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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嵩爲什麼成了“奸臣”?嚴嵩與明世宗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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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嵩爲什麼成了“奸臣”?明世宗在位四十五年,首輔十人。任職僅二、三月者如蔣冕、毛紀,任職不過數年者如夏言、徐階;唯獨嚴嵩,入閣二十年,任首輔達十五年之久。因此,研究嘉靖朝不能不研究嚴嵩。

嚴嵩,字惟中,江西分宜人,本傳列於<<明史·奸臣>>中。而“奸臣”條下有“竊弄威柄,構結禍亂,動搖宗祏,屠害忠良,心跡俱惡。終生陰賊者,始加以惡名而不敢辭”之語。這便是對“奸臣傳”傳主們的判詞,分宜不幸,落入彀中。然檢讀記嘉靖朝事之正史、野史,嚴嵩不應列入“奸臣傳”。奈何衆口鑠金,己成定讞。一代名相嚴嵩究是奸相、賢相亦或庸相,實在是應該重新認識的。

從嚴嵩臨終的留言可以看到,他是帶着無盡的委屈、不甘心和憤懣到了另一個世界的。《明史》稱:“嵩竊政二十年,溺信惡子,流毒天下,人鹹指目爲奸臣。” 嚴嵩肯定想不到,他所揹負的“奸臣”罵名不但沒有因他的去世而消失,反倒廣爲流傳,他的名字成爲奸臣的代名詞。與此有關,這裏不得不提到一個明代有名的史學家——王世貞。王世貞與嚴嵩結怨,傳說有一段公案。王世貞的父親就是被世宗處死的王忬。一個偶然的機會,王忬得到了價值連城的國寶《清明上河圖》,不久就被嚴氏父子得知,二人就向王忬索要。王忬迫於嚴氏父子的權勢,就讓一個畫師臨摹了一張送給嚴嵩,後來事情敗露,嚴嵩對其懷恨在心。後借王忬戍邊不力下獄之機,嚴嵩上奏本將其害死。因爲這段積怨,王世貞在他所寫的《嘉靖以來首輔——嚴嵩傳》以及其他史著中,對嚴嵩多有詆譭,嚴嵩的聲名就此更是一落千丈。

1、關於嚴嵩“竊弄威柄”問題

洪武十三年,朱元璋取消了在中國歷史上存在了一千五百餘年的丞相制度;至明成祖始設內閣,《明史·職官志》載,內閣大學士的職責主要是“掌獻替可否,奉陳規晦,點檢題奏,票擬批答,以平允庶政。”可見內閣大學士不是政務官。《四庫全書總目》卷58“嘉靖以來首輔”條稱,“至嘉靖始委政內閣,而居首揆者,責任尤專……至世宗中葉,夏言、嚴嵩迭用事,遂赫然爲宰相,壓制六卿矣。”這種表述是大可商榷的。世宗執政的前期是很勤政的,自嘉靖十八年即不上朝,即便如此,也不曾出現權臣專政的局面。

嚴嵩爲什麼成了“奸臣”?嚴嵩與明世宗的關係

《明史·嚴嵩傳》載,嚴嵩任首輔後,“帝雖甚親禮嵩,亦不盡信其言,間一取獨斷,或故示異同,欲以殺其勢。”這說明世宗雖居大內,卻是緊握皇權的。因此,任何一位“權臣”在世宗朝絕無“竊弄威柄”的可能。關於此,從其他的記載亦可旁證。王世貞《嘉靖以來內閣首輔傳》:“(世宗)晚年雖不御殿,而批決顧問,日無停晷;故雖深居淵默,而張弛操縱,威柄不移。”《世宗實錄》稱其“惓惓以不聞外事爲憂。”《國榷》卷64引李維楨曰:“(世宗)齋居數十年,圖廽天下於掌上,中外儼然如臨。”又引範守已曰:“臣于徐少師階處,蓋捧讀世廟諭札及改定旨草,雲人嘗謂輔臣擬旨,幾於擅國柄,乃大不然。……攬乾綱如帝者,幾何人哉!…..以故大張弛、大封拜、大誅賞,皆出獨斷。”嚴嵩不可能竊弄威柄,於史比比可證矣。再如《賓退錄》卷四載,歐陽必進(都察院左都御史),與嚴嵩爲兒女親家,嵩欲安排必進爲吏部尚書,經嵩哀求再三,世宗僅讓歐陽做了半年的吏部尚書即斥去。嚴嵩欲安排一下兒女親家都如此不易,又何談把持朝政、結黨營私呢!由此觀之,說嚴嵩“竊國柄政”不過空穴來風而已!

