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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治、軍事等方面,杜預有哪些成就與作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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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預(222年-285年初 ),字元凱,魏晉時期軍事家、經學家、律學家,曹魏散騎常侍杜恕之子。下面本站小編就爲大家帶來詳細介紹,接着往下看吧。

杜預出身京兆杜氏。初仕曹魏,任尚書郎,後成爲權臣司馬昭的幕僚,封豐樂亭侯。西晉建立後,歷任河南尹、安西軍司、秦州刺史、度支尚書等職,與賈充等修《晉律》。咸寧四年(278年)接替羊祜出任鎮南大將軍,鎮守荊州。他積極備戰,支持晉武帝司馬炎對孫吳作戰,並在咸寧五年(279年)成爲晉滅吳之戰的統帥之一。戰後因功進封當陽縣侯,仍鎮荊州。在戰後仍講武備戰,興建學校,督修水利,被時人稱爲“杜父”。 後被徵入朝,拜司隸校尉,於太康五年閏十二月(285年初) 逝於鄧縣,終年六十三歲。獲贈徵南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諡號“成”。

杜預耽思經籍,博學多通,多有建樹,時譽爲“杜武庫”。他與張斐對《晉律》的註解,在當時有“張杜律”之稱。其所撰的《春秋左氏經傳集解》考釋嚴密,註解準確,其中不乏自己獨立的見解和精闢的論述,是《左傳》註解流傳至今最早的一種。他也是明朝之前唯一一位同時進入文廟和武廟之人 。

在政治、軍事等方面,杜預有哪些成就與作爲?

主要影響

政治

建言政制

西晉建立後,對其政權的支柱世家大族實行放縱的政策。因此社會上黑暗腐敗,各級官吏蠅營狗苟,公相塞過,互相包庇。泰始四年(268年),杜預針對這種情況,向晉武帝司馬炎建議實行考課制度。他主張整頓吏治,建立嚴明賞罰的制度,提出“六年黜陟法”。六年中優秀的要越級提拔,皆差的上奏朝廷免官,“優多劣少”者繼續留任,“劣多優少”者降級使用。

杜預兩度任度支尚書,提出大小建議五十餘條,其中如建議施行籍田,提出安邊政策,又製造人排,興建常平倉,議定谷價,計算鹽運,制訂考課制度等措施,都於國計民生有益。

律學思想

在律學中,杜預是西晉時與張斐齊名的律學家。《律本》是杜預爲《泰始律》(即《晉律》)所著的註釋,代表着杜預主要的法律主張,其內容主要有:

(1)納禮入律,禮法合一。杜預重視儒家禮的同時也主張對禮要有所損益變易,體現了一種“變禮”觀。在“崇禮”而又“變禮”的思想指導下,杜預注律是遵從“網羅法易,格之以名分”的原則,以名分爲標準來解釋法意,將法律納入名分的匡範之中,從而做到納禮入律,禮法合一。

(2)“文約而例直,聽省而禁簡”。“簡直”的立法觀是杜預法律思想的主要內容。杜預簡明扼要的區分了法與經義、律學與經學的界限,主張律學與經學分開,以防止法律繁多。他認爲立法一定要“簡直”,做到“文約而例直,聽省而禁簡”,即法律的文字要簡要通俗,條例應明白準確,直截了當;法律的形式要單純,概念要明確,條文要簡約,不要繁密。杜預說,刑法的根本在於簡單直接,所以一定要推究“名分”。他解釋道:“刑之本在於簡直,故必審名分。”名就是名稱,分就是區別,什麼樣的罪名用什麼樣的處罰,這樣,不同的罪就相互區別開來了。這點在《晉書·刑法志》中有詳細的討論。杜預認爲,只要列出一張表,標上罪名,標上相應的處罰,官員就可以根據審理犯人的實際情況去查表確定犯罪和處罰,道理的細微處可以就這樣克服掉。

在政治、軍事等方面,杜預有哪些成就與作爲? 第2張

(3)區分律、令的界限。杜預在《晉律序》中指出:“律以正罪名,令以存事制”(《太平御覽》卷638)。“律”是用來定罪量刑的,“令”是指各種規章制度。律、令界限明確,有利於立法的“簡直”。杜預提出來的“律”和“令”就具有統一性,“令”由政府發出,百姓必須服從;不服從,“律”則定罪。這是中國法律史上明確區分律(刑法制度)、令(規章制度)最早的定義。

