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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書《清史稿》有着什麼樣的歷史和文化侷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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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14年設立清史館起,歷時十四年修成。先後參加縮寫的有柯劭忞等一百多人。本書體例一如歷代的正史,分爲本紀、志、表、列傳四個部分,共五百二十九卷。然而,《清史稿》修纂時,纂修者多爲清室遺老,眷戀清朝的心態甚重,故書中很多反對革命、誣衊先烈、諛揚清朝之詞,政治立場有很大問題。其次,當時清朝的檔案尚未清理,修史者只能根據原國史館中的稿件和有關史籍,不能直接利用原始檔案,故價值較遜。再次,《清史稿》成書時,國民黨的北伐軍即將入北京,倉猝付印,未能對全書統一修改和認真校勘,故史實、人名、地名、年月日的錯誤遺漏比比皆是。趙爾巽在《發刊綴言》中指出,本書是“作爲史稿披露”的“急就之章”,“並非視爲成書”。《清史稿》出版後之翌年,即1929年,故宮博物院院長易培基呈文國民黨行政院,建議禁止《清史稿》的發行,《清史稿》遂成禁書。易培基在呈文中說:此書“系用亡清遺老主持其事,……彼輩自詡忠於前朝,乃以誹謗民國爲能事,並不顧其既食周粟之嫌,遂至乖謬百出,開千百年未有之奇……故其體例文字之錯謬百出,尤屬指不勝屈。此書若任其發行,實爲民國之奇恥大辱”。

史書《清史稿》有着什麼樣的歷史和文化侷限性?

《清史稿》的編纂者明確站在清朝一邊,反對辛亥革命,故而對清末革命活動少寫或不寫,如興中會、同盟會的成立、民報的出版、辛亥前的起義活動,幾乎全都沒有記載,看不出清朝是怎樣被推翻的。即使有一點記載,也語含貶抑,如寫武昌起義,“八月甲寅,革命黨謀亂於武昌,事覺,捕三十二人,誅劉汝夔等三人……丙辰,張彪以兵匪構變,棄營潛逃……嗣是行省各擁兵據地,號獨立,舉爲魁者,皆稱都督”,寥寥數十字,修史者反對革命的立場十分鮮明。對革命中犧牲的烈士,目爲“匪黨”。對於孫中山當選臨時大總統這一重要史事,該書稱:“甲戌各省代表十七人開選舉臨時大總統選舉會於上海,舉臨時大總統,立政府於南京,定號曰中華民國”,故意不寫孫中山的名字,使人不明白臨時大總統是誰。孫中山是推翻清朝的革命領袖,《清史稿》中“孫文”的名字僅一見。光緒三十年“五月丙戌,懿旨特赦戊戌黨籍,除康有爲、梁啓超、孫文外,褫職者復原銜,通緝監禁編管者釋免之”(《德宗本紀二》)。這是慈禧太后下旨赦免戊戌黨人時,特別指名康、樑、孫三人大逆不赦,這才提到孫文的名字。

相反,該書編纂者對對抗革命者則大加歌頌表揚。《清史稿》卷469,爲恩銘、端方、鬆壽、趙爾豐、陸鍾琦等一批被革命者擊斃的督撫寫傳記,或稱“不屈遇害”,或稱“罵不絕口”,或稱“忠孝節義萃於一門”,篇末論曰“或慷慨捐軀,或從容就義,示天下以大節,垂絕綱常。庶幾恃以復振焉”。這些吹捧之詞,反映了修史者擁護清朝、反對革命的遺老心態。

《清史稿》記述李自成、張獻忠、南明、白蓮教、太平天國等史事時一概稱“匪”、“逆”、“寇”、“賊”,立場亦極爲鮮明。《清史稿》記載民國以後的事,不用民國紀年,而用干支紀年。如民國元年稱“壬子年”,民國二年稱“癸丑年”,民國三年稱“甲寅年”,表示不承認中華民國,不奉民國正朔。《清史稿》是民國政府出錢聘請撰修的,他們竟然誣衊辛亥革命,反對民國。所以易培基在請封禁《清史稿》的呈文中說:修史者“若在前代,其身必受大辟,其書當然焚燬。現今我政府不罪其人,已屬寬仁之至,至其書則決不宜再施行海內,貽笑後人,爲吾民國之玷,宜將背叛之《清史稿》一書永遠封存,禁其發行”。

