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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在政治上,建立了哪些制度來恢復社會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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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開國君主朱元璋,在位三十一年。在軍事上,消滅各種割據勢力,重新統一華夏。在政治上,建立各種制度,恢復社會秩序。在經濟上,與民休養生息,社會生產力逐漸恢復。在他的治下,出現了盛世,又因爲朱元璋年號洪武,因此史稱“洪武之治”。下面小編就爲大家帶來詳細的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主要表現

軍事上,明太祖再次統一中國。洪武元年(1368),明軍雖然消滅元朝,但全國依然存有不同的割據勢力。1371年,明對割據四川的夏政權用兵,從長江沿線和關中兩個方向進攻夏,夏政權不敵明軍,夏滅亡。

朱元璋在政治上,建立了哪些制度來恢復社會秩序?

在雲南,昆明被元樑王割據,大理則被段世佔據;1381年,傅友德率軍攻打雲南,樑王不敵,兵敗自殺,1382年藍玉和沐英則平定了大理段氏政權。對於北元政權,明太祖多次北伐;1387年,馮勝等率領明軍攻擊佔據遼東的元太尉納哈出勢力,納哈出投降;同年,藍玉遠征漠北,北元君主被部下所殺,並陷入內亂。至此,明朝基本上又統一華夏。

在政治上,建立各種制度,恢復社會秩序。在中央,廢除丞相,君主大權獨攬;在地方上,改革前元的行省制度,設置承宣布政使司,僅管理政事,軍事和司法分別由都指揮使司和布政使司長官,權力一分爲三,加強了中央集權。在基層管理方面,設立戶帖,建立裏甲制度,保證了政府對基層民衆的有效管理。在賦役徵收方面,創立魚鱗冊記錄每戶擁有的土地,據以徵收賦稅。

在經濟上,明太祖與民休息。戰亂之後,經濟急需恢復。明朝廷規定,對於新開墾的土地,免徭役並禁止富人過多兼併土地;被拋棄的土地被後來者耕種,所有權歸後來者。而且,朝廷還組織屯田,分爲軍屯、民屯和商屯;尤其是軍屯,既可以保證軍隊的糧餉,也可以減輕老百姓的稅收負擔,以國家力量有力地推動了經濟的恢復和發展。

此外,朝廷興修水利設施,統一幣制,肅清混亂的幣制,促進了商品流通,保證和促進了農業與商業的發展。社會生產力逐漸恢復,據文獻記載,1393年比1381年多了約100萬戶;1391年全國380多萬頃土地的一大半是新開墾的土地。

朱元璋在政治上,建立了哪些制度來恢復社會秩序? 第2張

此外,明太祖還建立衛所制、分封諸侯,發展對外關係等。政治統一、社會穩定、經濟恢復和文化發展,明朝出現了洪武之治。

1368年,朱元璋於金陵應天府即皇帝位,明朝正式建立。朱元璋在位期間,下令農民歸耕,獎勵墾荒;大搞移民屯田和軍屯;組織各地農民興修水利;大力提倡種植桑、麻、棉等經濟作物和果木作物、他還徒富民,抑豪強;下令解放奴婢;減免稅負,嚴懲貪官;派人到全國各地丈量土地,清查戶口等等。

在朱元璋時代,國家黃冊用來徵收田賦的土地,高達850萬傾(洪武二十六年)。整個洪武時期百姓充實,府庫衍溢。蓋是時,劭農務墾闢,土無萊蕪,人敦本業,又大興屯田,故上下交足,軍民胥裕。

同時還解除了元朝時期工商業對工匠的束縛制度,解除了唐宋元三朝佃農的卑下地位和生死懲罰由主人主宰的命運,中國的工商業工匠,佃農,第一次在法律上,被確認了平等的人權,再也不是任人宰割的奴隸。

明前期,經過朱元璋的的努力,社會生產逐漸恢復和發展了,國力迅速增長,因其年號爲“洪武”,所以史稱洪武之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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