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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名儒理學大師薛瑄生平事蹟及主要歷史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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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瑄生平

薛瑄,字德溫,號敬軒,山西河津縣南薛裏(今爲萬榮縣平原村)人。生於明洪武二十二年(公元1389年),卒於天順八年(公元1464年)。明代思想家,著名的理學大師,河東學派的創始人。

明代名儒理學大師薛瑄生平事蹟及主要歷史貢獻

薛瑄繼曹端之後,在北方開創了"河東之學",門徒遍及山西、河南、關隴一帶,蔚爲大宗。其學傳至明中期,又形成以呂爲主的"關中之學",其勢"幾與陽明中分其感"。清人視薛學爲朱學傳宗,稱之爲"明初理學之冠","開明代道學之基"。高攀龍認爲,有明一代,學脈有二:一是南方的陽明之學,一是北方的薛瑄朱學。可見其影響之大。其著作集有《薛文清公全集》四十六卷。薛瑄是明朝第一個獲准從祀孔廟供後人祭拜的賢哲。他的著述 《讀書錄》,被列入當時國家最高學府—國子監的誦習教材,世人尊他爲“薛夫子”。在學問上,他清修篤學,自成一派,堪稱一代之宗;在爲官上,他一身正氣,兩袖清風,廉潔自守,是難得的典範。薛瑄出身於教育世家,從宣德三年(公元1428年)開始,到天順元年(公元1457年),陸續居官24年,大多執掌法紀,如監察御史、大理寺少卿和大理寺卿等(大理寺卿近似今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其間他嚴於律己,勤廉從政,剛直不阿,執法如山,被譽爲“光明俊偉”的清官。逝後贈禮部尚書,並諡號文清,人稱文清公。

一代廉史

宣德三年(公元1428年),明宣宗擬重整風紀,在內閣首輔楊士奇等的舉薦下,薛瑄被任命爲廣東道監察御史,並監湖廣銀場。湖廣銀場即沅州銀場,轄湘西10餘縣20多處銀礦,有民夫50餘萬人。這裏多年管理混亂,貪污成風,亟待整治。薛瑄初上任時,深知肩負責任重大,便以唐詩“此鄉多寶玉,切莫厭清貧”自警。他輪流駐於沅州、辰溪和瀘溪等處,往復巡視,明察暗訪,承辦要案,特別是對貪污受賄者都一一上報革除官職,依法嚴懲。從而使府縣及銀場秩序井然,民衆誇讚不已。他在任三年,未回過一次家。離任時兩袖清風,正如他在詩中所說的那樣:“莫言白筆(古時七品以上官吏都以白色毛筆代髮簪,此處代稱自己)南征久,贏得歸囊一物空”。正統六年(公元1441年),薛瑄就任大理寺少卿,參與刑獄案件審理。此時,身爲司禮太監、把持朝政的王振,爲了達到結黨營私、培植親信的目的,很快便派人向薛瑄贈送禮物並約請相見,但都被薛瑄託辭謝絕。朝中重臣楊士奇等見薛瑄性情耿直,恐被王振怪罪,都屢次勸他前往王府道謝。而他卻正色回答道:“安有受爵公朝,謝恩私室之理?吾不爲耶!”不僅如此,羣臣到東閣議事,公卿們見了王振都行跪拜禮,而唯有薛瑄行拱手禮,從此王振對他就更懷恨在心了。

