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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什麼一個人品很“高級”的女人卻被無情地拋棄?

來源:飛飛歷史網    閱讀: 2.19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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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徐志摩豐富多彩的感情生活中最早的輸家與最後的贏家,儘管流傳於世的故事比不得林徽因、陸小曼那般精彩,卻是爭議最少的一個。如今能一窺她人生全貌的作品,僅有她的侄孫女寫作的《小腳與西服》。自家人寫自家人,免不了立場可疑,後來據此改編的電視劇《人間四月天》,索性把她描述成了一個以德報怨的完美受害者。

爲什麼一個人品很“高級”的女人卻被無情地拋棄?且不說人品這事兒沒有統一定律,即便有,愛情多半時候也是不論人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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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名爲張幼儀的女人,15歲做了徐家的媳婦,舉止端莊、沉默寡言,公婆覺得有了她,簡直是自家祖墳冒青煙,但老公卻視她爲“鄉下土包子”。她身上有與自己年齡完全不般配的成熟,平日裏話不多,一旦說起話來,必定深思熟慮、落地有聲。別說是詩人,即便是普通20郎當的男子,對這種姐姐式的人物,想必也是敬畏大於疼愛。

“我不是有魅力的女人,不像別的女人那樣,我做人嚴肅,因爲我是苦過來的。”晚年的張幼儀,在回憶第一次見到徐志摩與陸小曼親暱的樣子時,這樣酸溜溜地說,言語中透着一個女強人、女家長不由分說的自以爲是。的確,她是姐姐,是母親,是兒媳,卻不是太太。堅毅這個美德註定了她是一個不需要男人保護的女人,這自然不算什麼缺點,但也可以想見,徐志摩不喜歡她,未必就是生性的風流浪蕩,而是天生的氣場不合。

張幼儀被甩,不是一個恃強凌弱的強男子甩了手無寸鐵的弱女子,而是一個天性敏感脆弱的弱男子離開了精明幹練、手腕超強的強女子,儘管這樣的拋棄同樣是不可原諒的,卻比前一種多了些複雜與無奈。徐張離婚後,徐的父母堅持每月寄200美金供張幼儀在國外讀書,這些錢在當時足夠一個女子帶着兒子生活得很滋潤。待她回國後,二老又將上海的房子贈與她,並認她爲乾女兒,如此,連遺產都有她的份兒了。而她自己,也是天生做生意的料,戰爭期間囤積軍服染料,價格翻了100倍纔出手。

這時候的張幼儀明顯比陸小曼活得滋潤許多。後者雖然得到了愛情,卻始終生活在前妻這個巨大的陰影中。結婚要丈夫前妻首肯,公公婆婆寧願與丈夫的前妻住在一起,甚至公公婆婆寧願把錢給丈夫的前妻也不願意給這對恩愛的年輕人。從這個角度來看,徐志摩婚後爲了賺錢奔波於京滬之間,最終命喪黃泉,又何嘗沒有張幼儀的“功勞”?徐志摩死後,徐家授意張幼儀全權處理喪事,並且將家族的全部生意交由她打理,這就意味着,徐家的財產由她一人獨得。至此,她爲徐家父母養老送終也就不是“道義”二字可以解釋了。

自然,她是無心的,她是想把任何關係都處理好的,卻因過於完美與八面玲瓏,過於強大與能幹,而斷了別人的活路。

人們習慣於誇大愛情所帶來的幸福與失愛所帶來的痛苦,尤其想當然地以爲,愛情是女人生命中唯一寶貴的。當一個女人,獲得了財富、聲名、尊敬、長壽,卻沒有獲得愛情,她在大衆眼中依然具備可被同情的本錢,於是,這個女人輕易便名利雙收。

爲什麼一個人品很“高級”的女人卻被無情地拋棄? 第2張

張幼儀就是這樣一個因爲失去了愛情而名利雙收的女子。當人們打着維護傳統禮儀與社會公正的旗號,將她樹爲楷模,陸小曼就成了一個可悲卻不受同情的反面教材—得到了短暫的歡愉與愛戀,卻失掉了大半輩子的尊嚴與幸福。如此看來,愛情果真是害人的東西。

短命的詩人一生中最重要的三個女子,林徽因活了51歲,陸小曼活了62歲,張幼儀則89歲高齡仙逝,晚年陪伴她的是一位蘇姓中醫。其實她得到的已經太多,實在沒什麼好報怨的,她卻怨氣頗多,甚至說“文人就是這德行”。她算是商人吧,一生中唯一沒有經營好的是與文人的那段姻緣,卻也不算是失敗,於她而言甚至可以說是重生。

失愛沒什麼大不了,對於精明的女子來說,不過是這扇門關上,另一扇門打開,可悲的倒是那些無視另一扇門的癡心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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