2、嚴嵩與世宗的關係

世宗是個極難侍候的皇帝。世宗猜忌、多疑、嗜殺,不僅如此,他待人冷漠,對自己的妻兒、侍婢、臣僚無不無情無義,以至宮中一羣弱女子要將他勒死。這就是發生在嘉靖二十一年十月的“宮婢之變”。《春明夢餘錄》載有因“大議禮”而受世宗器重的張璁一席話:“臣歷數從來內閣之官,鮮有能善終者。蓋密勿之地,易生嫌疑,代言之責,易招議論。甚非君臣相保之道也。”這番話是說,當首輔的要爲皇帝的過失承擔責任,要甘當替罪羔羊。當徐階扳倒嚴嵩擢升爲首輔時,他的朋友王維楨曾對他說:“夫宰相位絕百僚之右,至尊至重矣。然今時有三難稱至苦焉:天子聖明,羣臣莫能及而思有以裨益之,一難也;事下中書,責應於斯須,得失輕重關焉,二難也;造膝之言,廷臣不得聞,廷臣所得聞,遠臣又不及知,而擬議轉註,易動脣吻,三難也。此三難者又不敢以告人,故曰至苦也”(《王氏存笥稿》卷16)。由此看來,我們似應從另一視角來看嚴嵩了。

嚴嵩任首輔十五年,與一位脾性暴躁而又嗜殺的皇帝能相處如此之久,也是很不容易的。世宗崇奉道教,力贊玄修、進獻青詞幾乎是任閣臣的要件,因此“諛”、“媚”是閣臣們的共性,嚴嵩並不見得比別的閣臣更諛更媚了。例如宮婢之變後,世宗避居西苑,所居西苑永壽宮發生火災,世宗欲重修宮殿。嚴嵩考慮世宗久不視朝,營建又要花費鉅額資財,故不同意重修宮殿。而另一位閣臣徐階竭力主張重建。對此,時人“頗善嵩對,而微謂階之諛旨”(《獻徵錄》卷16)。這裏所展示的則是嚴嵩剛性的另一面。《明史紀事本末·嚴嵩用事》在分析世宗寵信嚴嵩之由時說:“況嵩又真能事帝者;帝以剛,嵩以柔;帝以驕,嵩以謹;帝以英察,嵩以樸誠;帝以獨斷,嵩以孤立……猜忌之主,喜用柔媚之臣。”惟其如此,才能將世宗那暴戾的脾氣平和下來,使朝政不致變得更壞。關於這一層,世宗應該是心中有數的。因此,世宗對嚴嵩亦多有褒獎,如賜嚴嵩“忠勤敏達”的銀印,賜其藏書樓曰“瓊翰流輝”,奉玄之堂曰“延恩堂”,賜字幅曰“忠弼”等。即是令其致仕時,世宗在諭旨裏還是說“嵩小心忠慎,”致仕後的待遇,較其他首輔亦見優渥,“其致仕去,仍令馳驛去,有司歲給祿米百石資用”(《世廟識餘錄》卷22)。說明嚴嵩能真誠事主,並無二心,才能博得這位猜疑的君主的善待。那麼,率意說嚴嵩爲“奸相”,就匪夷所思了。

3、關於嚴嵩“屠害忠良”

何謂 “忠良”,其實這是個非常複雜的不確定的概念;長期以來,中國哲學將中國人的思維按“價值二元”的文化取向訓練,使得一些中國人面對複雜的現實和歷史,採取非善即惡、非正即邪、非白即黑,冰炭不同爐,水火不同器的價值取向,往往會扭曲事實,令歷史失真。所謂嚴嵩“屠害忠良”,正是這種文化價值取向結下的令國人至今還在咀嚼的一枚歷史的苦澀之果!

