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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也有限購令!一套房竟要兩千多萬

來源:飛飛歷史網    閱讀: 2.21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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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西周開始就有了土地買賣市場,但是並沒有形成一定的條令規定,直到西漢時期,呂雉當政在《二年律令·戶律》中規定:“欲益買宅,不比其宅,勿許。”也就是說,你想要買房必須緊挨着你現有的房子,其實就是限制房屋數量的購買。

《戶律》中還說:“受田宅,予人若賣宅,不得更受。”也就是國家分給你的房子或宅基,你可以賣掉,但是賣掉之後就不能再申請分配了。西漢時候的房屋買賣已經有了很多的限制,而當時的最低的官府人員的年收入也有96斛米,摺合成人民幣也就是現在的9600塊錢,而當時城市最低的房產也有一萬塊,對於那些大多數靠着低下農耕換取微薄口糧的老百姓來說,至少要奮鬥十幾年甚至幾十年才能買到一套房。

宋朝也有限購令!一套房竟要兩千多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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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西漢時期就不難發現,一個普通的低級官員的收入和普通老百姓的購買力在房產上的差別已經非常明顯。到了南北朝時期,房子已經成了奢侈品,雖然官府沒有發佈特別的法律條例,但是社會貧富差距極爲懸殊,普通老百姓的年收入只有幾千,而房價則高至幾百萬。想買房,做夢吧!

唐朝《唐會要》卷85中有記載:“天下諸郡,應有田宅產業,先已親鄰買賣。”也是說,全國不管哪個城市,包括土地和房產,想出售,先問你親戚和鄰居買不買。沒有了漫天要價,官府的這些規矩條例都只是客觀的限制條件。

咱們先看看在唐朝時期的官員年收入。就拿白居易來說,29歲考取進士,32歲正式任校書郎一職,月薪18000文,摺合人民幣8000元,年收入也是小十來萬了,這薪資待遇也算是不錯的。然而,白居易就能在京城買了房?按照唐朝拍賣的國有房產中記錄:一套佔地2.9畝的別墅需要34萬。但是,唐朝買房需付全款。所以白居易從入職上班就開始了漫長的租房史,直到他50歲,纔在長安買了套房子,這距離他參加工作整整十八年!

宋朝,買賣房屋更是有明文規定:“凡典賣物業,先問房親;不買,次問四鄰居。其鄰以東、南爲上,西、北次之,遞問次鄰。四鄰俱不買,乃外召錢主。”也就是說,賣房的時候,先問四鄰和族人是否想買,如果他們不願,或者出的價太低,你才能賣給其他人。

宋朝也有限購令!一套房竟要兩千多萬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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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宋朝的房子不是你想你就能買的,剛剛咱們也說了南北朝的不動產已經是漫天要價,到了這宋朝的房價更是中國古代最高的,一棟普通的住宅是9400貫,相當於今天的150多萬。一位宋朝低層官員的月收入是3貫多一點。而當時在宋朝首都開封的一棟普通住宅是唐朝時期的68倍,也就是2312萬。就算普通老百姓不吃不喝的攢錢,也要長達300年以上才能買得起房子。是不是有點同病相憐的感覺!

元朝在賣房方面明文規定:光口頭上徵求親鄰同意無效,還得立一張字據,讓族人和鄰居在上面挨個簽字,大夥都同意你賣房了,你才能出售。明朝的條例與元朝相同。事實上,一直到清朝 “求田問舍,先問親鄰”的規矩還在局部地區持續。

滿清剛剛入關,便各種限制旗人賣房,真要賣,只能賣給旗人,不能賣給漢人。乾隆、嘉慶兩朝以後,這個禁令形同廢紙,政府的限制沒了,親族和四鄰的限制仍然存在。賣房,還得給本旗都統、本甲佐領送禮,給堂哥堂弟堂伯堂叔送禮,給周邊的街坊鄰居送禮,換來他們的書面同意後,才能把房賣出去。在當時,北京市中心一套房價錢是80多兩銀子,一個九品官的年收入是31兩多,3年的工資就能在北京買房了。

民國時期,賣房子還在延續前清的規矩,畢竟因爲親鄰找麻煩而不得不取消交易、退換房產的案例屢見不鮮。但是,咱們看看那時的房子,雖然賣不讓人省心,但買還是很讓人很舒心的。

宋朝也有限購令!一套房竟要兩千多萬 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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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作爲那個時期的代表,就任北京大學的教授一職。一個月的工資是300塊大洋。1933年的北京市中心的一套十間的四合院瓦房只要2950塊大洋,相當於每平米是約600塊大洋,也就是說魯迅一年的薪資就能買得起!

放眼望去,如今的中國沒了封建統治的壓迫沒了民國的動盪,普通的老百姓卻一直爲“生老病死”而憂,生要有房住,死要有一地長眠,屬於自己的一畝三分地始終是縈繞中國人的一件大事。如今買賣房屋只需雙方同意,便可省去了太多的中間環境,只要你出得起價兒就能快速的辦理房產過戶。

然而,面對這奔跑的房價,看着這熙來攘往的大都市,一棟棟拔地而起高聳大廈,冷冷的樹立在那裏。一座城,一個人,霓虹燈閃爍的夜晚,不禁讓人想起白居易有詩云:“遊宦京都二十春,貧中無處可安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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