金軍大潰,完顏亮率殘部敗退,未幾爲部屬所殺,金軍南侵失敗。

這就是歷史上著名的南宋采石之戰,它不但在軍隊數量上以少勝多,而且在水戰中使用了當時最先進的火器霹靂炮,使採石水戰的威名遠揚。不過,據說首次在世界海戰史上使用火藥兵器的戰役,應是在此一個月前,宋將李寶率水師三千,戰艦百餘艘,在海州的東海縣(今江蘇連雲港南)擊退金朝水軍的進攻。此戰金朝水軍同樣在數量上佔有優勢,但李寶指揮有方,他不是以戰艦去硬拼,而是準備了大量的火器,命令火箭環射,中火器的敵艦燃燒起火,煙焰連天,延毀數百艘敵船。這次海戰也摧毀了金軍準備從海路直取臨安的戰略計劃。這兩次水戰中,宋軍的火藥兵器發揮了極爲重要的威力,建立了不朽的功勳。或者說,南宋的半壁江山這次能得以轉危爲安,其火藥兵器的作用不可忽視。

宋代發明的霹靂炮火器:中國最早的火箭彈解密

那麼,南宋軍隊用的是什麼樣的火藥兵器?或者說霹靂炮是一種怎樣的武器呢?南宋文人楊萬里的《海鰍賦後序》中對霹靂炮如此描繪:“舟中忽發一霹靂炮,蓋以紙爲之,而實以石灰、硫黃。炮自空而下,落水中,硫黃得水而火作,自水跳出,其聲如雷,紙裂而石灰撒爲煙霧,眯其人馬之目,人物不相見。吾舟馳之壓賊,人馬皆溺,遂大敗雲。”此後,明人方以智的《物理小識》,清人趙翼的《陔餘叢考》,陳元龍的《格致鏡原》 ,基本都按照楊萬里的記載來描述霹靂炮。

這段文字經翻譯,更引起許多外國漢學家的興趣。法國漢學家伯希和認爲,霹靂炮未必是火炮,但無疑是一種爆炸物。而梅輝立則認爲,霹靂炮屬於火藥武器的爆炸物。美國漢學家富錄特及中國作者馮家升合寫的論文,把霹靂炮理解爲炸彈。而普魯塞克從原著中沒有提到藥料內含有硝石這一點出發,判斷薛靂炮不含火藥,所以不是火藥武器。帕廷頓把霹靂炮解釋成西方早已掌握的“自動火”,就是與古代“希臘火”類似的引燃物,且主張它經由阿拉伯傳入中國。其實,“自動火”不是火藥混合物,它應該與霹靂炮沒有關係。

日本學者有馬成甫的研究較爲細緻,覺得楊萬里所述“硫黃得水而火作,自水跳出”之句,讓人看了莫名其妙。他說,當石灰遇水時可產生一定溫度,但只有達到硫的燃點纔會發火。而硫在空氣中的燃點是二百六十一度,石灰遇水不可能產生這樣的高溫。同時,“紙裂而石灰撒爲煙霧”也無法使石灰與水產生反應。所以史料雖然可靠,但是難以理解。原因在於楊萬里戰後雖親臨現場採訪,他也是戰役指揮者虞允文的朋友,但他對於兵器製造肯定不甚瞭解,對火藥武器更是沒有多少知識,因而對霹靂炮的構造、性能的描述就不確切,以致使讀者不得要領或迷惑不解,使研究者對霹靂炮的認識產生衆多歧義。

中國學者張子高認爲,霹靂炮“是利用火炮的爆炸力量,把石灰粉末噴射成爲煙霧,使敵人失去戰鬥力。”但不清楚其結構究竟是如何的。馮家升後來猜測說,霹靂炮可能“上節裝火藥,下節裝石灰”,“紙製的炮始於此,它是日後花炮的原始形式。”其實,相關的煙火炮仗應早於此數十年,所以霹靂炮應是紙製“花炮”的發展形式。值得注意的是,前蘇朕學者沙皮羅認爲,霹靂炮及宋代煙火中的地老鼠應屬於火箭裝置。中國學者董師彥等人也同意這一觀點,問題是他們只提出結論,而沒有具體論證和說明。

中國學者潘吉星指出霹靂炮確應是火箭武器,並進行了詳細論證。認爲根據楊萬里的描述,霹靂炮升空後發生爆炸,用一般縱火劑是難以產生如此作用的,只有火藥的爆炸纔有這種效果,所以斷定其紙筒內的藥料除硫磺、石灰外,還應有硝石和木炭,後兩種成分爲楊萬里漏記。中國古代非軍事性質的一般作品,在談到火藥成分時往往只舉其一二,而略其餘,有關例子不少。這樣,紙筒中火藥點燃後,騰空而起,接着便在空中或從空中下降到水面的過程中爆炸。在水面爆炸時,紙筒“自水跳出,其聲如雷”,就很自然了。北宋末、南宋初盛行的娛樂煙火中的“起火”就是這樣的,因此料想這霹靂炮就是大型“起火”,也就是將娛樂用的起火紙筒再製造得粗大一些,內可裝更多的發射藥和炸藥即可,這是宋代將民間娛樂品轉用爲軍事武器的一個實例。也就是說霹靂炮是一種能散出煙霧、借火箭原理推進的炸彈,或者說是散發煙霧的原始火箭彈。

這一說法雖有一定道理,但令人不解的是,這一有如此威力且大有發展潛力的火箭彈,爲什麼宋代軍民沒有進一步發展其在軍事方面的應用力度,以增強國防軍力呢?可以肯定的是,宋代的火藥武器基本只停留在用人力或機械力投擲的炸藥包、燃燒器階段,最多有一種竹竿火藥噴射器,所以對於這火箭彈的說法,還是令人頗感懷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