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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的均田制在開始時非常有意義,爲何後來卻失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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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均田制的事實有什麼意義?最後爲被破壞了?相信很多小夥伴都知道,關於唐朝的均田制,從開始實施都是非常有意義的,而且對於農民來說是非常重要的。而且最重要的是,這個均田制的實施過程還是非常重要的,那麼這個均田制後來怎麼就失敗了呢,爲什麼被破壞了?下面小編就爲大家帶來詳細的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唐朝的均田制在開始時非常有意義,爲何後來卻失敗了?

一、唐朝均田制爲什麼被破壞了

1:社會安定,經濟發展趨勢。唐中期實行的均田制,與前期相比,雖然是最爲完備的,但是它卻放寬了對土地買賣的限制,甚至連口分田在某種情況下也可以買賣,這就給土地兼併的發展,大土地私有制的發達,開了方便的途徑。同時各級貴族、官僚、地主受得大量永業田,使他們擁有的私有土地數量遠遠超過一般農民,這也助長了大土地私有制的發展。再有就是, 經濟發展,對外交流擴大,很多人都想去經商,畢竟經商比種地要掙得多,因爲當時是和平社會,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人們的需求不僅僅要吃飽飯,還有發展的更好!

唐朝的均田制在開始時非常有意義,爲何後來卻失敗了? 第2張

2:官僚隊伍的惡性膨脹, 人口的自然增加。官員都有權取得相應的永業田, 再加上官僚豪強以借墾、置牧等名義非法佔有公田, 以及皇帝對貴族官僚無限制的賜田, 給均田制的施行帶來了極大的困難。其中, 賜田的危害尤甚。

3:封建政府賦稅的日趨苛重, 造成農民的大量逃亡和戶籍的混亂。封建政府的賦役日趨苛重,也促使了均田制的破壞。由於剝削的殘酷,已導致不少地區農民舉行起義。戶籍失實,僞詐甚多,使均田制失去了貫徹執行的依據。隨着均田制的破壞,與之相適應的租庸調製也無法實行。爲了解決封建國家的財政危機,改行兩稅法,代替租庸調製,從而宣告了均田制的最終瓦解。

唐朝的均田制在開始時非常有意義,爲何後來卻失敗了? 第3張

二、唐朝均田制的意義

均田制是北魏至唐幾代政府在不觸動原有私有的土地的基礎上,把無主荒地分配給無地或少地農民耕種的一種土地管理制度。

歷代對均田制的評價都是相當正面,但實際實行中始終是容納了土地私有,並未主觀上強行徵用當時地主等私有土地,而是將官田分而民用,故有史家評稱均田制乃地主經濟中的一種折衝。而且均田制實行,先決條件是朝廷需有大量土地掌握在手中。

北朝時承接了五胡十六國戰爭頻繁造成大量人民喪生,產生大量荒地,令朝廷能利用這些荒地對農民進行授田。但隨着經濟之壯大,荒地越來越少,朝廷能用來授田的亦逐漸不多,加上朝政的逐漸日趨腐朽黑暗,均田制在武週末年形同虛設,與此非無關係。

唐朝的均田制在開始時非常有意義,爲何後來卻失敗了? 第4張

三、唐朝均田制的特點

武德七年(624年),爲了使社會經濟得到恢復,唐朝大規模實施均田制。

均田制度是北魏太和九年(485年)建立的土地制度,隋朝沿襲下來。隋末唐初,由於連年征戰,造成大量土地荒地,全國不足300萬戶,促使唐政府實行均田制度。均田制規定,丁男及中男受田百畝,其中20畝爲永業田,可傳子孫;80畝爲口分田,死後還官。老男、殘疾者授田40畝;寡妻妾授田30畝,若爲戶主者再增20畝永業田。凡道士、和尚給田30畝,冠、尼20畝。官戶受田等於良丁之半,工商業者和官戶相同。有封爵貴族和五品以上官吏可授永業田500—1000畝。因戰功受勳者,按勳級授田600—3000畝。各級官吏有職分田2頃至12頃,以爲薪俸。各級官府有公廨田1頃至26頃,以爲辦公費。授田有寬、狹鄉之別,狹鄉口分田額減寬鄉之半。唐均田令與前代相比,取消了奴婢、普通婦女授田,農戶授田額有所降低:受田對象廣泛;對土地買賣的限制不是那麼嚴格了。均田制的實施取得了開墾荒地、增加戶口,穩定兵源等效果,使唐初的經濟得到了快速的恢復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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