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禮儀(禮教、禮貌);
樂:樂器(樂理)
這裏的“禮”、“樂”實際上是指代封建時代所有美好的事物。
釋義:指封建禮教的規章制度遭到極大的破壞。
出處:清·章炳麟《與簡竹居書》:“中唐以來,禮崩樂壞,狂狡有作,自己制則,而事不稽古。”
用法:作賓語、定語;指破壞禮教。
禮崩樂壞是對東周時期典章制度逐漸被廢棄的一種形象描述。在春秋中後期,由於生產力的發展導致在經濟基礎、上層建築領域出現了與周禮要求不相融的局面,具體表現在勢力強大的諸侯開始變王田爲私田,變分封制爲郡縣制,政權不斷下移,並紛紛制定自己的法律。這些都反映了奴隸社會正走向解體。
禮崩樂壞是對於封建禮樂制度逐步走向解體的描述,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
1、經濟上井田制逐步解體,出現了土地所有制及相應的賦稅制度,如魯國的初稅畝,齊國的相地而衰租等等。政治上一些強大的諸侯開始建立直屬於君王的郡縣制,不再對土地進行分封。
2、各分封諸侯間征戰不已,周天子無力阻止。
3、各諸侯,卿大夫僭用禮樂的現象十分普遍。
4、作爲封建制度基礎的分封制和宗法制遭到嚴重破壞,長子繼承製度多不能施行,一些有權勢的卿大夫在征戰中勢力壯大,出現了禮樂征伐自諸侯出,自卿大夫出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