嚴嵩入閣後,彈劾他的大臣甚多。這些大臣中,有的被處死,有的被削職,其中在歷史上影響較大的是楊繼盛、沈煉等人。沈煉,嘉靖十七年進士。《明史》本傳載“煉爲人剛直,嫉惡如仇,然頗疏狂。”傳中未見記載沈煉有何才識。沈煉與他的上司錦衣衛帥陸炳頗善,與嚴世蕃過從甚密。沈煉嗜酒,“數從世蕃飲,世蕃以酒虐客,煉心不平,輒爲反之。”區區小事,致生積怨,可見沈煉性格偏狹之一斑。嚴嵩曾說過沈煉不是好人,此話傳到沈煉耳中,他怕前途無着,於嘉靖三十年正月上疏劾嚴嵩。疏中歷數嵩十大罪狀。世宗閱疏後,“大怒,廷杖之,謫佃保安。”沈煉在保安並不安份,常常詈嵩父子;當地不明就裏的民衆亦“爭詈嵩以快煉,煉亦大喜,日相與詈嵩父子爲常。且縛草爲人,象李林甫、秦檜及嵩,醉則聚子弟攢射之。”這種“遊戲”似不類君子所爲。沈煉與地方當局常鬧糾紛,被總督楊順殺之。反對嚴嵩的人稱是嚴嵩授意殺害沈煉的,這也是於史無據的,且楊順亦非嵩黨。沈煉羅列嚴嵩十大罪狀,徐學謨以爲“數嵩十罪,俱空虛無實”(《世廟識餘錄》卷15)。

談遷在《國榷》中論曰:“沈純甫(煉)氣吞逆胡,當庚戌(1550年)秋,怒目而斥嚴氏,其強直自遂,固己不可一世矣。投身荒塞,隱約潛晦,何必不自得,至於傳檄京師,欲清君側之惡,以視請劍詠檜,尤爲過之。”可見沈煉之死,完全是性格上的弱點所致,這與忠奸有何關涉焉!

嚴嵩爲什麼成了“奸臣”?嚴嵩與明世宗的關係 第2張

楊繼盛,嘉靖二十六年進士;據《明史》本傳載,頗精律呂之學,此外不見他有甚所長。在國子監時,爲徐階門生;與唐順之往還甚密。楊繼盛性格與沈煉頗相似,我們不妨摘引唐順之致楊的一封書信:“執事豪傑士也,……頗覺慷慨,激發之氣太勝,而含蓄沉機之力或不及焉……”(《荊川先生文集》卷6)這是暗示楊性格上的弱點和才識不足。

嘉靖三十二年,楊繼盛上《請誅賊臣疏》,列嵩十大罪五奸。楊的指控,大多空疏無實,與沈疏無甚區別。如說嚴嵩沒有把國家治理好,世宗可能會認爲是影射他的,因爲很多事嵩是按他的旨意去辦的;又如楊繼盛《疏》曰:“察嵩之奸,或召問裕、景二王;”這無疑是認爲世宗昏聵,因此,“疏入,帝已怒…..下繼盛詔獄,詰何故引二王。….獄上,乃杖之百,令刑部定罪。”楊疏上後,嵩一再請求休致,世宗挽留再三,說楊“邀譽賣直”,該疏是衝他而來的。疏文空泛,此即爲無才識也。因此,楊繼盛必死無疑,或曰楊死是嵩做了手腳,此說是太過悖謬了。

