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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守夜人黃宗羲,發明"三權分立",卻擋不住滅亡的腳步

來源:飛飛歷史網    閱讀: 2.28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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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4年,清軍入關。

在隨後的十幾年裏,清軍先是擊敗了農民軍,又一一鎮壓了各地的抗清力量。到了康熙時期,清朝的統治已趨於穩定。

爲什麼明朝會土崩瓦解?爲什麼滿人僅以數十萬之衆,就可以征服人口過億而且經濟、文化均遙遙領先的明代中國?

明朝守夜人黃宗羲,發明"三權分立",卻擋不住滅亡的腳步

當人們都在以傳統方式反思,或認爲明亡於黨爭或認爲明亡於閹禍時,啓蒙思想家黃宗羲一針見血地指出,明不是亡於什麼具體的人事,而是亡於自身體制的根本缺陷。

他認爲,君主專制制度既在朝廷和民衆之間自設了一道鴻溝,又使社會渙散無力。這就使得,在災難降臨之時,官民難以合作,官不信賴民,民也不支持官,結局只能是被各個擊破。

明亡之理如此。之前歷朝歷代的衰亡之理,又何嘗不是如此呢?

他認爲,“天下之治亂,不在一姓之興亡,而在萬民之憂樂。”若要擺脫一亂一治的循環,就應制定天下爲公的“治法”,如此方可保“公利”,達“致治”之目的。

末世

在中國歷史上,黃宗羲是第一個對君主專制制度進行激烈的、而且也是系統性批評的學者。

他的這些看法,既得之於他在明清迭代之際的多年反思,也得之於他的切身經歷和時代環境。

1610年,黃宗羲出生在浙江餘姚(今屬寧波)的一個讀書之家。其父黃尊素爲萬曆四十四年丙辰科進士,這一年的同科進士還有阮大鋮、侯恂等人。

其時,閹黨當政,黃尊素、侯恂等爲東林黨人,阮大鋮則依附魏忠賢,爲東林黨人之死敵。

1623年,黃宗羲隨父至北京。當時,東林黨人常在黃家聚會,少年黃宗羲卻希望客人早點離開,因爲他瞞着父母買了很多演義小說,要“俟父母熟睡”,“發火而觀之”。

他不知一場巨禍正在逼近他們一家。

1625年,黃尊素遭忌還鄉。次年,黨禍大作,緹騎追捕黃尊素(同一年,因緹騎追捕東林黨人而在蘇州激起民變,參見中學語文課本《五人墓碑記》)。黃宗羲送父至紹興後,不能再送。餞別之際,黃尊素請同樣因爲遭忌而還鄉的大儒劉宗周收黃宗羲爲弟子。

這一別,即成永訣。

三個月後,黃尊素死於北京獄中。

噩耗傳至餘姚,黃宗羲的母親“痛哭至暈絕”。

這場災難,爲黃宗羲日後形成激進的政治思想埋下了種子。

他從父親的死難中,看到了這個朝廷以及它的權力根基,有一種本質上的醜惡。

對黃宗羲的政治思想形成影響的,還有其師的改良式政治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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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劉宗周認爲,爲君者不可獨斷專行,而應“以天下之是非爲真是非”,“以天下之聰明爲大聰明”。

當時的社會文化也無日不在影響着黃宗羲。

萬曆以後,明朝的政治日益走入死局,與此同時,社會文化卻顯現出前所未有的活躍性。

在士大夫方面,越來越多的人力倡個性覺醒。

比如,思想家李贄極力強調“私”的重要性,“夫私者,人之心也,人必有私而後其心乃見,若無私,則無心矣。”

