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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新覺羅·弘曆第十一子:愛新覺羅·永瑆的生平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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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新覺羅·永瑆(1752年3月22日-1823年5月10日),號少廠,一號鏡泉,別號詒晉齋主人,滿洲正黃旗人。清高宗愛新覺羅·弘曆第十一子,清仁宗愛新覺羅·顒琰異母兄。

乾隆十七年(1752)二月初七出生,生母爲淑嘉皇貴妃金佳氏,封成親王,嫡福晉爲富察氏,大學士傅恆之女,嫡母孝賢純皇后親侄女。嘉慶四年,在軍機處行走,親王總領軍機自永瑆始,總理戶部三庫。二十四年,以永瑆年老多病,罷黜一切差使,毋庸在內廷行走。道光三年,薨,年七十二,諡號爲哲,是爲成哲親王。

愛新覺羅·弘曆第十一子:愛新覺羅·永瑆的生平簡介

作爲清朝著名書法家,永瑆的書畫造詣是倍受肯定,創"撥鐙法",與翁方綱、劉墉、鐵保並列"乾隆四家"。著有《聽雨屋集》、《詒晉齋集》、《詒晉齋集》、《倉龍集》。

愛新覺羅·永瑆生於乾隆十七年二月初七,生母淑嘉皇貴妃金氏(時爲嘉貴妃)。永瑆幼年工書,清高宗愛之,每幸其府第。永瑆嫡福晉富察氏是大學士傅恆之女,永瑆嫡母孝賢皇后侄。嘉慶四年正月,命在軍機處行走,總理戶部三庫。故事,親王無領軍機者,領軍機自永瑆始。二月,儀親王永璇罷總理吏部,並命永瑆俟軍務奏銷事畢,不必總理戶部。三月,和珅以罪而誅,沒其園第,賜於永瑆。七月,永瑆辭總理戶部三庫,允之。八月,編修洪亮吉上書永瑆,譏切朝政,永瑆上聞,上治亮吉罪,語在《洪亮吉傳》。十月,上諭曰:"自設軍機處,無諸王行走。因軍務較繁,暫令永瑆入直,究與國家定製未符。罷軍機處行走。"永瑆嘗聞康熙中內監言其師少時及見董其昌以前三指握管懸腕作書,永瑆廣其說,作撥鐙法,推論書旨,深得古人用筆之意。上命書裕陵聖德神功碑,並令自擇書跡刻爲詒晉齋帖,以手詔爲序。刻成,頒賞臣工。

愛新覺羅·弘曆第十一子:愛新覺羅·永瑆的生平簡介 第2張

十八年,林清之變起,永瑆在紫禁城內督捕,上嘉其勤勞,免一切處分及未完罰俸。二十四年正月,加其子不入八分輔國公綿勤郡王銜。五月,祭地壇,終獻時,贊引誤,永瑆依以行禮。上以永瑆年老多病,罷一切差使,不必在內廷行走,於邸第閉門思過,罰親王半俸十年。綿勤亦罷內大臣,居家侍父。二十五年六月,綿勤卒,贈郡王。有司請諡,以非例斥之,著爲令。仁宗崩,有旨免迎謁,語見儀親王傳。十月,命曾孫載銳襲貝勒。道光二年十月,上還自行在,永瑆進食品十六器,以非例卻之。三年三月,薨,年七十二,賜銀五千治喪,諡號爲哲。載銳襲封郡王。綿勤及載銳父奕綬並追封如其爵。咸豐九年,薨,諡曰恭。子愛新覺羅·溥莊,襲貝勒,加郡王銜。

愛新覺羅·弘曆第十一子:愛新覺羅·永瑆的生平簡介 第3張

對其書法的評價,有楊翰《息柯雜著》謂:"王得窺內府所藏,而自藏又甚富,故書法大備如是,大抵皆從帖中問津,未深究古碑耳。"(清)禮親王昭槤《嘯亭雜錄》謂:"永瑆幼時握筆,即波磔成文,少年工趙文敏,又嘗見康熙時內監。言其師少時猶及見董文敏用筆。惟以前三指握管,懸腕書之,故王廣推其語,作撥燈法。"又說:"永瑆名重一時,士大夫得片紙隻字,重若珍寶。論者謂國朝自王若霖(澍)下,一人而已。"《息柯雜著》又謂:"詒晉齋書,素未究心,但知其從趙承旨上溯歐陽率更,雖偶涉諸家,終不離兩家宗旨。集卷隨手雜臨,竟有脫盡町畦,不似本家筆意者。篆、隸亦有法度,蓋書非一時,臨非一家,不甚經意,而精神所寄,一一渾足,此無意勝於有意也。"

善收藏。著有《詒晉齋詩文集》及《續集》、《隨筆》、《倉龍集》等。《清史稿》卷二百二十一有傳。永瑆作爲皇族,其書法的成就也得益於眼界寬、收藏廣。

乾隆間封爲成親王,諡號哲。嘉慶間任軍機處行走,總辦理戶部三庫。精於書法、善纂、隸體,曾書寫裕陵聖得神功碑,作《撥鐙法》,論述懸腕作書之法。富於藏書,因家藏有陸機真跡《平復帖》,遂名其藏書處爲"詒晉齋",另有"看雲閣"、"聽雨屋",所藏多宋元舊刻祕籍,宋元代的書畫,爲一時之冠。藏書以經、史、子、集編次爲目。曾題詩有"錦軸牙籤富自誇,深居也說積書家。空巢未肯從東野,拈買猶須嘆浣花"。藏書印有"皇十一子詒晉齋印記"、"皇子永瑆之印"、"成親王"、"校理祕文"、"皇十一子永瑆鑑賞古書真跡珍藏之印"、"詒晉齋印"、"皇十一子"等。刊刻有《詒晉齋法書》。著有《詒晉齋詩文集》、《詒晉齋隨筆》、《倉龍集》、《聽雨屋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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