另一個較有影響的人物是夏言。嘉靖二十四年言覆出閣揆後,都御使曾銑議復河套,言力主之,而嵩極言不可。於是吏部尚書聞淵等劾言誤國,二十七年春罷夏言首輔。是年殺夏言、曾銑。《明史·嚴嵩傳》說嵩借復套事件構陷夏言至死,《明史·夏言傳》指稱嵩與陸炳、駙馬都尉崔元聯手倒言。然而,談遷在《國榷》中認爲,“貴溪(夏言)不死於敗而死於讒,又嚴氏之代爲之受螫也。”可見嚴嵩是背了黑鍋的。在嚴嵩的《奏對錄》裏,曾載有嵩再三爲夏言求情免死的札子,亦見嵩未必是“心跡俱惡”之人。被世宗殺掉的還有兵部右侍郎薊遼總督王杼。王杼是位精通軍事、很有責任心的將領,嘉靖三十六年春,因一時不察讓入侵的數萬北虜進入至三屯營,使不少中貴和宮人的家人財產遭受損失。這些天子身邊的人難免不向世宗投訴。在調查此事時,又牽出王杼疏於練兵等情況。於是世宗震怒,手批“諸將皆斬”。三十七年王杼被殺於西市,時年五十三歲!然傳末又指稱王杼之死責任在嵩。是非曲直尚有公論,《世廟識餘錄》如是說:“杼恂恂長者,悉心體國,通州之役,不避死亡,劃策守城,以全國儲,帝眷日隆,洊登樞佐。薊州邊備久弛,整頓良艱,屢至失律,遂於極典。┅┅華亭(徐階)乃予罪嚴嵩,至方秦檜之殺武穆。是以君子惡居下流。”對支大綸的判語談遷是極贊同的:“王中丞坐疆事死,非死嚴氏也。”這些說明有人要使嚴嵩“惡居下流”,欲令嚴嵩揹負沉重而可怕的惡名。

《罪惟錄》有一段令人深長思之的話,“然上在位久,要威福自操,事事出上意。嵩承夏言之後,不敢有可否,間有所左右,直微引其詞;至上所必欲殺,無所匡諍而已。….則凡上意所欲殺者,天下競指嵩。”嚴嵩“屠害忠良”之祕藉盡在彀中矣。而嚴嵩惡名之遠播,話本小說、傳奇戲曲功莫大焉。寫嵩陷害沈煉的“沈小霞初會出師表”(《今古奇觀》),歷數嵩陷害忠良的戲曲《嗚鳳記》、《一捧雪》、《丹心昭》、《狂鼓吏》、《出師表》等,在民間反覆播演,此乃印證了戈倍爾氏的名言:謠言重複多次便變爲“事實”!

4、嚴嵩與抗虜御倭政策

朱元璋推翻元朝,驅蒙古於大漠,北方邊患困擾明朝竟二百餘年。蒙元北遷之後,仍擁有相當強大的軍事力量,“引弓之士,不下百萬衆,”(《明史紀事本末· 故元遺兵》),這始終是朱元璋的心腹之患。朱元璋曾數次用兵,把蒙古兵驅趕至陝、甘、寧一線以北,但始終未能消滅北元的軍事力量。幾次征伐,互有勝負,耗資甚巨。朱元璋深感平定北元不易,因而改變策略,以防禦爲主,在長城以北置大寧衛、開平衛、東勝衛,以阻蒙古南下。成祖繼位後,曾五次御駕親征,亦未摧毀其遊牧經濟基礎和軍事力量,而後明朝不得不採取懷柔政策,但並未從根本上改善蒙漢關係,甚至有時關係異常緊張。

