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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魯曉夫解凍歷史 赫魯曉夫解凍歷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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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魯曉夫解凍,是指因尼基塔·赫魯曉夫在1950年代中期到1960年代實行去斯大林化和和平共處政策後,蘇聯政治和文化上的解凍現象。該名稱因蘇聯作家伊利亞·愛倫堡1954年發表的小說《解凍》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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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赫魯曉夫解凍(俄語:Хрущёвская о́ттепель,轉寫:Khrushchovskaya Ottepel)是指因尼基塔·赫魯曉夫在1950年代中期到1960年代實行去斯大林化和和平共處政策後,蘇聯政治和文化上的解凍現象。斯大林時期對社會的監控和壓迫得到了解除,大量被流放古拉格勞改營的政治犯被釋放。

赫魯曉夫於1956年的蘇聯共產黨第二十次代表大會中,發表了“祕密報告”,對前領導人約瑟夫·斯大林展開全面批評,震動了社會主義國家陣營,引發東歐的一系列騷亂。

任期內,他實施去斯大林化政策,爲大清洗中的受害者平反,蘇聯的各領域均爲活化,文藝獲得解凍。

同時,赫魯曉夫積極推行農業改革,使蘇聯的民生經濟得到改善。

在冷戰中,赫魯曉夫領導蘇聯與美國和西歐等資本主義國家對峙,曾多次訪問美國。1962年,他策劃的古巴導彈危機一度使蘇聯和美國站在覈戰爭的邊緣,但最終危機得以平息。

20世紀60年代,赫魯曉夫統治下的蘇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關係惡化,撤銷了對中國的援助計劃。

但赫魯曉夫改革並沒有從根本上解決蘇聯經濟體制的問題,從而使這一經濟體制進一步僵死。

背景

長期以來,蘇聯的傳統觀點一直認爲,第一個五年計劃(1928—1932),是建立社會主義經濟基礎的時期;第二個五年計劃(1933—1937),是建立社會主義物質基礎的完成階段,到30年代後半期,蘇聯基本上建成社會主義社會(斯大林宣佈,1937年蘇聯已基本建成社會主義社會)。

可以說,斯大林時期形成的高度集中的指令性計劃經濟體制和片面發展重工業的經濟結構(斯大林模式),是發達社會主義經濟體制的基礎和雛形。

斯大林的這一模式的基本戰略決策是,把人民的經濟、政治、文化要求放在第二位,只給予低標準的滿足,以便最大限度地集中人力物力資源,把國家高速建成社會主義強國。

當然,不可否認斯大林時期的經濟體制和經濟結構。在社會主義建設的初期,斯大林模式對於鞏固社會主義革命的成果,防禦帝國主義的侵略,曾起過積極的作用。但當社會主義經濟和政治制度已經得到鞏固和加強,社會主義經濟已經取得了一定發展之後,仍繼續沿襲這種體制,顯然是戰略上的失策。

到50年代,問題暴露了出來。

雖然工業發展很快,從1913年到1950年增加了12倍,但是農業卻徘徊不前,只提高了40%。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不快。某些方面還有所降低。斯大林模式的弊端日益暴露;農業集體化的弊端日益暴露;國民經濟發展比例失調,影響人民生活水平提高。

1953年,全蘇人均糧食產量僅爲432公斤,低於1913年的540公斤。城市中,副食供應不足,多數消費品質量低劣。農村情況更差,有的農莊的工分只有幾個戈比。

面對這一現實,赫魯曉夫執政後,對蘇聯的經濟體制進行了一些改革,試圖突破斯大林模式的舊框框。

他首先從農業入手,採取了三次重大改革措施:一是提高農副產品的收購價格,取消農副產品的義務交售制;二是大規模開墾荒地,擴大播種面積,種植玉米,增加糧食產量;三是取消農業機器拖拉機站,把農業機器賣給集體農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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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赫魯曉夫

1961年10月,在蘇共召開的第二十二次代表大會上,通過了新的《蘇共綱領》。“二十二大”決議和蘇共新綱領,提出了以擴大企業權限、加強經濟刺激、充分利用商品貨幣關係和各種經濟槓桿以及加強經濟覈算爲中心的比較完整的改革思想和方向。《綱領》強調指出:

“爲了動員內部潛力,更有效地利用基本建設投資、生產基金和財政資金,必須在國家計劃任務的基礎上,擴大企業的業務獨立性和主動性。提高企業在採用先進技術和更充分地利用生產能力方面的作用和興趣”;“根據商品貨幣關係在社會主義時期所特有的新內容,對商品貨幣關係充分加以利用”;“經濟領導將依靠對高生產指標的物質刺激和精神刺激,對勞動的物質刺激和精神刺激是爭取共產主義鬥爭中的偉大的創造力量。”

《綱領》提出的上述三項原則,標誌着蘇聯的經濟改革進入了一個向縱深發展的新階段,“利別爾曼建議”正是在這一背景下應運而生的。

赫魯曉夫在1961年10月18日蘇共第二十二次代表大會上所做的報告中,談到蘇聯共產黨的新綱領,並宣佈蘇聯將在20年內“基本建成共產主義社會”,這反映了赫魯曉夫在決策重大問題時的主觀盲動性。