又如,“公安派”代表人物袁中道既和黃尊素爲同科進士,又是李贄的友人,他爲文力倡“獨抒性靈,不拘格套”。

在民間,商品經濟的發達帶來了市民文化的形成。

以江南一帶爲例,爲大衆服務的出版業在這裏極其繁榮。通過白話小說、小品文等出版物,發源於士大夫階層的個體意識瀰漫至市井巷陌。

簡而言之,就像歐洲的文藝復興和宗教改革是對中世紀的反抗一樣。在明末的中國,僵化的朝廷和因受朝廷利用而僵化的儒學,也在民衆的個體意識萌發之後,遭到了越來越多的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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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人墓碑記》所記載的蘇州市民毆打緹騎之事,即是一例。

黃宗羲也曾以青年人特有的方式,參與過類似的運動。

1636年,阮大鋮在南京大肆活動。同一年,諸多東林子弟來南京參加鄉試,因爲他們的父輩幾乎都遭受過閹黨迫害,爲了羞辱阮大鋮,他們約定在八月十五“置酒高會”於秦淮河桃葉渡,“大會同難兄弟”,黃宗羲也在內。到了這一天,衆人召來了阮大鋮的家班藝人演出《燕子箋》,一邊讚揚伶人的演技,一邊笑罵阮大鋮,在秦淮風月裏痛飲徹夜。

這是末世之中,一場屬於青春的狂歡。

絕境

多年以後,那些沒有參加桃葉渡大會者,如吳梅村,仍在詩文中引以爲憾。

這時,一切都已是物是人非。

崇禎帝自盡後,福王在南京即位,弘光政權建立,但因內部渙散,僅過一年即覆亡。

此後,原本就四分五裂的抗清力量,更顯零落無力。

這一年,黃宗羲35歲,仍爲一介布衣,但面對“天崩地解(黃宗羲語)”之局,他自然不能置身事外。

當時,魯王在紹興出任監國,成立了魯王政權。差不多在同時,黃宗羲也組織宗族子弟數百人成立了義軍“世忠營”。他去覲見魯王,“請如唐李泌故事,以布衣參軍事。”

之所以爲“義軍”,是因爲這時的官軍實際上已經瓦解。抗清力量多由各地士紳組織,他們自集人馬,自籌錢糧。與其說他們是在保明廷,不如說他們是在保鄉土,是爲了讓“衣冠之邦”免受剃髮易服之辱。

而黃宗羲之所以堅持“以布衣參軍事”,根本原因也是因爲他對明廷並無好感。在他眼中,“反清”與“復明”乃是需要分而視之的兩件事。他是爲了保文化,而非爲了效忠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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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分散的抗清力量完全不是清軍的對手。

1651年,清軍攻陷舟山,魯王逃脫;兩年後,他在金門去監國號。浙東抗清運動徹底失敗了。

1659年,在抗清力量中軍容最盛的鄭成功展開北伐,卻在南京城下大敗。

抗清運動走入了絕境。

黃宗羲爲躲避清軍抓捕,也不得不四處潛居,他感覺自己也陷入了絕境。

他整日枯坐,沉默寡言。

對此,他這樣寫道:“不知日之蚤晚……如是而日、而月、而歲,其所憑之幾,雙肘隱然。”

他想到了死亡,但轉而又自責“不自愛惜”。

這種彷徨無從的情緒籠罩了他整整三年。

然後,他決心振作。

後來,他這樣回顧平生:“初錮之爲黨人,繼指之爲遊俠”。抗清失敗後,他“終廁之於儒林”。

也就是說,他要在“天崩地解”之時,做華夏文化的“守夜人”。

長夜

晚年的黃宗羲,潛心於講學、著述,爲後人留下了《明儒學案》、《宋元學案》、《明夷待訪錄》等數百萬字的著作。

他以此來度過“天轉地移”之際的漫漫長夜。

其中,《明儒學案》是歷史上第一部中國哲學史。

而對後世影響最大者,當屬力倡民權的《明夷待訪錄》。

對此,現代新儒家張君勱曾這樣論述:“這書在中國的地位,相當於盧騷的《民約論》或洛克的《政府論》,因爲它使中國人完全以新的眼光看政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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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史學者侯外廬則稱,《明夷待訪錄》“類似《人權宣言》……明顯地表現出民主主義思想”。