由於遊牧經濟的單一性,影響着蒙古人的生計。據《明史·韃靼傳》等載,蒙古人“人不耕織,地無他產”,釜鍋、衣帛等全賴邊貿甚至掠奪供給,當時牧民無鍋,“不得已,至以皮貯水,煮火以爲食。”其時蒙古首領俺答也說,“生齒日多”,因“各邊不許開市,衣用全無,氈裘不奈夏熱,段布難得。”這對牧民生活的影響是顯而易見的。因此,自孝宗時起,當時的蒙古首領達延汗就多次遣使求貢;自嘉靖十三年起,蒙古新首領俺答汗幾乎無年不請求明朝“封貢”,然而,俺答求貢卻屢遭明廷拒絕,俺答便率兵大舉犯邊,其中最嚴重的事件是嘉靖二十九年,俺答率10萬精騎攻至北京,全國震動,史稱“庚戌之變”。嚴嵩對北虜的立場如何?這裏有二點是十分重要的。一是世宗欲效法成祖率軍巡邊。嘉靖二十八年二、三月,世宗兩次召見嚴嵩談到想親率大軍“巡邊”的想法,均遭嚴嵩婉言反對:“皇上聖謨弘遠,欲上法祖宗甚盛心也。但今時非前比,只嚴督將臣守禦,自可無事,巡驅之典,似不必盡同於昔也。”(《世宗實錄》卷346),作爲首輔的嚴嵩在此重大問題上並未一味順從邀寵,一來延續阻止皇帝親征的“傳統”,二來此時京營早已腐化,沒什麼戰鬥力,故設法阻止之。二是世宗一直想以軍事手段解決北方邊患。例如嘉靖二十六年,首輔夏言、三邊總督曾銑力主收復河套失地,得到世宗批准;而嚴嵩及翁萬達、唐順之等富有學識和軍事經驗的大臣,對“復套”是很不贊成的。

二十九年八月上旬,邊境形勢十分緊張,世宗曾兩次召嚴嵩討論對策,嚴嵩曰:“目今虜患,但邊臣戮力防禦爲守之計,令不能深入,即爲得策。若欲驅掃遠遁,恐力非昔比也。”又曰:“笫時勢誠有不同於昔者,兵不素練,將未得人,饋餉屢乏,即無可持之資。當事之臣,自任其責,防守邊疆,令不得患,雖犯不得利。此即御戎之策矣┅┅”(《奏對錄》卷4)嚴嵩主張重在防禦,這是從當時的國情出發。

嚴嵩爲什麼成了“奸臣”?嚴嵩與明世宗的關係 第3張

嘉靖二十九年吏部侍郎王邦瑞上疏雲:“今武備積弛,見籍止十四萬餘,而操練者不過五六萬,支糧則有,調遣則無。比敵騎深入,戰守俱稱無軍。”(《典故紀聞》卷17)。庚戌之變時京城的實際軍力是“僅四五萬,老弱半之。”(《明史·丁汝夔傳》)至於軍事裝備,因主持軍械製造的官員侵吞料價,以致造出的裝備不堪使用。如甲“中不掩心,下不遮臍,葉多不堅,袖長壓臂,全不合式”;“弓力不過一二斗,矢長不過七八把,平昔尚不能射遠,披甲後,手不能舉,射只過數十步而止。刀尤短小,亦無鋒。”(馬文升:《明臣奏議·修飭武備疏》)這樣的軍隊和裝備怎堪俺答10萬精騎一擊!曾任過兵部車駕司員外郎的楊繼盛未必不瞭解此時的軍情!他在《疏》中,將俺答犯京時嚴嵩不讓兵部尚書丁汝夔出戰,指爲十大罪狀之一,這也是令人匪夷所思的。

倭寇並非起於嘉靖朝,但嘉靖朝倭患最烈。倭患的直接起因是海禁。嚴嵩對倭寇的政策是與夏言是不同的。夏言重作首輔時,關閉市舶司,嘉靖時,“倭患”越來越嚴重,而當時的內閣首輔夏言等人,卻完全無視朝廷在海防上面的巨大漏洞,竟將“倭患”的全部罪過,歸咎爲市舶司的存在。夏言認爲,“倭患起於市舶”,要是沒有這個執行對外貿易的什麼狗屁市舶司,日本人就不會跑到大明朝來,他們不來,哪裏會發生這些事情!所以,夏言強烈建議,撤銷置市舶司。(強烈懷疑夏言的動機,撤銷海關是不是爲了逃稅?方便文官們走私?)明世宗那麼精的人,這時不知道怎麼回事,居然認爲夏言說得很有道理,於是就在當年,把沿海各省的市舶司都給撤銷了。

