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歷史解密 > 未解之謎 > 北宋都是以某某家將出名 南宋時期爲何就成了某家軍

北宋都是以某某家將出名 南宋時期爲何就成了某家軍

來源:飛飛歷史網    閱讀: 3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今天小編就給大家帶來宋朝部隊的文章,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今日之兵,分隸張俊者則曰‘張家軍’,分隸岳飛者則曰‘岳家軍’,分隸楊沂中者則曰‘楊家軍’,分隸韓世忠者則曰‘韓家軍’。——《三朝北盟會編》南宋史家徐夢莘撰。

南宋其他史籍也偶見記載,《雲麓漫鈔》稱:“人自爲法,時有‘岳家軍’、‘張家軍’之語。”,“會諸將稍姿肆,各以其姓爲軍號,曰‘韓家軍’、‘岳家軍’。

北宋都是以某某家將出名 南宋時期爲何就成了某家軍

此外,南宋“部曲”在某種程度上也被用於指稱“家軍”,如《要錄》謂“惜乎朝廷以光世部曲,付之呂祉。”“光世部曲”必然是劉光世所統領的“劉家軍”。而“鎮江大軍,韓氏部曲也;健康大軍,張氏部曲也;鄂州大軍,岳氏部曲也。”顯然所謂的“部曲”乃是其統轄的各“家軍”。

“家軍”的形成並非一朝一夕,借北宋末年的戰亂而萌發,建炎、紹興時期發展至鼎盛時期,紹興十一年收兵權之後,“家軍”及其運作體系才趨於崩潰,在“家軍”的形成演變過程中,諸“家軍”雖然有軍事力量的消減,鎮戍轄區的調整,但也呈現出一些相似的特徵,通過分析這些特徵,或可對“家軍”崛起的路徑有一整體關照。

軍事性是“家軍”發展與形成中最主要的特徵。

由於南宋初期社會的戰爭狀態,統治者不得不大力扶植“家軍”的發展,與此同時,各“家軍”在發展壯大的過程中,相互侵奪,彼此招納,所謂“相視如仇讎,相防如盜賊。”這種的情況,既削弱了諸軍的戰力,也制約着南宋國家戰略的制定與實施。

北宋都是以某某家將出名 南宋時期爲何就成了某家軍 第2張

諸“家軍”在發展壯大的過程中,與北宋時期的“家將”相類似,具有比較明顯的地域性特徵。諸“家軍”長期活躍於某一區域,不僅擁有可靠的經濟物質基礎,而且熟悉當地的社會文化與戰略格局。

“要之謂韓家軍者,今爲京口人矣。劉家軍者,今爲建康池陽人矣。岳家軍者,今爲鄂渚江陵人矣。”

造成這種局面的原因固然多樣,但政治經濟上的因素無疑是最爲主要的。從諸軍對營田的開展與控御地方財賦的積極性與主動性來看,這種政治經濟因素髮揮的作用最爲顯著。

“家軍”對於時局來講是好事,但對於趙宋來講隱患太大。

諸“家軍”開展營田始於紹興初,營田的動因是爲解決龐大的軍費開支給朝廷帶來的負擔,准許諸“家軍”開展,實是中央不得已之舉。

北宋都是以某某家將出名 南宋時期爲何就成了某家軍 第3張

紹興元年,解潛爲荊南鎮撫使,在緝捕盜寇,穩定境內治安的同時,積極發展營田以充軍需,“以所管五州絕戶及官田年來荒廢者甚多,乃以便宜闢直祕閤宗綱爲屯田使,召人使耕,分收子利。”上報朝廷之後,高宗下詔以宗綱爲“鎮撫司營田官”,有效的的解決了荊州轄區的軍資需求,減輕財政負擔,謂“其後荊州軍食,多仰給於營田,省縣官之半焉。”

在此基礎上,朝廷看到營田帶來的好處,便擴大營田範圍。紹興六年,“命五大將及江、淮、荊、襄、利路帥臣悉領營田使。”准許五大將開展營田以實軍資,這便在政策上爲諸軍自擅財用,擁兵自重提供了便利。