這部書不僅系統性地對君主專制制度進行了嚴厲的批判,還提出了近似於現代議會制度的保障民權之法。

而這部書的起點,則是黃宗羲著於浙東抗清運動失敗之際的《留書》。

在《留書》中,他第一次深入分析明亡的原因。

他認爲,類似的事情在歷史上已經發生了太多次,如晉曾丟掉半壁江山,宋亡於元,明亡於清,均爲“夷狄之爲患”所帶來的巨禍,而這樣的災難本來可以避免,因爲在文明程度、國力、人口等諸多方面,“夷狄”都遠遜於華夏。

那麼,不可能發生的事情爲什麼屢屢發生了呢?他認爲,原因就在於自秦代開始的廢封建、行郡縣之局。

他寫道,在先秦時代,燕、趙以抗秦之餘力,即令匈奴不敢靠近中原。假設封建制不滅,無論“夷狄”多麼強大,華夏也不至於全盤皆輸,“向使列國棋置,一國衰弱,一國富強,有暇者,又有堅者,虜能以其法取彼,未必能以其法取此,豈有一戰而得志於天下如此而易乎?”

這些看法,不只是思辨的結果,也源自於他的切身體驗。

清軍入關後,在長江以北如入無人之地,而在江南一帶遭遇了激烈抵抗。這並非是因爲江南江北的“民風”有多大不同,而是因爲江南的民間社會有自我組織的能力,如黃宗羲即在短時間內組織起“世忠營”,而江北的民間社會則是一盤散沙。

但是,這種民間力量自我組織起來的小規模抗清隊伍,當然無法和先秦諸侯國的軍隊相比,這自然使黃宗羲十分痛恨秦政對地方力量的消弱。

他認爲,秦代開啓的中央集權制度實際上是在華夏內部戕害華夏文明,這種制度在骨子裏自私之極,視天下爲私產。不願分享權力的獨夫,寧可冒“失天下”於“夷狄”之風險,也不願“失天下於諸侯”。

也就是說,在秦制中,當華夏處於危難之際,無論獨裁者在主觀上怎麼選擇,他實際做出的選擇都是“寧贈友邦,不與家奴”。

這是黃宗羲的“過秦論”,在他看來,後世沿襲秦政的根本之弊,只能讓天下淪喪的悲劇一再出現,即所謂“秦人不暇自哀,而後人哀之;後人哀之而不鑑之,亦使後人而復哀後人也。”

火種

如何走出這個怪圈?

難道一亂一治的循環註定是華夏的宿命?

在《留書》之後,黃宗羲繼續苦苦思索,用了整整十年的時間來尋找破局之法,那就是做《明夷待訪錄》。

這部書是在《留書》的基礎上完成的。對此,他寫道:“爲書一卷,留之篋中。後十年,續有《明夷待訪錄》之作。”

這時,他的關注點也從分析興亡,轉移到了如何興公利、保民權,以求根本之治。

在《明夷待訪錄》的首篇《原君》中,他開宗明義地指出,天下者,天下人之天下,“古者以天下爲主,君爲客”,君民爲一體;而到了後世,天下成了一家一姓之私產,是非顛倒,君民反目。

他舉例說,漢高祖劉邦稱帝后,即視天下爲私產,因此,劉邦曾當着羣臣的面反問其父:“始大人常以臣無賴,不能治產業,不如仲力。今某之業所就孰與仲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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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以君爲主,天下爲客”的局面,會導致什麼樣的結果呢?他寫道,那就是專制君主“爲天下之大害”,“屠毒天下之肝腦,離散天下之子女,以博我一人之產業”,使天下人“怨惡其君,視之如寇仇,名之爲獨夫”。

