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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歷史上的狀元的起始官階是怎樣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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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宗起,殿試結果一公佈,即以將作監丞(正八品上)或大理評事(正八品)作爲狀元的入仕起點,一般進士的入仕的官階也相應提高。太平興國二年(977),不僅錄取了呂蒙正等109名進士,還錄取了諸科200名,又將考過10舉至15舉的進士及諸科落榜者180餘人都賜予出身,九經考生中7個不合格的“亦憐其老特賜同三傳出身”而且“進士及九經皆授將作監丞、大理評事,通判諸州,其餘亦優等授官”。從此,凡科舉得中立即授職成爲定製,初始官階也有大幅度提高,且進士科已居於明經之上。

真宗大中祥符元年(1008)姚曄榜,宣佈名次當天,皇上特賜狀元綠袍及靴、笏,併成爲定製;大中祥符八年(1015)蔡齊榜,皇上又特令金吾使撥7個衛士給狀元作隨行,沿路傳呼,以顯其榮耀,從此亦成定製。

到此,狀元的地位大大提高,以至《儒林公議》說:“狀元登第,雖將兵數十萬,恢復幽薊,凱歌勞還,獻捷太廟,其榮亦不可及矣!”狀元及第者一般都只在地方大州當3年通判,待下科狀元產生即調回朝中任職,並迅速提升。而且,給久考進士不中的考生也制定了頗爲優惠的安撫政策:“下第進士,年四十以上六舉經御試、八舉經省試,五十以上四舉經御試、五舉經省試者,河北、河東、陝西特各減一舉;元符以前到省,兩舉者不限年,一舉年五十五以上者;諸道轉運司、開封府悉以名聞,許直赴廷試”。科舉取仕之路的大大拓寬,自然堅定了文士沿此路走下去的決心。

宋朝歷史上的狀元的起始官階是怎樣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