合法的貿易沒有了,只能依賴走私,海商的進貨渠道便全由沿海的豪門大族控制。輒以官府禁甚爲藉口,大肆囤積居奇,令海商苦不堪言。本來合作無間的兩方摩擦越來越大。當積怨漸深時。海商集團終於用武力報復。殺人放火。將其傢俬劫掠一空而去。地方官員爲推罪責,便向上司宣稱倭賊入寇。王直徐海等人嚐到了甜頭。也利用明朝官員士民對倭寇的畏懼心理。動輒以“倭寇”爲旗號。其內部真正的日本人無幾。且都是苦力的幹活。

這時這個所謂“倭”的內部。也生了分化。一部分如王直等人。打出“倭寇”的旗。乃是爲了與官府對抗。以|護自己的貿易活動。所以以貿易爲主。以搶劫爲兼業。 但也有認爲“既明搶就可以的到的東西。幹嘛還要拿錢買?”的。如徐海葉麻等人。徹底轉變成明火執仗的海盜團伙。一時間閩浙沿海的區。遭受到前所的破壞。橫遭攻掠的城邑不計其數。被掠財物人民更是難以估量。

當海商轉變爲倭寇之後。情況便大大起了變化。他們對沿海省份展開掠奪。東南官員此承擔了極大的罪責。罷官殺頭放殉職者不其數。同時大戶們的利益。也受到了嚴重的影響。在強化的海商面前。他們已經無法再保|公平交易。必須要花費原先好幾倍的成本。甚至連生命財產安全到威脅。這時嚴嵩推薦趙文華督察軍務,頗有建樹。徐學謨《世廟識餘錄》稱:“……文華一出,以貪狠故,督撫諸臣,皆畏之如虎,不敢不效命恐後,始問立戰功。”在趙文華的整治下,軍隊已有了一定的戰鬥力,對平定倭患起了一定作用。

更爲重要的是,趙文華認爲海上貿易關係國計民生,應受到國家保護,使之合法化。嚴嵩對倭寇的政策在趙文華那裏得到最好體現。趙文華又啓用抗倭名將胡宗憲,先後又網羅了一批將才,如戚繼光、俞大猷、劉顯、譚綸、唐順之、王崇古、盧鏜等等,他們對平定嘉靖後期的倭患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這說明嚴嵩對北虜南倭的政策於國是有功的,至少並無大錯。

5、關於嚴嵩之貪鄙

嚴嵩之“貪鄙”是令他聲名狼籍的原因之一。王宗茂《皇明經世文編·糾劾誤國輔臣疏》:“嵩撓吏部之權,則每選額要二十員名,州判三百兩、通判五百兩,天下名區,聽其揀擇。┅┅嵩攬兵部之權,則每選亦額要十餘員名,管事指揮三百兩、都指揮七百兩。┅┅自指揮而上以至總兵,┅┅果價或至千金。” “如己酉(嘉靖二十八)年,因人論劾,自分莫逃,欲潛搬家屬回籍,其他財物玩好,不暇殫述,但聞治裝之時,有一家人請檢點金銀器皿以紀入庫之數。前列數十桌,嵩坐於後,愈出愈奇,惟見桌之前增,椅之後退,尚無置處,蓋不知其數目。” 鄒應龍《皇明經世文編·貪橫陰臣欺君蠹國疏》:“嵩父子故籍袁州,乃廣置良田美宅於南京、揚州,無慮數十所,以豪僕嚴冬主之。抑勒侵奪,民怨入骨。” 《明史紀事本末·嚴嵩用事》:“永壽共和王庶子惟燱,與嫡孫懷熷爭立,以白金三千賂嵩。” 趙善政《賓退錄》:“嚴世蕃之籍,有金絲帳,累金絲爲之……又有金溺器等物,執政者以爲不可聞,令銷之以金數報。”

