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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初江南三大案具體是怎樣的?清政府有何目的?

來源:飛飛歷史網    閱讀: 2.69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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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又和大家見面了,今天小編帶來了一篇關於清初江南三大案的文章,希望你們喜歡。

清朝初年,王朝初定,人心浮動。而江南地區的反清復明思想十分普遍,各種鬥爭也是此起彼伏。清朝統治者爲了打擊江南地區的士紳勢力,相繼興起了通海案、哭廟案和奏銷案,這三起案子被稱爲清初江南三大案,具體情形如下:

通海案:順治十六年(1659年),鄭成功率軍北伐,攻克鎮江,直逼江寧,但最終兵敗遠去臺灣。局勢平定後,清朝下令追查投降鄭成功的人,一律以“通海”罪論處。當時的金壇縣令任體坤趁機誣告之前聯名控告自己的10名儒生,意圖公報私仇。後案件查明,10名儒生得以釋放,但通海案卻遠未平息。清朝爲防止鄭成功捲土重來,嚴查牽涉人員,歷經數年,涉案人員近於千人,魏耕、祁班孫等人先後被捕,或被處死,或被流放。其間被冤枉者,也不在少數。

清初江南三大案具體是怎樣的?清政府有何目的?

哭廟案:順治皇帝駕崩後,全國各地府衙皆依照禮制設立靈堂進行哀悼。鑑於吳縣縣令任維初貪污營私,且不顧百姓死活強徵賦稅,金聖嘆起草了《哭廟文》,與百餘名文人前往蘇州靈堂,向巡撫朱國治控告。朱國治當即下令逮捕了倪用賓等五人,後又將金聖嘆作爲首犯逮捕,加之以驚擾靈堂,意圖謀叛的罪名,最終,金聖嘆、倪用賓、沈琅、顧偉業、張韓等十八人被判處死刑。哭廟案很明顯是一件用以打擊江南地區文人士紳的冤案。

清初江南三大案具體是怎樣的?清政府有何目的? 第2張

奏銷案:順治年間,江南地區欠繳賦稅的情況已經十分嚴重,一方面,由於戰亂的影響,生產恢復還需要時間,另一方面也存在士紳故意拖欠的情況。康熙皇帝即位後,爲清理這種積弊,將辦理欠稅和官員任免相聯繫。江蘇巡撫朱國治借題發揮,將蘇州、松江、常州、鎮江四府抗欠賦稅的士紳全部登記造冊,上奏朝廷嚴加懲處,共牽涉士紳13000餘人,奏銷案於是全面爆發。康熙皇帝派韓世琦經辦此案,實行嚴苛政策。涉案士紳除了被逼迫交清賦稅,還被免去功名,甚至被投入監獄。有能力還清者尚好,沒能力還清者境況極慘。奏銷案牽涉面很廣,對江南地區的士紳造成了沉重打擊。

清初江南三大案具體是怎樣的?清政府有何目的? 第3張

總的來說,清初江南三大案的爆發都是清朝統治者用以打擊反抗勢力、維護自身統治的手段。無論是鄭成功的北伐,還是士紳的抗欠賦稅,無疑都給清朝統治者提供了清洗江南地區的正當理由,因而可以想見,其間的借題發揮、冤假錯案必然是很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