薛瑄上任後盡心盡職,昭冤平反,僅四個多月就辦完了在錦衣衛(宮廷護衛軍)發生的10多起冤獄案。事有湊巧,薛瑄辦案期間,遇有這樣一起案件:錦衣衛有個已去世二年的軍官的小老婆美貌風流,與王振的侄兒、錦衣衛行事校尉王山私通,兩人想馬上成親,但軍官的大老婆賀氏以三年守孝期未滿爲由,從中阻攔。結果引起兩人不滿。王山便唆使那軍官的小老婆狀告賀氏,說她用妖術悶死了自己的丈夫。於是由錦衣衛將賀氏扣押立案,由都察院御史獄審訊判成死罪。薛瑄發現其中有冤,多次要求經辦此案的監察御史複查平反,但那些人都因害怕得罪王振而藉故推諉,只好又轉交刑部議處。待刑部查清確屬冤案後,薛瑄便憤然對諸監察御史以瀆職枉法進行了彈劾。這樣一來,便引起了錦衣衛指揮馬順和都察院都御史(主管監察御史的官吏)王文的強烈不滿,二人立即向王振大進讒言,王振聽後大怒,便令諫官彈劾薛瑄,以對當今朝廷不滿爲由,定爲死罪,下於錦衣衛獄中。薛瑄入獄後,許多人紛紛前往看望,但只見他泰然自若,仍手捧《周易》在專心致志地誦讀。通政史李錫知道後讚歎說:“真鐵漢也!”午門會審時,由王文主審提問,薛瑄當即義正詞嚴地斥責他說:“你身爲御史長官,自當迥避,安能問我!”羞得王文無言答對。薛瑄蒙冤,震動朝野,就連王振的老僕人也爲之痛哭不已。王振見衆怒難犯,只好作出退讓。後經兵部尚書王偉等上抗疏申救,才免了薛瑄死罪,將他削官爲民,放回故里。時過七年,也就是正統十四年(公元1449年),這一冤案才得以平反。

薛瑄爲官不但清廉律己,而且勤政愛民。他誠懇地指出:“爲政以愛人爲本。”“做官者,雖愚夫愚婦,皆當敬以臨之,不可忽也。”“愛民而民不親者,皆愛之不至也。”(以上均見《讀書錄》)他深刻闡明瞭愛民、養民;讓民衆富庶起來的重要性。他說:“財出於民,費用廣則財不足;財不足則賦斂重,賦斂重則民窮;民窮則力竭,力竭則本搖矣。”(見《從政名言》)正是在這種愛民思想的支配下,薛瑄做官期間不斷地爲民請命,爲民伸冤,動人事蹟廣爲流傳。

景泰元年(公元1450年),復官不久的薛瑄奉命前往四川,協助巡撫僉都御史李匡平息川西苗彝作亂。期間,他親自到各處察看民情,發現當地貪官割剝、橫徵暴斂,致使百姓生活困苦,冤抑難申,作亂主要由此引起。於是,他在作亂平息之後,便立即向朝廷奏本說:“番川遠夷,但當羈縻之,不宜責以貢賦。”他列舉事實說明苗彝等少數民族地區民力已竭,財力已盡,只有減少貢賦,纔可不生變故。但朝廷對這一建議不置可否。一氣之下,他便向朝廷提出了辭官還鄉的請求。

景泰四年(公元1453年),全國發生大饑荒。蘇州、松江一帶民衆紛紛向富戶借糧。但富戶們乘人之危,大擡糧價,囤積居奇,吝而不借。爲此激起民怨,便發生了民衆羣起搶富戶糧食、燒富戶房子的事件。朝廷派太保王文前往查處,王爲了表功,一下便查抄平民500餘戶,捕得200餘人,並以謀反罪將其全部解京,奏請一齊問斬。不少大臣都認爲這是一宗大冤案,但懾於王文權勢卻不敢提出異議,只有大理寺卿薛瑄向朝廷奏章辨冤。王文怒對別人說:“此老倔強猶昔!”但薛瑄卻莊重地表白道:“辨冤獲咎,死何憾焉!”最後經都察院官吏勘實,只嚴懲了爲首者三四人。

明代理學大師

永樂年間,青年時期的薛瑄便在元末著名學者徐懷玉、魏希文、王素亨等人的指導下,專心攻讀宋明理學,頗有造詣。從政以後,他更是勤學不輟,一有空閒,便親自抄錄《性理大全》一書(明成祖命胡廣編著),認真讀誦,經常深夜才眠;尤其是冬天的夜晚,他不顧寒冷,仍然燃燭苦讀。他在讀書中,如有心得體會,便立即記載下來,後來記得多了,便集成《讀書錄》和《讀書續錄》,兩書共23卷,後成爲薛瑄在理學方面的重要論著。

