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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時代的歌妓的社會地位:奴婢賤人律比畜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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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妓作爲中國古代社會的一個特殊社會階層,其雛形早在先秦時代便已出現,但真正成爲一種行業,則開始於魏晉南北朝。發展到唐宋時期,歌妓進入到一個繁盛的階段。歐陽炯就曾在(花間集序》中描繪了中晚唐時期歌妓的繁榮現象:“有唐以降,率土之濱,家家之香徑春風,寧尋越豔;處處之紅樓夜月,自鎖嫦娥。”而孟元老在《東京夢華錄》中對於宋代的歌妓待客的場景也曾有記載:“向晚燈燭熒煌,上下相照。濃妝妓女數百,聚於主廊搛面上,以待酒客呼喚,望之宛若神仙。”而歌妓的發展與繁榮與當時的社會背景是密不可分的。據《唐六典》所載:“三品以上得備女樂五人,五品以上三人。”到了宋代,黃袍加身後的趙匡胤曾勸石守信等大臣“多積金,市田宅,以遺子孫,歌兒舞女以終天年。”(《宋史·石守信傳》)在上層這種提倡、鼓勵的政治大氣候下,加上城市商業經濟進步等因素的影響,歌妓便發展到一個前所未有的繁榮階段。

唐宋二代的歌妓大體上是由宮妓、官妓、家妓和市妓組成。宮妓和官妓身份較爲特殊,她們的活動範圍主要侷限於宮廷和地方官府。而家妓和市妓不但數量龐大,同時也是與文人士大夫階層的生活關係最爲密切的羣體。唐宋文人和歌妓交往或家中畜養歌妓的事例,比比皆是。由於她們都是作爲封建社會上層的享樂工具而存在,因此,無論是這幾類歌妓中的哪一種,都必然具有一些共同的特質。

唐宋時代的歌妓的社會地位:奴婢賤人律比畜產

首先,她們是集美貌和高超的才藝於一身的特殊羣體。天寶年間,著名的宮妓念奴就是最好的例證,“念奴有色,善歌,宮伎中第一。帝嘗曰:‘此女眼色媚人。”作爲承平侍宴的服務工具,容貌美是其賴以生存的首要條件。她們要麼是“轉盼如波眼,娉婷似柳腰”(溫庭筠《南歌子》),要麼是“香面融春雪,翠鬢秋煙,楚腰纖細正笄年”(柳永《促拍滿路花》),或者是“眉長眼細,淡淡梳妝新綰髻”(蘇軾《減字木蘭花》),而神態更是“半羞還半喜,欲去又依依”(韋莊《女冠子》),於不勝嬌羞中傳達出無限的情意。與此同時,她們往往又擅長歌舞或者精通某種樂器。如白居易家中的歌妓樊素因善唱《柳枝》,遂以柳枝爲名。晚唐時期的杜秋娘在唱《金縷衣》時,亦讓李鏑另眼相看。而精通樂器者,更是不勝枚舉。如中唐時期的歌妓曹善才,以善彈琵琶爲天下人所知,其樂聲仿若“花翻鳳嘯天上來,裴回滿殿飛春雪。抽弦度曲新聲發,金鈴玉珮相磋切。流鶯子母飛上林,仙鶴雌雄唳明月。”(李紳《悲善才》)。正是由於她們色藝雙絕的特質,從而引起了男性觀者的審美注意。

其次,她們善解人意,且具有較高的文學修養。如果說“女子無才便是德”是封建社會大家閨秀們恪守的金科玉律,那麼,歌妓則不受這一律條的約束。由於她們所交往的對象,要麼是雅士文人,要麼是官僚學者,因而,她們也要具備相當的文學修養,才能更好的滿足這些學養甚高的享樂者的需求。如《j匕裏志》所載:“其中諸妓,多能談吐,頗有知書言語者,自公卿以降,皆以表德呼之。其分別晶流,衡尺人物,應對非次,良不可及。”其中,天仙水哥“善談謔,能歌令”;鄭舉舉“亦善令章”;楚兒“有詩句可稱”;顏令賓“事筆硯,有詩句”。”使得文人們在與她們交往的過程中,不但能獲得感觀上的享受,而且在精神層次上也獲得一定程度的滿足。同時,在文人失意落魄時,這些歌妓又成爲他們尋找安慰和進行傾訴的對象。曠達如蘇軾,在飽嘗人情冷暖後,就曾感嘆:“舊交新貴音書絕,唯有佳人,猶做殷勤別。”(《醉落魄》)豪邁似辛棄疾,在壯志受挫時,所想到的也是“倩何人,喚取紅巾翠袖,搵英雄淚”(《水龍吟》)歌妓們正是憑藉着自身的善解人意,從而成爲文人們獲得心理鬆弛和情感撫慰的“解語花”。

但是,與這些美好特質相對的卻是歌妓們的社會地位極其卑賤。唐宋二代,“奴婢賤人,律比畜產”。作爲身份卑微的歌妓,她們往往無法掌控自身的命運,或者是被主人隨意的轉贈、變賣,或者是因年老色衰而被遺棄,或者是因爲所處的環境發生變故而衣食無着。即使曾紅極一時,但最終的命運往往是十分淒涼的。如《樂府雜錄》中所載:“開元中,內人有許和子者……既美且慧,善歌,能變新聲。”因而深得玄宗寵愛。但在安史之亂中,她流落到揚州,只得以賣藝爲生,最後終老於長安妓院。連這種曾深得君王賞識的宮妓遭遇都如此令人惋惜,其他幾類歌妓的命運就可想而知了。

唐宋時代的歌妓的社會地位:奴婢賤人律比畜產 第2張

正是因爲歌妓們兼有內慧外美和身份低微的複合特質,所以“曾將一笑君前去,誤殺幾多回顧人”的美好時光一但消逝,就會落人“愁臉無紅衣滿塵,萬家門戶不容身”的悲慘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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