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史學文史 > 秦史解密:“隱宮徒刑者七十餘萬人”解釋存在疑問

秦史解密:“隱宮徒刑者七十餘萬人”解釋存在疑問

來源:飛飛歷史網    閱讀: 1.78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批評秦是暴政都會引用《秦始皇本紀》中的這句話:“隱宮徒刑者七十餘萬人,乃分作阿房宮或作驪山”。專家們說:你看,修阿房宮和驪山陵,用了70萬受過宮刑的人和其他罪犯,這還不是嚴刑峻法的暴政嗎?有人還煞有介事地推算,就算受宮刑的佔一半,也有35萬人,十分之一也達7萬人,真是殘酷至極。

然而,這種解釋是錯誤的,問題出在“隱宮”和“徒刑”兩個詞上。

首先我們來看“隱宮”。把“隱宮”解釋爲受過宮刑的人,始於唐代張守節的《史記正義》:“受完宮刑的人,要在陰暗的房間裏養一百天,這個房間就叫隱宮,也叫蠶室,因爲養蠶的房間都要陰暗通風。所以,隱宮就是指受過宮刑的人。

但是這樣解釋在其他文章中卻解釋不通。《蒙恬列傳》記載:“趙高,是趙國王族中遠支的親屬。趙高有兄弟數人,都生於隱宮。”

如果“隱宮”是受過宮刑的人,他怎麼生了趙高?而且不止一個?

張守節這個錯誤不完全是他的責任,源頭可以追溯到漢代徐廣的《史記集解》,還有後來一個叫劉氏的人對《史記集解》的錯誤解釋。徐廣《史記集解》解釋“隱宮”一詞曰:“爲宦者”。“爲宦者”是什麼意思?徐廣沒有解釋。“宦者”後人理解就是太監。太監怎麼能生下趙高兄弟數人?於是後代就有個叫劉氏的人,力圖把太監生兒子解釋通。他這麼解釋:“趙高的父親犯了罪受了宮刑,他的妻子被收爲官奴,這個女人不本分,跟男人野合生了趙高,還生了他的幾個兄弟,生出來之後也把他們一起施了宮刑,這就是生於隱宮。隱宮就是宦官的意思,宦官就是被閹割之人,所以,隱宮就是指受了宮刑被閹割之人。

秦史解密:“隱宮徒刑者七十餘萬人”解釋存在疑問

劉氏沒有留下名字,生平年代不詳,反正是在漢代徐廣之後,唐代張守節之前,可以推斷是東漢末年至唐代間人。但是不管怎麼樣,這個劉氏總算把“趙高昆弟數人,皆生隱宮”,這句話糊弄過去了。後人也就不假思索地這麼跟着說下去了,反正這個解釋能夠罵倒秦始皇,能夠證明秦帝國是暴政,這就夠了。

可是如果我們細究劉氏這個解釋,問題更大。宮刑的作用,最初是懲罰不正當的男女性關係,後來應用範圍逐步擴大,其目的一是讓他不能亂搞男女關係,二是讓他絕後。

現在好,對趙高的父親兩個目的都沒達到。趙高的母親在豪門家爲奴,卻不停地跟人野合,一會兒生一個兒子,一會兒又生一個兒子。這官家就是再開明,也不能忍受這樣的奴隸;另一個目的是要絕後,趙高的父親不僅沒有絕後,還生了那麼多兒子,而且還都姓趙,豈不犯上?你是跟皇帝叫板是不是?讓你絕後,你就要讓皇帝看看,你就是絕不了我的後。

更可笑的是,依照劉氏的解釋,趙高被宮之後,也沒有絕後,又生兒育女。趙高的一個女兒還嫁給了咸陽令閻樂,相當於首都市長或者衛戍區司令。這咸陽令閻樂再不講究,也不能娶個幾代太監幾代胡搞出來的女兒。

如此荒唐的解釋,根源出在後人對徐廣《史記集解》中“爲宦者”這三個字的誤解。

根據出土的《張家山漢墓竹簡》記載,“宦”在漢代是指在宮中內廷任職。宦人就是任職於宮內之人,如君王的親近侍衛。宦籍,就是用來登錄出入宮門者的登記冊。

秦漢時代,不管是“宦人”“宦籍”,還是“宦官”,都沒有太監的意思。我們常說某人出生在官宦之家,也不是說這人出生在當官的或者太監之家,而是說出生在做官人之家。所以,宦這個詞,不論是先秦還是現在,都不等同於太監,不是被閹割的代名詞。當時被施以宮刑的人稱爲“奄人”或“閹人”,在宮中任職的閹人被稱爲"宦奄”或“宦閹",定義非常清楚。所以,徐廣的“爲宦者”不是太監。而“隱宮”一詞則是指任職於宮中的官員居住的地方,由於地處王宮較爲偏僻的地方,故而稱爲隱宮。用它代指,則是指在宮中任職的官員。

接下來我們再看“徒刑”一詞。“徒刑”和“刑徒”不能混淆。指囚犯或獲刑之人應該是“刑”在前“徒”在後,稱“刑徒”。比如《秦始皇本紀》有“使刑徒三千人皆伐湘山樹”。

“徒”在先秦時期有步兵、士兵的意思。《詩經》有“公徒三萬”,是指國家軍隊三萬人。《左傳》“率徒以往”,帶領軍隊前往。《禮記》“五十不爲旬徒”,50歲以上不服兵役。

這裏的“徒”都是軍隊、士兵的意思。

如果這樣理解“徒”,意思就明確了。斷句可爲“隱宮、徒、刑者七十餘萬人”,意思是:“宮內官員、軍隊和囚犯70餘萬人”;斷句亦可爲“隱宮、徒刑者七十餘萬人”,“徒刑者”三個字合併解釋爲“士兵獲刑之人”,就是六國戰敗被俘的士兵。

不管是把“徒刑”兩個字分開斷句還是合起來理解,“徒刑”二字都不能簡單地解釋爲刑事罪犯。《史記》的其他篇章也佐證了這一點。比如1,《史記》中多次稱修驪山作阿房的這七十萬人爲“徒”,而沒有“刑”字。《秦始皇本紀》少府章邯向秦二世提議:“驪山徒多,請赦之,授兵以擊之。”《陳涉世家》“秦令少府章邯免驪山徒、人奴產子生,悉發以擊楚大軍,盡敗之。”

2,陳涉、吳廣起事之後,少府章邯帶領這些“徒”,去對抗陳涉的軍隊。這些“徒”迅速調動,能攻善戰,不僅很快擊敗數十萬陳涉、吳廣軍隊,還打敗了楚國名將項燕的兒子項梁所率領的軍隊,殺死項梁。可見這些“徒”具有很好的軍事素養,不完全是一般的刑事罪犯。


不管怎麼樣,把“隱宮徒刑者七十餘萬人,乃分作阿房宮或作驪山”,牽強地解釋爲幾年就宮了幾萬男人,判處了總計70萬的罪犯,由此得出暴政的結論,那是錯誤的,也是不負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