衆所周知,在晚清時期,帝國主義侵略中國,清朝喪權辱國。《清史稿》卻爲清朝諱,往往輕描淡寫,語焉不詳。如鴉片戰爭後簽訂南京條約,《宣宗本紀》中僅書(道光二十三年)“八月戊寅,耆英奏廣州、福州、廈門、寧波、上海各海口,與英國定議通商”。寥寥50字,只提到五口通商,而對於關係重大的割讓香港、協定關稅、賠償軍費煙費等均未提及。

《清史稿》的編纂者由於知識結構的限制,對外國情況不瞭解,故而對域外的記述錯誤也很多。如說“俄國界近大西洋者,崇天主教”(《邦交志一》),其實俄國近波羅的海,距大西洋甚遠,信仰東正教,而非天主教。又晚清洋務運動中,設工廠,開礦山,建鐵路,造輪船,開始啓動中國近代化的步伐。《清史稿》僅立《交通志》以概括當時的工礦交通建設,而對當時規模巨大的上海製造局、福州船政局、漢冶萍企業、開灤煤礦、基隆煤礦、大生紗廠、華盛紗廠等均視而不見。這些企業標誌着中國近代化的艱難起步,《清史稿》全無記載,實爲重大的遺漏。

新疆於光緒九年建行省,臺灣於光緒十一年建行省,這幾乎是衆所共知的。而《清史稿·地理志》卻說“穆宗(同治)中興以後,臺灣、新疆改列行省”,把臺灣、新疆建省的時間,提前到了同治時。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成立於咸豐末年,而《清史稿·職官志》稱“延及德宗(光緒),外患躡跡,譯署始立”。按“譯署”即總理各國事務衙門之簡稱,這裏又把它成立的時間,推遲到了光緒時。

《河渠志》記載全國河流的情況,卻只記了黃河、淮河、運河、永定河四條。我國最長的河流長江遺漏失載,其他像珠江、黑龍江、松花江、雅魯藏布江等大江大河全都不見蹤影,豈不笑話!

《天文志》只記到乾隆末年,乾隆以後一百多年無天文可查。原因是外國傳教士任職欽天監期間,有天文記錄,而傳教士離開後,天文失載,資料空缺,故只有半部《天文志》。

《時憲志》內編入了三卷八線表,這是中學生數學教科書中的對數表,和清史風馬牛不相及。修史者缺乏自然科學知識,把它塞進了《清史稿》實屬不倫不類。

史書《清史稿》有着什麼樣的歷史和文化侷限性? 第2張

清朝統治期間,存在南明政權,包括弘光、隆武、永曆三朝,歷時十八年。又太平天國政權歷時十四年。《清史稿》簡單處理,南明政權只設立張煌言、李定國、鄭成功三篇傳記,而太平天國僅設洪秀全一篇傳記。列傳的設置也十分凌亂,一人立二傳者共十四人(王照園、烏什哈達、馬三俊、安祿、周春、樂善、蘭鼎元、胡承諾、蘇納、惠倫、羅璧、阿什坦、謝啓昆)。又有應立傳而不立傳者,如翁方綱、朱筠(後有人增補)、呂留良、譚鍾麟均無傳。嚴復是晚清著名思想家,譯介西方文化到中國,影響甚大,也無專傳,僅在林紓之下列有附傳。《清史稿》的列女傳,臚列婦女二三百人,大多是丈夫早死、守節不嫁或夫死殉節,純屬宣揚綱常禮教、三從四德的封建糟粕,更無可取之處。

