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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奉恩輔國愨厚公愛新覺羅·塔拜的第四子愛新覺羅·班布爾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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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新覺羅·班布爾善(1617年—1669年) ,也有譯爲“巴穆布爾善”。愛新覺羅氏,清太祖努爾哈赤之孫,輔國公愛新覺羅·塔拜的第四子。清朝大臣,宗室。後因諂事鰲拜,被康熙帝處死。年五十二。子孫黜宗室。

清奉恩輔國愨厚公愛新覺羅·塔拜的第四子愛新覺羅·班布爾善

班布爾善是塔拜第四子。天命二年十月初十(1617年11月7日)丑時生,母爲嫡福晉烏蘇氏。

崇德四年(1639年),塔拜卒,襲三等奉國將軍。

順治元年(1644),以功晉二等奉國將軍,四年(1647)晉一等奉國將軍,六年(1649)晉三等鎮國將軍,八年(1651)晉輔國公。

康熙五年(1666)革爵。

康熙六年(1667年),班布爾善在輔政大臣索尼死後,以領侍衛內大臣拜祕書院大學士,諂事鰲拜,與他結黨營私,凡事即私下定議,然後施行。

清奉恩輔國愨厚公愛新覺羅·塔拜的第四子愛新覺羅·班布爾善 第2張

康熙八年(1669年),清聖祖以鰲拜結黨專擅,不思悛改,下詔數其罪行,命議政王等將鰲逮捕治罪。班布爾善亦受牽連,王大臣等劾奏班布爾善二十一條大罪,因定罪以絞刑處死,子孫皆被廢黜宗室資格。

家庭成員

嫡福晉納喇氏,薩諸祜之女;繼福晉富察氏,內大臣哈錫屯之女;妾李氏,李成茂之女;妾吳氏。

子十四:庫德宜;路德宜;邦圖;巴爾岱;塞圖(已革輔國將軍);國禮;拜新;鐸禮;博禮;已革三等侍衛;常成;博爾敦;麟吉;觀林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