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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忠岳飛被殺害 真正的元兇究竟該算到誰的頭上

來源:飛飛歷史網    閱讀: 2.26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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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害岳飛的元兇大惡究竟是誰呢?宋元以來的史家對此作了探索,但仍衆說紛壇,各執一詞。

明中葉期間,吳中名士文徵明曾在杭州岳飛廟前題了一首《滿江紅》詞,雲:“拂試殘碑,敕飛字依稀堪 讀。慨當初依飛何重,後來何酷!果是功成身合死,可憐事去言難贖。最無辜堪恨更堪憐,風波獄!豈不 惜,中原蹙,豈不念,徽欽辱,但徽欽既返,此身何屬!千載體談南渡錯,當時自怕中原復!彼區區一檜 亦何能,逢其欲!”此詞用意十分明確,他認爲南宋高宗關心的是他的皇位是否能保全的問題。

而岳飛一 生奮鬥的目標是“迎回徽欽二帝”,而迎回了二帝,趙構自然要歸政欽宗,其身何屬?可見,他一怕迎回 二帝,二怕中原恢復,三怕岳飛矢志抗金,他與岳飛的衝突,最後終究要爆發成君臣之間的仇殺。

精忠岳飛被殺害 真正的元兇究竟該算到誰的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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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殺嶽 飛,實在意中。秦檜則是在這起冤案中,依照趙構的旨意加以執行罷了。因此,殺害岳飛的主謀和元兇是 趙構而不是秦檜。

明中葉以後,贊同文徵明觀點者遂迭起不絕。有的人引用史籍中記載的“宋金媾和”事件加以論證,他們 認爲秦檜死後,趙構曾不止一次地告誡臣僚說,對金媾和,是出自他本人的決策,不允許朝野之人因秦檜 之死而對這一事件提出異議或非議。岳飛之死,主要是服從“與金媾和”這一總國策的結果。既然是國策 ,趙構當然是主要的決策者。

有的人又從岳飛個人作風方面論述他必被趙構所殺的可能性。主要根據是紹 興七年(公元1137年),岳飛曾奏請立儲之事,高宗曾將此視爲越軌行爲。封建社會的倫理綱常是相當嚴 格的,稍有不慎,便有殺身之禍。岳飛作爲大將竟干預朝廷上的立儲大事,這不是保全功名、善始善終的 做法。從上述的論據看,此說也有一定的邏輯合理性。

持不同意見者的論據是:第一,就南宋國內的權力 歸屬而言,趙構是皇權的代表,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但從當時宋、金、西夏諸政權對峙的政治格局而言 ,身爲南宋宰相的秦檜,則是女真皇朝派到南宋中央的一個代理人,是一個不折不扣的漢奸,他具有“挾 虜勢以要君”的權力,他纔是南宋整個降金政策的真正炮製者。

精忠岳飛被殺害 真正的元兇究竟該算到誰的頭上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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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削奪岳飛等諸大將兵權,是秦檜整 個投降計劃的一部分。岳飛在削奪韓世忠兵權及任樞密副使的一系列作爲中,招惹了秦檜、張俊之流的怨 氣,在“安撫”韓家軍失敗後,這些人的陰謀便全數施到了岳飛及他的岳家軍身上,岳飛在諸大將中首先 被誅,這是他反對秦檜投降賣國的結果。

第三,岳飛是女真貴族極其忌恨的人物,兀朮曾脅迫秦檜“必殺 岳飛而後可和”。秦檜爲了議和,他必殺岳飛。

第四,岳飛的獄案,“名曰‘詔獄’,實非詔旨”,這一 點,從宋人遺留下來的資料亦可找到證據。如《建炎以來系年要錄》中記載紹興二十五年(1156年)事, 即有:“詔:比年以來,多是大臣便作‘已奉聖旨’,一面施行。自今後,三省將上取旨。”既有在“取 旨”前,便有“已奉聖旨”的事,矯詔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精忠岳飛被殺害 真正的元兇究竟該算到誰的頭上 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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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飛的冤獄雖在南宋孝宗年間作了昭雪,他的被害距今也已800多年,數百年來,人民按照自己的選擇將 岳飛葬於西子湖畔,並將秦檜、張俊之流用白鐵鑄身跪在岳飛墓前。“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鐵無辜鑄佞身 ”,岳墳前的這一千古絕對,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民的忠奸之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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