薛瑄推崇程朱理學,在思想上總的是同程朱理學一脈相承的,但又並非程朱理學的簡單延續,而是進一步完善和發展了程朱理學。難能可貴的是,他在“理無窮,故聖人立言亦無窮”的思想指導下,棄舊圖新,提出了不少具有唯物主義思想傾向的觀點,對明中葉興起的理學唯物主義思潮起到了首倡和先導作用。首先,他批判和改造了朱熹“理在氣先”和“理、氣決是二物”的唯心主義理氣觀,明確提出了“理在氣中,以氣爲本”的新觀點。他反覆強調:“理只在氣中,決不可分先後。”(見《讀書錄》)“理與氣一時俱有,不可分先後;若無氣,理定無止泊處。”同時,明確指出“理氣決是二物”的說法是錯誤的,他說:“理與氣無間亦無息。”“理氣渾然而無間,若截理氣爲二則非矣。”(以上均見《讀書續錄》)他堅持氣是構成宇宙萬事萬物最原始的物質本體的觀點,他說:“天地間只一氣。”“天地萬物皆氣聚而成形。”(均見《讀書錄》)以上這些論述都是非常正確,應該充分肯定的。

薛瑄一貫倡導求實理、務實用的實學思想和學風,他不但明確提出了“實學”的概念,而且賦予了豐富的內涵。他說:“人於‘實’之一字,當念念不忘,隨時隨處省察於言行居處應事接物之間,心使一念一事皆出於實,斯有進德之地。”又說:“爲學不在多言,亦顧務行如何耳!”他在強調行的重要性的同時,也肯定了知對行的指導作用,如說:“知理而行者,如白晝觀路分明而行,自無差錯;不知理而行者,如昏夜無所見而冥行,雖或偶有與路適合者,終未免有差也。”(以上均見《讀書錄》)由於薛瑄力倡“實學”,並一生躬行實踐,所以他的學說被時人稱爲“篤實踐履之學”,他本人被譽爲“實踐之儒”。

“復性”說在薛瑄理學思想體系中佔有重要地位。薛瑄的“復性”說,雖積極維護程朱的“道統”觀念,本質上仍然是唯心主義的,但其中也不乏唯物主義觀點。如就“性”的本源來說,朱熹認爲“性”是天賦,來自先天;而薛瑄則認爲“性”是“理”,主要形成於後天。在對“復性”的具體解釋上,朱熹指出,“復性”就是要恢復人的本然之善的天性;薛瑄卻不然,他說“復性”就是要按理視、聽、言、動。不難看出,薛瑄的“復性”說,在很大程度上是對朱熹“復性”說的修正和完善。

教育大家

薛瑄的學說對當時和後世的影響是很大的。他通過長期聚徒講學,按照自己的思想體系,培養造就了大量學者,創立了著稱於史的河東學派。在之後的一個多世紀裏,河東學派不斷壯大,薛瑄弟子遍及山西、陝西、河南、湖北等地,他們在弘揚薛瑄思想學說和發展程朱理學方面發揮了巨大作用。

薛瑄又是一位頗有聲望的教育家。他考中進士赴京就職時,就向朝廷上奏章,提出“願就教職,以卒所學”,然而當時未能獲准。到了正統元年(公元1436年),因朝廷擬選稱職官員,重興學校教育,吏部尚書郭進便積極舉薦薛瑄,並陳述了他的履歷、學識和政績。不久,朝廷便下詔擢升薛瑄爲山東按察司提督學政道僉事,終使他如願以償。爲此,他欣喜地告訴別人說:“此吾事也。”

