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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惟庸案在後世爲什麼充滿爭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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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惟庸案又稱胡黨之獄,簡稱胡獄,爲明初四大案之一。除掉胡惟庸後,朱元璋罷左右丞相,廢中書省,其事由六部分理,後設殿閣大學士供皇帝作爲顧問,朱元璋結束了中國的丞相制度,加強了專制皇權。

胡惟庸案在後世爲什麼充滿爭議呢?

朱元璋另設內閣供皇帝做爲顧問。內閣大學士的權力不如宰相,只有「票擬」權力,先送宦官,再由宦官上呈與皇帝。從此明朝名義上再無丞相一職,後來在永樂帝后由內閣首輔實質取代。

洪武十三年(1380年),明太祖以“謀不軌”罪誅宰相胡惟庸九族,同時殺御史大夫陳寧、中丞塗節等數人。 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朱元璋頒佈《昭示奸黨錄》,以夥同胡惟庸謀不軌罪,處死韓國李善長、列侯陸仲亨、已故的滕國公顧時的子孫等開國功臣。後又以胡惟庸通倭、通元(北元),究其黨羽,前後共誅殺3萬餘人,時稱“胡獄”,錦衣衛毛驤負責這樁牽連大案。

背景

洪武六年(1373年),淮西朋黨集團的領袖李善長推薦其同鄉兼姻親胡惟庸擔任右丞相。洪武十年(1377年)九月,胡惟庸升任左丞相。他做了七年丞相,任期內在朝中遍植朋黨,不遺餘力地打擊異己,使得淮西朋黨集團的勢力不斷膨脹。譬如,浙江青田人劉基,曾輔佐朱元璋,立下過汗馬功勞,但由於他與淮西朋黨集團的矛盾,一直未受重用。

明朝開國後,朱元璋大封功臣,劉基僅封爲誠意伯,歲祿只有240石。而李善長則功封韓國公,歲祿4000石。翌年,劉基告老還鄉。然而,由於他曾對朱元璋說過胡惟庸不宜入相的話,故而深受後者的嫉恨,被解僱革去歲祿。洪武八年(1375年),劉基生病,胡惟庸派醫生前去看望,但劉基服藥後不久便一命歸西 。

胡惟庸案在後世爲什麼充滿爭議呢? 第2張

當然,排斥異己還不是胡惟庸案的關鍵所在。事實上,胡案的癥結在於——他爲人過於獨斷專行,許多生殺黜陟等重大案件,他往往不向朱元璋請示,就擅自加以處理。這自然讓權力慾極強的朱元璋,深感宰相專權、皇權旁落的危機。

評價

胡惟庸是中國歷史上最後一個名至實歸的丞相。此後,中國皇朝的“丞相”職位徹底消亡。從這個意義上說,不管他是奸是忠,他是最後一個敢向皇帝權威挑戰的丞相,胡惟庸被動地改變了中國歷史。

爭議

明代史籍中關於胡惟庸案的記載多有矛盾,因此關於其是否確實謀反,當時便有人懷疑,明代史學家鄭曉、王世貞等皆持否定態度。也有學者指出:所謂的胡惟庸案只是一個藉口,目的就在於解決君權與相權的矛盾,結果是徹底廢除了宰相制度,大大加強了皇帝專制集權。

晚明學者錢謙益說:“雲奇之事,國史野史,一無可考。”《明史》說“惟庸既死,其反狀猶未盡露”。後世懷疑這根本是朱元璋對相權威脅君權恐懼,故引發殺機,甚或濫殺無辜。早在洪武十一年(1378年),朱元璋就命令以後臣下上奏書,不許“關白”中書省(大臣奏事時,中書省不必知道)。洪武十三年(1380年)廢除丞相制度之舉,只是不許“關白”中書省的延續,意思是大權獨欖,集自古以來皇權、相權於一身,從此六部尚書直接對皇帝負責。

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六月,太祖御奉天殿,敕諭文武羣臣說:“自古三公論道,六卿分職。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漢、唐、宋因之,雖有賢相,然其間所用者多有小人專權亂政。我朝罷相,設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門,分理天下事務,彼此頡頏,不敢相壓,事皆朝廷總之,所以穩當。以後嗣君並不許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請設立者,文武羣臣即時劾奏,將犯人凌遲,全家處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