杜預法律觀的突出貢獻主要在於提出了區分律與經、律學與經學的必要性,推進立法的“簡直”,促進了立法合一,納禮入律。

修訂晉律

律學是經學的一個分支,到三國時期出現發展爲一門獨立學科的傾向。晉代是律學鼎盛的時代。官方曾組織以賈充爲首,包括杜預、鄭衝等律學家,修訂了新的《泰始律》,這是法律史上具有重大意義的系統性修律活動。《泰始律》成後,杜預、張斐又相繼加以注視,張斐所著的《律表》和杜預所著的《律本》是註釋律學的兩大成就,他們的出現表明了律學已成爲依據經義原則研究具體法律問題的獨立學科。

張、杜的律注與晉律視爲一體,具有法律效力,後世稱之“張杜律”,代表着律學的成熟和繁榮。《晉律》是在損益漢《九章律》和魏《新律》的基礎上的產物。漢律的特點是刑罰苛碎、條目繁密,計七百七十餘萬字,二萬六千餘條,內容重複,不好記憶,爲官吏提供了上下其手,從中舞弊的機會。曹魏政府雖對此作過改革,但變動有限。《晉律》依據杜預的主張,對漢魏舊律大刀闊斧地進行剪裁,只有二千九百餘條,十二萬六千餘字,所以唐人稱讚它“實曰輕平,稱爲簡易”(《隋書·刑法志》)。 這也是中國古代立法史上由繁入簡的里程碑。《晉律》還是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唯一通行於全國的法律,並被東晉和南朝所沿用,也是這一時期承用時間最長久的一部法典。

軍事

杜預於曹魏景元四年(262年)以鎮西長史職隨鎮西將軍鍾會滅亡蜀漢。西晉泰始七年(270年)任秦州刺史時,針對匈奴右賢王劉猛舉兵反叛的情況,提出“內以利國外以救邊”的軍政要策五十餘條,均被採納。

在政治、軍事等方面,杜預有哪些成就與作爲? 第3張

咸寧四年(278年)十一月,杜預繼羊祜之後鎮守荊州,籌劃滅吳事宜。他到任後修繕甲兵,示以威武,以精兵襲西陵(今湖北宜昌東南),破吳名將、西陵督張政,並以離間計使吳末帝孫皓臨戰易帥,造成吳國西線動盪。爲晉軍大舉伐吳創造有利的條件。咸寧五年(279年),兩次上書建議乘吳防務鬆弛、兵力分散、東西難顧之機,迅速出師。十一月,晉武帝發兵二十餘萬,分六路大舉伐吳。杜預指揮西線晉軍,在太康元年(280年)正月攻克吳國要地江陵(今湖北荊州),爲西晉成功滅吳作出了重大貢獻。

學術

杜預在平吳之後,閒暇無事,即專心鑽研經籍,撰《春秋左氏經傳集解》。自秦焚書後,到兩漢間,傳左氏的諸家衆多,但都是雜取《公羊》《穀梁》二書來解釋《左傳》的,多不協體。所以杜預作《左氏集解》,專取左丘明之傳,以釋孔子之經。實際上,他是按照《春秋》經文重新編排而成。即使如此,從書中仍可看出有合經者,也有不合經者,還有些內容在《春秋》經文中是根本沒有的。所以,“合經”之作,杜預既有繼承,也有創新。他的貢獻和影響,《春秋正義序》評價杜預此書“專取(左)丘明之傳,以釋孔氏之經”,是“子應乎母,以膠投漆”,爲最優者。晉祕書監摯虞也說:“左丘明本是爲《春秋》作傳,而《左傳》卻單獨流行。(杜預的)《釋例》本是爲《左傳》而設,所闡發的道理不限於《左傳》,所以也單獨流行。”自此書開始,分經之年與傳之年相附,以《春秋》與《左傳》合刊爲一書,也是《左傳》註解流傳至今最早的一種,對後世《左傳》研究頗有影響,至今仍有重要的學術價值。清代時收入《十三經注疏》中(杜預的集解與唐人孔穎達的正義合爲《春秋左傳正義》六十卷)。

其他方面

作爲天文學家,杜預主持制定了名爲《二元乾度歷》的新曆法,修正了舊曆法誤差,由晉武帝司馬炎下詔頒行天下。

作爲機械製造家,杜預親自設計並主持在富平津(今河南孟津)建造了一座橫跨黃河的大型浮橋,被時人嘆爲奇蹟。該橋一直使用到北宋政和七年(1117年)才因年代過久、鐵鏈朽壞而拆毀重建。他還研究了前代的穀物加工機械,製造出用水力推動的連機碓和水轉連磨,利用水力推動幾個碓同時舂米,大大提高了穀物加工效率,減輕了勞動強度。 他還提出興修水利的主張,在水害之後,填淤之田,大種五穀,必有收益的看法。

在工藝製造方面,杜預自行設計製造出一批造型精美、工藝先進的仿周青銅禮器,獻給了司馬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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