特點

在堅持中央集權的同時,擴大地方權限。

將中央部門的管理權限下放給地方,改善中央與地方的關係,使地方獲得較大的自主權。

從1954年到1956年,赫魯曉夫首先把近15,000個企業由中央交給加盟共和國管理,中央部屬企業僅留3/l0。此舉便把斯大林時期的體制中中央與地方管理企業的比例,倒轉了過來,爲正確處理中央和地方的權力分配,奠定了物質基礎。

其次,經過蘇共中央和部長會議的批准,赫魯曉夫在1955—1960年,不斷擴大蘇聯各部部長、地方領導人、企業經理、廠長直至工段長和工長的權力;還批准各加盟共和國擁有對本地國民經濟發展計劃中基本建設、物資供應、勞動生產率、財政資金、銀行貸款,勞動工資、工農業產品價格、運輸費、勞務費標準等方面的決策權,使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計劃指標作出修改。

最後,擴大各加盟共和國和地方機構在政治方面的治理權:

曾先後撤銷司法部和內務部,將其職權移交給各加盟共和國,撤銷蘇共“十九大”決定的、由蘇共監察委員會派駐各共和國、邊疆區和州的不受地方約束的全權監察代表;把組織法院和訴訟程序的立法權,以及通過民法刑法的權限,劃歸各加盟共和國,使地方蘇維埃、工會和共青團有權監督勞動機關的活動。

以有利於促進生產發展的原則,改組政府機構。

這是赫魯曉夫時期政治改革的重要特點,也是這一時期政治改革中很有特色的嘗試。他的主要做法有兩條:

(1)根據生產區域的生產內容和距離生產現場的遠近,決定廢立行權管理機構。

早在1956年,赫魯曉夫就按照上述原則在鋼鐵工業、煤炭工業發達的烏克蘭沒立鋼鐵工業部和煤炭工業部,在盛產石油的阿塞拜疆設立石油工業部,在有色冶金的哈薩克斯坦設立有色冶金工業部。

蘇共“二十大”之前,還根據有利於促進生產發展的原則,簡化行政和管理機構,緊縮編制,裁減冗員75萬。1957年,還從同一原則出發,撤銷了中央和各加盟共和國的140多個部。其中,在全聯盟的28個部中,只保留了航空、國防、無線電、造船、化工、電力等6個部。

(2)根據儘量有利於一地區企業協同生產、利用本地資源的原則,改革行政管理機構。

赫魯曉夫爲了採取“比較靈活的管理國民經濟的形式”,克服同一經濟區內各部門扯皮的現象,1957年,把各專業部和主管機關進行管理的組織形式,改爲分區管理的形式,即變“條條管理”爲“塊塊管理”。

他撤銷了原來管理工業和建築業的中央和各加盟共和國的部,在全國,按經濟行政區設立105個國民經濟委員會。後來根據實踐,又將105個經濟行政區合併爲47個經濟行政區,設立了47個國民經濟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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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赫魯曉夫

改革幹部隊伍的結構,規定幹部任期,限制幹部特權。

赫魯曉夫明確提出,必須淘汰那些只瞭解馬克思主義理淪、不會解決經濟問題的幹部。他說:

“我們需要熟悉科學成就和先進經驗的幹練的、內行的幹部,”不是“沒有學識的草包。”

爲了做到這一點,他—方面,把大批受過專門教育的科技人員派往基層,充實和加強第一線領導,另一方面,大膽提拔有較高文化水平的幹部,到各級領導崗位上來,從而使幹部隊伍結構有了很大改變。

至1958年,85%以上的區黨委書記和76%的農業區執行委員會主席受到過高等教育或在高等學校肆業。至1963年,州和邊疆區的工業黨委書記中有98.6%,農業黨委書記中有96.2%受過高等教育,其中大多數是專家,有很多副博士和博士和一半以上的市委、區委工業生產黨委書記受過高等或中等技術教育。

赫魯曉夫時期在改革幹部結構的同時,還對黨的幹部任期制度實行改革。

在蘇共“二十二大”通過的黨章中,增添了有關黨的幹部任期和黨的各級領導成員定期更換的條文。該條文規定:“在選舉黨的機關的時候,應遵守經常更換其成員同時又保持領導的繼承性的原則”。

根據條文,上至蘇共中央主席團委員,下至區委成員連續當選不得超過三屆,基層黨的書記連續當選不得超過兩屆,每次例行選舉時,蘇共中央委員及主席團成員至少更換1/4,加盟共和國黨,卜央、邊疆區委會、州委會的成員至少更換1/3,黨的專區、市、區、基層黨組織或支委會的成員至少更換1/2。

通過這項改革,使黨的領導隊伍處於經常更新的狀態,這樣就能使更多有知識、有能力的黨員走上領導崗位。據統計,1963年在改選過程中,各加盟共和國黨中央、州委會的成員更新了—半以上,市委會、市屬區委會選出了75%以上的新成員。由於更新,幹部的知識化、專業化水平大大提高。