嚴嵩之貪,正史稗乘中的那些似是而非、真真假假的記載比比可徵。嚴嵩家被籍沒時的財產究竟有多少?《世宗實錄·四十四年三月》條月:“金三萬二千九百六十兩有奇,銀二百二萬七千九十兩有奇,玉杯盤等項八百五十七件,玉帶二百餘條,金廂瑇瑁等帶一百二十餘條,金廂珠玉帶絛環等項三十三條、件,金廂壺盤杯箸等項二千八十餘件,龍卵壺五把,珍珠冠等項六十三頂、件,府第房屋六千六百餘間,又五十七所,田地山塘二萬七千三百餘畝。……”

陳弘謨《繼世餘聞》:“嚴嵩籍沒時,金銀珠寶書畫器物田產,共估銀二百三十五萬九千二百四十七兩餘。又直隸巡按御使孫丕揚所抄京中家產,亦不減此數。” 世宗令將籍沒的財產一半充邊餉,一半入內庫,而當時僅10萬兩入庫,世宗問道:“三月決囚後,今已十月餘矣,財物尚未至,尚不見。是財物既不在犯家,國亦無收,民亦無還,果何在耶?”(《世宗實錄》卷519)當時主持籍沒事的是首輔徐階,徐階是否故意虛報,以張大嚴嵩父子的過惡呢?從史料來看是有的,連徐階主持編修的《世宗實錄》也難掩其真相。卷544稱:“比籍沒嚴氏,貲財巳稍稍散逸,按臣奉詔徵之,急不能如數,乃聽孔(彭孔,被徐階定爲嚴氏‘逆黨’)等指攀,於是株蔓及於無辜,一省騷擾矣。”

萬厲年間籍沒張居正時,《明史·趙錦傳》載左都御使趙錦曾上疏規勸神宗:“方聖祖肅皇帝時,故大學士嚴嵩,特受眷知首參機務,每不能仰體聖祖所倚毗之心,而專怙寵行私。其子世蕃,復大爲奸利。於是中外切齒,言者四起。而聖祖方旋悟疚逐,命收捕世蕃。而言者猶忿恨不巳,至謂世蕃有謀叛狀。於是正世蕃之罪而籍其家。時承勘者與撫按諸臣,懼無以上應明詔,重幹不測,則虛上所當籍事,而其實不符,則又株連影捕,旁搜近取以足之。聖祖以爲所籍之物,而不知其強半出於無辜之民、閭閻之間。”他還說道:“初抄沒世蕃,命下倉卒,所得猶僅若此!”嚴氏鉅額資財既不在犯家,國家亦未收,也未隱慝流失,這隻能說明它根本就不存在,是被政敵徐階惡意誇大了!

嚴嵩爲什麼成了“奸臣”?嚴嵩與明世宗的關係 第4張

如果說嚴嵩之貪“猶僅若此”,那麼,我們對沈練、楊繼盛、鄒應龍等所指控嚴氏貪黷的真實性,就不能不大加懷疑了。嚴嵩素有貪名,而徐階素有廉名。而作爲“廉吏”的徐階卻有田產四十餘萬畝。徐階究竟有多少資財,雖是無法統計,卻令時任應天巡撫的海瑞也歎爲觀止:“產業之多,令人駭異。”(《四友齋叢說》卷13)海瑞接到許多農民控告徐階奪田霸產的訴狀,即勒令徐“退之過半”,否則不予結案。其時徐階致仕家居,懾於海瑞威名不得退還農民些許田產,暗中卻行賄於給事中戴鳳翔,彈劾海瑞“漁肉縉紳”,將海瑞罷官,保住了他龐大的田產。《獻徵錄·大學士嚴公嵩傳》載,嚴嵩降生於小家子,“其父不過小吏”;同書“大學士徐公階傳”載:徐階家“世世受耕,不仕,至父蔽而補邑椽吏。”說明兩人起步時家業相當,嚴嵩任了十五年首輔,而徐階僅任了六年首輔,田產卻是嚴家的15倍!僅以田產相比,孰貪孰廉豈不昭然若揭了嗎!