北宋都是以某某家將出名 南宋時期爲何就成了某家軍 第4張

實際上,諸“家軍”爲了解決龐大的軍費開支,早已產生了營田、屯田以及其他的營利性活動。其實,毋寧“岳家軍”,南宋時期的其他諸“家軍”也多有渠道獲得收入,且收入來源呈現出多樣化的形態。紹興十一年,秦檜已經開始羅織岳飛罪名,對岳飛與“岳家軍”的違法行爲與違規活動進行檢舉揭發,其中不乏誇大不實之辭,但頗能表明“岳家軍”的物資來源並不單一。

《要錄》載:“岳飛頃於鄂渚置酒庫,日售數百緡。襄陽置通貨場,利復不貲。”

這極有可能是湖北轉運判官汪叔詹的構陷之詞,但置辦酒庫的情形其他各“家軍”也存在,不獨“岳家軍”。鮑琚曾奏“岳家軍”中物資來源及積儲時說,“岳飛軍中利源,鄂州並公使、激賞、備邊、回易十四庫,歲收利息錢一百十六萬五千餘緡;鄂州關引、典庫房錢、營田雜收錢、襄陽府酒庫房錢、博易場,共收錢四十一萬五千餘緡;營田稻穀十八萬餘石。”數量頗爲龐大。

北宋都是以某某家將出名 南宋時期爲何就成了某家軍 第5張

最後,尤爲重要的是“家軍”打破了北宋長期遵守的武將不置親軍的制度規範。南宋諸“家軍”的統領多置親軍以爲個人親隨護衛部隊。

楊業“楊無敵”本是北漢降將,他在新朝雖然可以憑藉軍功而獲得殊榮,但“降將”的政治背景嚴重製約着他在政治上的地位。在軍事上,親隨護衛部隊更是與他無緣。楊業之死的深層原因固然是北宋的政治社會局勢使然,即文武關係失衡的惡果。但從外因來看,沒有牙將親隨護衛的“楊無敵”,即便武藝如何高強,也能被遼軍輕易俘虜的俘獲。

北宋都是以某某家將出名 南宋時期爲何就成了某家軍 第6張

北宋立國政策中對武將的防範與控制,使得武將(即便是高級將領)不能招納親隨護衛。南宋時期,諸將多有親軍,雖然名號不一,但均挑選軍中精銳組成,有固定的人員配置,承擔保護武將本人的安全之外,有時也會參加軍事任務。

《雲麓漫鈔》中:“韓世忠、岳飛軍中,別置親隨軍,謂之背嵬,勇健無比。”

其實李顯忠、劉光世、吳玠、吳璘手下均有“背嵬軍”的設置,而以韓世忠創設最早。可見,“背嵬軍”只是一種指稱,用以代指那些由驍勇善戰的精銳所組成的勇武部隊,並非韓、嶽二人所獨有。劉光世有“部落軍”,而張俊設“銀槍親兵”,都是南宋時期諸將置“親軍”的事實,非常明顯,北宋武將擁有“親兵”都是極爲不易的事,但南宋時期,武將已經不滿足於“親兵”的配置,“親軍”的標準似乎更能讓他們安心。

這也表明武將的思維體系與權力結構發生了變化,但同時也爲日後岳飛的被害留下隱患。

總之

南宋時代武力的組織形式與武將成員的結構體系,在很大程度上脫胎於北宋晚期的軍政體制。因爲北宋末年,當時的軍政制度還是“兩司體制”,“靖康”的發生雖然有很多原因,但軍政體制的弊病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所以說,南宋的軍事制度與武力是在北宋已經崩潰的軍事制度中,通過對舊制一系列的調整與重建而確立起來的。而新建軍事統領體制是符合南宋立國之初的利益,但是隨着隱患不斷加強,最終“家軍”以岳飛身死而慢慢退出歷史

歷史記事
歷史真相
未解之謎
世界史
歷史上的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