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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內閣說的“封還權”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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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內閣說的“封還權”是什麼意思?下面小編爲大家帶來詳細的文章介紹。

與之前的宰相機構相比,明朝內閣對皇權的制約大幅削弱。不過有人會奇怪:根據某些說法,明朝內閣擁有能駁回聖旨的“封還權”,對皇權的制約應該是加強了。那“封還權”到底是什麼呢?

明朝內閣說的“封還權”是什麼意思?

首先要介紹一下明朝中央決策的大體流程:第一步,各部門的文書先送到通政使司、內閣、司禮監等等衙門;第二步,內閣大學士在文書的上面貼一張相關的建議草案,是爲“票擬”;第三步,將文書與票擬一起上交皇帝審閱,是爲“批紅”。皇帝下達聖旨也是同樣的流程。

細看明朝中央決策流程就能發現:內閣的“票擬”其實是可有可無的,就算沒有內閣的“票擬”,整個流程依然能夠運行。正因如此,明朝的內閣在制度設計上就沒有擁有能駁回聖旨的“封還權”。明朝確實有一種官員擁有駁回聖旨的“封還權”,但不是內閣大學士而是六部給事中。

不過內閣大學士可以拒絕爲皇帝的聖旨寫“票擬”。到了明朝中後期,文官和讀書人通過科舉、鄉誼、結社等等方式形成龐大到足以威懾皇權的士大夫集團。而內閣大學士往往都是士大夫集團的代言人,內閣大學士拒絕爲皇帝的聖旨寫“票擬”往往意味着士大夫的反對態度。

明朝皇帝雖然可以在決策流程上拋開內閣,但皇帝無法在實際統治上拋棄士大夫。當內閣大學士拒絕爲皇帝的聖旨寫“票擬”的時候,皇帝會因爲內閣大學士代表的士大夫集團而做出讓步,內閣以此纔有了所謂的“封還權”。“封還權”是士大夫集團的力量而不是內閣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