6、嚴嵩之爲人

錢謙益《列朝詩集·嚴少師嵩》:“少師初入詞垣,負才名,謁告返里,居鈐山之東堂,讀書屏居者七年,而又傾心折節,交結勝流,如楊用修輩,相與倚合,名滿天下,以公輔望歸之。”這說明嚴嵩是頗有文才的,詩文且典雅清新、深入淺出。李夢陽曾說:“如今詞章文學,翰林諸公,嚴惟中爲最。”(《四友齋叢說摘抄》)以這樣的文才撰寫青詞,當然會受到世宗的賞識;《明史·嚴嵩傳》稱嚴氏“無他才略,惟一意媚上,竊權罔利。”看來,這也是不實之詞。此外,嚴嵩待人也有度量,《罪惟錄》載:“林一新者,以僉事分巡,嵩僕有不法,執笞之。一新入賀京師,嵩甚加敬禮,其能重賢大夫若此也。”約束家人,顧及大義,與徐階縱惡子弟橫行鄉里,何啻天壤之別。嚴嵩很注意獎掖擢選人才以爲國用。《列朝詩集·唐順之傳》:“順之於學,無所不窺,大則天文樂律,小則弧矢勾股,莫不精心究詰。既而受知分宜,僇力行間,轉戰淮海,遂以身殉,可謂志士者矣!”同書“尹耕傳”:“分宜能用子莘,能用胡瓚宗,其識見亦非他庸相所及也。”

崇禎年間做過大學士的黃景昉在《國史唯疑》中說:“徐華亭(階)語張襄惠(嶽)兒曰:‘嚴氏當國二十年,制閫不入一錢,沒,得完其身者惟尊公一人耳’。猶使賢者得完身名,知此老未全毒乎!嚴嵩雅善詩文,收羅知名士,間能抑情沽譽,有可憐恕者。”事過數十年,當黃景昉路過袁州時,還聽到當地人對嚴氏的好感和懷念之詞,尤其是他的政敵在私下與相知所說的一席話。《列朝詩集·胡瓚宗傳》:“家居數年,而有詩案之獄。戶部主事王聯,瓚宗在河南所笞貪令也,上書訐瓚宗‘聞大駕幸楚’詩,有‘穆天湘竹’之語,世廟大怒,下之獄。嚴分宜、陶恭誠力救之,乃得解。”事在嘉靖二十九年,朱國楨《皇明大事記》卷32載,因王聯的誣陷而羅織成大辟,株連一百一十餘人,“是時,上意不測,大學士嚴嵩爲之申釋,聖怒少解。”這類頗值嘉許的事,竟在《明史·嚴嵩傳》中缺載。聯繫到嚴嵩曾頗爲救解夏言、丁汝夔等,說明此老無乘人之危、落井下石之惡。比起徐階整死仇鸞、張經,羅織“嚴黨”瘐死胡宗憲,以“叛逆”罪構陷嚴世蕃死罪等等要高尚得多。

《皇明大事記·嚴嵩》載有一些嚴嵩家事,如“嵩妻歐陽氏甚賢,治家有法,馭世蕃尤嚴,嵩亦相敬如賓,旁無姬侍。”沈德符《萬曆野獲篇·內閣·居官居鄉不同》:“嚴分宜作相,受世大垢,而爲德於鄉甚厚,其夫人歐陽氏,尤好施予,至今袁人猶誦說之。”嚴嵩在故鄉的口碑,朱國楨《涌幢小品》中亦有記敘:“分宜之惡,譚者以爲古今罕儷。乃江右人,尚有餘思,袁人尤甚,餘過袁問而親得之。可見輿論所評自有不同處。”可見嚴嵩名節被“帝王家譜”誣之深矣!

7、餘論

先聖孔子曰:“紂之不善不如是之甚也,是以君子惡居下流,天下之惡皆歸焉。”(《論語.子張》)惡居下流和“善”居上流皆司馬遷後史家筆法,遑論忠奸!是故讀史大可不必以“史”來讀,也可以“文化”來解讀!其文化的意味難道不比歷史的意味更有價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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