那麼,如何扭轉這種惡局?如何還天下於天下之人?對此,在《原君》之後,黃宗羲分別從行政、教育、法治等方面論述了爲治之法。

他認爲,行政權力來自於民衆,也理所當然應爲民衆服務,“故我之出而仕也,爲天下,非爲君也;爲萬民,非爲一姓也。”否則,若只爲君主服務,那就是自輕自賤,甘做“宦官宮妾”而已。

至此,黃宗羲的意旨已經很明顯了,那就是他要徹底扭轉顛倒的秩序,讓君民關係迴歸應有的合理性。

如果他的論述到此爲止,那麼他只不過是在堅持儒家本來的觀點,如孟子曾言:“民爲貴,社稷次之,君爲輕。”

《明夷待訪錄》的突破性在於,這部書把儒學的政治批判傳統發揮到了一個前所未有的層次。

比如,黃宗羲在這部書裏提出了類似“三權分立”的辦法,論述如何以 “治法”和“公議”制約行政權力,以保民權、興公利。

在《原法》篇中,他寫道,秦政之法,實則是“非法之法”,與其稱之爲“法”,不如說它是天下人之“桎梏”。以這種法治天下,乃是“害天下”,而且是人治而非法治。若要真正實施法治,就必須改“一家之法”爲“天下之法”,如此則“有治法而後有治人”。

在《學校》篇中,他寫道,儒家的學校不僅僅是“養士”之所,也是“公議”之地,“天子之所是未必是,天子之所非未必非……而公其非是於學校。”

當黃宗羲寫下這些論述的時候,西方正在經歷文藝復興和啓蒙運動。就像市民社會的發展在歐洲推動了文藝復興一樣,明末市民社會的興盛同樣也爲黃宗羲構建儒家的“民權說”提供了社會基礎;而且,一如文藝復興通過祖述古希臘來走出中世紀,黃宗羲選擇了回望“三代”以開啓新局。

因此,在《明夷待訪錄》裏,“三代”二字頻頻出現。黃宗羲以“三代之法”、“三代之盛”指代他所設想的理想之法和理想之治。

當文明的發展走入困境時,東西方選擇了同樣的做法。

這一做法,並非是黃宗羲的創造,而是儒家的傳統。孔子在當年,即以“三代之法”建構他的政治理想,只不過,那些政治理想在後世從未實現,反而是儒家學說不斷遭受專制君權的利用和歪曲。

在黃宗羲所處的時代,君主專制登峯造極,朝廷對儒學的利用也登峯造極,然而物極必反,就在這山窮水盡之時,《明夷待訪錄》橫空出世了。

如果說,王陽明的心學是在明代中期喚醒了民衆的個體意識,那麼,《明夷待訪錄》所指向的,乃是個體權利的實現和一個民治社會的形成。

只不過,歷史並沒有讓黃宗羲看到夢想實現的機會。

清軍入關後,華夏社會原有的發展軌跡戛然而止。

秩序重新建立起來了,只不過是和以往相比,更加嚴酷的秩序。

在文字獄的高壓之下,《明夷待訪錄》根本沒有流佈的機會,只是在黃宗羲的弟子友人之間刊刻流傳。

這是黃宗羲必須面對的現實。

正因爲如此,他爲這部書取了《明夷待訪錄》這個書名。

“明夷”,即《周易》中的明夷卦,其“彖辭”爲:“明入地中,明夷。內文明而外柔順,以蒙大難,文王以之。利艱貞,晦其明也。內難而能正其志,箕子以之。”

也就是說,黃宗羲認爲,他所處的乃是一個“夷之初旦,明而未融”的時刻,他所要做的,就是爲華夏文化保存火種。

他期望這個火種終有照破漫漫長夜之時。

1695年8月7日,黃宗羲做《與萬承勳書》,在其中寫道:“總之,年紀到此,可死……一生著述未必盡傳,自料亦不下古之名家,可死。”

這實際上是寫下絕筆。

五天後,黃宗羲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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