《清史稿》一書記載之史事,有很多失實之處,至於人名、地名、年月日之訛誤,更數不勝數。如《皇子表》載延信“雍正元年襲貝勒,尋以功封郡王。六年因罪革爵”,誤。延信之最高封爵爲貝勒,未封郡王。雍正三年革爵,非六年。《公主表》載宣宗(道光)第六女壽恩固倫公主,“道光十年十二月生,咸豐九年四月薨,年三十八”,誤。按其生卒年計算,虛歲僅三十歲而非三十八歲。《世祖本紀一》稱:順治二年六月,“(李)自成竄九宮山,自縊死”,誤。按:李自成爲地主武裝所擊殺,非自縊。順治二年十月“故明唐王朱聿釗據福建”,誤。按:唐王名朱聿鍵,非聿釗。《聖祖本紀》康熙五年三月“以胡拜爲直隸總督”,誤。按:是年直隸總督爲朱昌祚,非胡拜。康熙十七年七月,“是月,吳三桂僭號于衡州”,誤。按:吳三桂僭號稱帝,在康熙十七年三月,非七月。康熙十九年三月“吳丹復重慶、達州、奉鄉,諸州縣悉定”,誤。按:四川無奉鄉縣,應爲東鄉。康熙二十九年“榮親王常寧爲安遠大將軍,簡親王喇布、信郡王鄂札副之”,誤,常寧應爲安北大將軍,非安遠大將軍,喇布已死於康熙二十年,其弟雅布襲封簡親王,此處應爲雅布,非喇布。又《阮元傳》稱:“集清代天文、律算諸家作《疇人傳》,以彰絕學”,誤。按:阮元所作《疇人傳》,爲記載我國曆代科學家之傳記,非僅記有清一代。《邦交志》載“英有裏國太者,嘉應州人也,世仰食外洋”,誤。按:裏太國亦譯李泰國,曾在中國任第一任總稅務司,英國人,並非華裔,與廣東嘉應州沒有關係。像這類史實、人名、地名、時間的錯誤,比比皆是,難以縷述。汪宗衍先生詳細校勘了部分《清史稿》,摘出上千條錯誤,集成一書,名《讀清史稿札記》。他評論說“翻閱所及,凡年份、官爵、人、地、書名,誤倒衍奪之處,不勝條舉。史實牴牾,體例乖謬,亦多有之。”

《清史稿》記事上起努爾哈赤稱汗,下至宣統三年清朝滅亡時爲止。其中一些列傳還涉及到辛亥革命以後的張勳復辟、溥儀離宮後出走天津、王國維投北京昆明湖自殺等事件。本書大部分依據《清實錄》《宣統政紀》《清會典》《國史列傳》和一些檔案資料寫成,編者對這些史料彙集起來,初步作了整理,使讀者能夠得到比較詳細系統的有關清代歷史的素材。而且有些志和清末人物的列傳,並非取材於常見的史料,當另有所本。因此,本書仍有它的參考價值。

儘管《清史稿》存在許多缺陷,可是,在今天還沒有別的清史能替代它時,這部未定稿的正史。也就成了我們研究清史的一部很有價值的史書。

1914年3月,趙爾巽被袁世凱召爲清史館館長。他上任以後,聘清朝遺老、著名學者柯劭忞、繆荃蓀等100多人,工作人員200多人,名譽職位300多人,組成纂修班子,開始編修清史。適值軍閥混戰,國力衰微,經費極爲緊張,特別是1917年後,費用幾乎到毫無着落的地步。趙爾巽對清王朝心懷眷戀之情,認爲事關一代國史,“失今不修,後業益難著手”,再困難也“不敢諉卸”。一方面節約開支,敦促同仁加快進度、多盡義務,一方面以其資望向各軍閥募捐,並言:“不能刊《清史》,獨不能刊《清史稿》乎!”終於1927年編成《清史稿》,爲研究清朝歷史提供了權威史料。當年9月3日趙爾巽在北京病逝,時年83歲。翌年,《清史稿》正式付印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