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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少數民族建立的國家興旺時間都很短 遼國爲什麼能享有兩百年的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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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不瞭解遼國歷史兩百年的事情,接下來跟着小編一起欣賞。

遼國,熟悉歷史的朋友都知道,這是個在宋朝時期一直存在的國家,甚至比宋朝還要先立國,公元907年,遼太祖耶律阿保機統一契丹各部後即皇帝位,止於公元1125年遼天作帝時爲金國所滅。與之對應的中原政權是五代(907-906年)與北宋(960-1127年),遼國作爲由少數民族建立的國家,國祚能有二百餘年的時間,這就要得益於遼國佔據了燕雲十六州形成了“南農北牧”平穩的格局。

歷史上少數民族建立的國家興旺時間都很短 遼國爲什麼能享有兩百年的歷史

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上層建築同樣反映着經濟基礎。

燕雲十六州因石晉獻土而得名,此十六州對畜牧業發達的契丹政權來說並非普通的十六個州,燕雲地區除了其稠密集中的人和富饒繁榮的農業經濟外,更重要的是從東到西連接遼朝中原朝的帶狀地理位置。遼國是以畜牧業經濟爲主的國家,牧民們依靠肉食和奶製品而生存,而畜牧業有很大的不穩定性,如旱災、雪災等自然災害突發,會使仰仗其生活的廣大牧民們很可能食不果腹,爲更好地生存和發展,牧民們渴望大量農產品的補充。

遼國(契丹)的農業開發很早,而且因爲需要,農業區域不斷擴大,就是爲了滿足需求,而在石敬瑭送出燕雲地區之後,這一環境得到了很大的改善。

《遼史食貨志》中記載“初,皇祖勾得實爲大迭烈府夷離堇,喜稼稿,善畜牧,相地利以教民耕。仲父述瀾爲于越,飭國人樹桑麻,羽組織。太祖平諸弟之亂,彌兵輕賦,轉意於農。”

此時遼國的農業,在經濟成分中只佔很小一部分,或者可以說農業發展尚未形成區域,在遼太祖耶律阿保機東征西伐統一北方草原的過程中,爲安置大批外來農業人口,而在草原上利於耕種處開墾農,以“插花”的形式使草原上出現點狀農業區,此處的“點”是相對廣闊的草原而言的。

歷史上少數民族建立的國家興旺時間都很短 遼國爲什麼能享有兩百年的歷史 第2張

等到燕雲歸遼,遼國南部六個州是人口稠密的農業發達,其農業經濟發展程度及農業域範圍是“插花田”和渤海地區不能媲美的。

燕雲十六州上的大片農業作用對於遼國來說是不可小覷的,加上遼政權的系列重農措施,使得農業經濟成分在遼朝整個經濟成分中所佔的比例不斷上升。

但是農業經濟在契丹社會中最終只成爲主要經濟形態之一,而非遼國的主要經濟形態,遼國的另一主要經濟形態是畜牧業,“契丹舊俗,其富以馬,其強以兵”。畜牧業是契丹族與其他北方遊牧民族的主要產業,遼國的“因俗而治”的治國方針在某方面也制約了遼朝統一經濟基礎的形成。

遼國(契丹)作爲一個少數民族,爲什麼可以讓二種不同形態的經濟主體共存?

遼國的畜牧業並未因爲燕雲十六州農業區的衝擊而逐漸削弱,相反這種衝擊帶來的“因俗而治”促進了畜牧業的發展,遼國畜牧業繼續發展繁榮要得益於羣牧制度的出現。

遼國的羣牧制度並非一朝而成,羣牧制是指“由契丹政權設立專門機構管理畜牧而言”的制度。

任何一種制度的形成,都是在相關此制度的事物發展到一定程度,並有必要用制度管理約束促進其發展態勢的情況下,纔有形成的可能性。

契丹族是一個遊牧民族,我國甚至世界各地每一個遊牧民族均是生活在馬背上的民族,契丹族從北魏時出現於我國古代歷史中起,畜牧業就是其支柱產業,直到耶律阿保機建國前契丹已以“名馬”著稱於世約達六、七個世紀。可見,契丹畜牧業的發展已繁盛到一定程度。加上各種征伐、毋獻,刺激畜牧業的非然發展。耶律阿保機稱帝后,國家初建,各項制度都沒能完善,作爲遼國主業的畜牧業是統治集不能任其發展的。於是出現了“分牧水草便地”’,即設牧場於水草豐美之地管理畜羣,此條史料可被視爲羣牧制形成的先職。

歷史上少數民族建立的國家興旺時間都很短 遼國爲什麼能享有兩百年的歷史 第3張

燕雲十六州確定歸遼之後,遼國開始實行“因俗而治”的方針,完備的封建農業體制開闊了遼國統治者的統治思維,於是,會同八年(945年)八月下詔讓侍衛蕭素撒閱羣牧。顯然,蕭素撒是代表遼太宗而視察羣牧狀況的,遼國加強了對畜牧業的管理。

《遼史百志》“契丹北樞密院掌兵機、武桂、羣牧之政”。

由此可見羣牧之事隸屬於契丹北面官系統中的北樞密院,而北樞密院是契丹政權中的最高權力機構,畜牧業的發展也因此寄身於中央級事務中,可以說,羣牧制度的形成是契丹畜牧業發展的結果,反之,羣牧制度的形成也折射出契丹畜牧業的欣欣向榮。

從此,作爲遼國興盛之物質基礎的畜牧業的發展有了制度的保障。

另外,畜牧業的發展使得契丹馬不論在數量上還是在質量上都優於中原王朝,由此而形成的契丹騎兵戰鬥力極強。契丹鐵騎是遼國朝統治集團所依靠的主要軍事力量之所在,是遼國威震四方的主要原因。

可以肯定,遼國在與北宋長期對峙並能在一些重大事件中掌控主動權,強大的畜牧業當是其雄厚的物質基礎。

因此,契丹北方畜牧業不可能被“農化”,雖說有千年封建化歷史的燕雲十六州上的農業發展給契丹國內帶來了新的生產活力,促進了契丹整體經濟實力的增長,彌補了北方牧民對農產品的需求。但是,在中國古代社會中,整體上落後於農業文明的畜牧業代替農業是不可能的,因此,燕雲十六州上的農業亦不可能被“牧化”。

北部有北部的堅持,南部有南部的執着,二者不論從自然因素還是歷史淵源上講都不可能合二爲一,遼國也就不可能形成單一的經濟基礎,農業與畜牧業只能在“因俗而治”下同時存在並和諧相處於一國之內。

總結

遼國在獲得燕雲十六州之後,因爲統治者的管理,形成南農北牧的穩定局面,並沒有發生衝突,可以證明遼國的統治是十分有效的,我們都知道,遊牧民族因爲經濟的其單一性,都是強大的快,衰弱的也快,可以這麼說,燕雲入遼促進了契丹持續繁榮二百餘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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