限制幹部特權,是赫魯曉夫時期對幹部制度的又一改革。赫魯曉夫時期,採取一系列措施:

廢除了每月發給高級幹部們(州委書記、中央委員、報紙主編等等)的相當大的“津貼”;撤銷了各機關(最高機關除外)的祕密療養院和休養所網,限制研究所所長、部的司局長、工廠的副廠長等用公家汽車進行各種各樣旅行的特權等。

發展社會民主,完善社會主義法制。

赫魯曉夫時期在政治改革中,反對個人迷信的動機不純,有些方法也欠妥。但是,不可否認,反對個人迷信是符合蘇聯社會發展需要的,是符合蘇聯人民心願的,也是擴大社會民主,完善社會主義法制的必然要求。在這方面的具體做法有:

(1)反對個人專權,擴大社會民主。

1953年9月,赫魯曉夫在黨內擔任第一書記不久,就在中央全會上提出了清除個人迷信,恢復“黨的領導的列寧主義準則”,取消了中央第一書記個人專權的工具—一“內務辦公室”和“特工局”,恢復政治局在確定大政方針方面以及書記處在領導日常作工方面的職能。

在這之後,他又採取一系列措施,如:

取消內務部軍隊軍事法庭和內務部特別會議,廢除中央和地方國家安全機關的一長制,削弱內務部的權力,把在斯大林時期的體制中居於黨和人民之上,成爲個人專權工具的因家安全機關加以改組,將它置於黨的監督之下。

與此同時,積極擴大社會民主。赫魯曉夫對斯大林時期的體制中形成的專靠國家機關管理的狀況,進行了某些改革,注意加強社會管理和羣衆管理。

他在蘇共“二十一大”宣佈擴大各加盟共和國勞動人民蘇維埃,增加地方蘇維埃代表180多萬人,他發動羣衆參加討論諸如改組機器拖拉機站等重大改革措施:

取消對外國電臺的干擾,公佈了許多不應被封鎖的黨和國家的許多重要文件和檔案資料,恢復少數民族遷返故鄉居住、治理的自治權,頒佈在全國國營工農業企業中設立常設生產會議的條例,對生產中的每一個環節實行羣衆管理,改善國家組織,將國家機關的部分職能交由羣衆團體履行。

(2)平反冤假錯案,穩定社會,保證改革進行。

早在1954年,赫魯曉夫就已採取措施,成立蘇共中央主席團調查委員會。

1957年6月,他通過蘇共中央授權各地州一級黨委,爲“二十大”前因個人迷信破壞黨的生活準則而被開除的黨員(這類黨員需是在“二十大”召開時向大會提出過申訴的人)查證恢復黨籍。結果,50%的申訴人被恢復黨籍。從1953—1956年,蘇聯全國釋放了10%以上的囚犯,其中大多數是政治犯,取消了2/3的西伯利亞勞動營。到1960年,蘇聯許多城市關閉了監獄,這年僅莫斯科就關閉了3個監獄。

在赫魯曉夫執政期間,數以萬計在“大清洗”中無辜受害的高級幹部和著名文學藝術家、科學家以及各階層的人士被子反,恢復了名譽。自此,除1953年處決貝利亞以外,赫魯曉夫在列寧逝世後的蘇聯開創了不殺政敵的新風。這一系列方針和措施,使赫魯曉夫爲改革推行的方針、路線爭得了人心,原先在斯大林時期的體制下潛伏的不滿得到了緩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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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赫魯曉夫

結果

赫魯曉夫繼承的斯大林的經濟遺產是一副爛攤子,無論是農業經濟或者是工業經濟。在斯大林時代,由於優先發展重工業和強迫農民實行集體化,農業經濟長期處於停滯狀態。

然而,赫魯曉夫的農業改革僅僅是將下放生產自主權給農民,而沒有進行土地所有制改革,更沒有對官僚政治機構進行改革。就是下放了的自主權,也沒有交到農民手中,反而進一步擴大了農村官僚的特權。

赫魯曉夫的工業經濟改革也是舉步維艱。他實行廣泛的分散制,以擴大企業的自主權。結果是,工人和農民的命運一樣,都不可能得到自己想要得到的權力。廠長是工廠的主人,而工人仍然是被僱傭者。

赫魯曉夫的工業改革未能激發起工人們的勞動熱情,更不可能改變蘇聯工業勞動生產率低下的狀況。在經濟改革的過程中,赫魯曉夫沒有進行政治體制改革。他也曾對官僚主義進行批判,對官僚主義犯罪進行制裁,但這些都是依靠個人權力進行的。他的改革沒有給人民帶來經濟上的實惠,也沒有給人民帶來政治上的權力。

而他的改革卻在一定程度上觸動了既得利益者的利益,官僚集團對他的仇恨和人民羣衆對他的不滿,爲赫魯曉夫政治生命的終結埋下了伏筆。赫魯曉夫的失敗是必然的,失敗的改革成了他失敗的罪證。1964年10月,企圖以個人力量戰勝蘇聯龐大官僚體制的赫魯曉夫,黯然離開了政治舞臺,赫魯曉夫改革就此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