薛瑄上任後,強調對學校嚴加管理。他要求必須按朱熹的“白鹿洞規”(系朱熹當年在白鹿洞講學時所定,主要有五教之目、爲學之序、修身之要等)辦學,還規定對中途無故退學的生員,要令其賠償在學期間所得的廩糧(供給的國庫糧)。重視改變學風。他巡視所到之處,都要詢問生員們是否能將所學道理付諸實踐,並諄諄告誡他們,一定要“居敬以窮理,由經以求道”。三是積極倡導因材施教。他提出“誨人必隨其才器而成就之”,每個生員或學行步(體育)、或學字畫、或學講誦及寫作詩賦等,都只能取其所長而不能要求完美無缺。某地有一生員,因家貧經常失學,幾次參加鄉試未中,要求退學。薛瑄便問他的老師:這位生員在春秋祭孔時幹什麼事?答曰擊磬。他當即指出:磬是八音中最難配合的樂器,可見此生員是有用之材,不能讓其退學。後來這個生員果然考中了進士。薛瑄在山東任職五年半,政績斐然。老少賢愚對他都非常感激和仰慕。正統六年(公元1441年)秋他奉調赴京時,生員們依依不捨,哭着遠送,情景感人。

萬榮平原村薛瑄家廟

薛瑄不但勤於督辦學政,而且樂於教書育人。在他的一生中,有兩次回故鄉講學,一次是被王振誣陷削官爲民期間,一次是致仕(即退休)還鄉至逝世,時間長達14年之久。尤其是第二次,他在河津縣城南街的住宅中從事明理講學,慕名從四面八方而來的求學者很多,以至館舍都容納不下。他拳拳以“復性”教人,論理深刻透徹,使大家受益匪淺。

薛瑄還是有素養的作家和詩人。他的文學作品有散文、雜文等260餘篇,詩歌1570首,成就頗大。對於詩文寫作,他曾講道:“凡詩文出於真情則工,昔人所謂出肺腑者是也。故凡作詩文,皆以真情爲主。”(見《讀書錄》)這就是說,凡是發自肺腑的、具有真情實感的作品,才能算得上是好作品。在寫作方法上,他主張要條理明白,要注重修辭,把文章寫得言簡意賅;他還強調,有了高深的涵養,高尚的道德情操,才能寫出好的文章。這些見解,無疑都是正確的、高明的。

薛瑄的散文、雜文大體可分爲遊記、隨感、對友人題贈以及寓言故事等。在寫作上大都結構嚴整,行文流暢,格調清新,寓意深刻。如《游龍門記》敘述簡潔明快,寫景繪聲繪色,給人以身臨其境之感,被稱爲明代散文佳作,上世紀60年代曾被選入中學課本。《退思亭記》、《車窗記》都是觸景(物)生情,有感而發,在揭露貪污受賄、敗壞法紀等劣行的同時,不忘奉勸世人和勉勵自己勤廉從政、慎言慎行,說理充分,令人心悅誠服。

薛瑄很愛寫詩,凡行旅、登臨、居住、懷古、讀書、會友、贈別等,多有詩歌問世。對薛瑄的詩,清人紀曉嵐在《四庫全書總目提要》中給予了很高評價,曾稱:“大致沖淡高秀,吐言天授,往往有陶(淵明)韋(應物)之風。蓋有德有言,瑄足當之。”薛詩中不乏名篇、警句,如“天連巫峽常多雨,江過潯陽始上潮。”(見《沅州雜詩》)“庶官務割剝,不念遠人窮。”(見《有感》)“夜深風雪響侵門,繡被薰來睡正溫;忽念中林有樵者,獨慚餘暖未能分。”(見《瀘溪冬夜》)“宦情似水年來淡,鄉思如旌日自懸。”“彤闈紫閣如天上,依舊清汾數頃田。”(見《舟中賦》)薛瑄的詩意境優美,形象生動,愛民之心,辭官之願,躍然紙上,備受讚賞。近年,已有人對薛詩作了選編評著。

天順元年(公元1457年)春,年已69歲的薛瑄得到了朝廷的重用,被任命爲禮部左侍郎兼翰林院大學士,入內閣參與機務。起初,他還躊躇滿志地想爲朝廷效力,每逢朝廷召見,都能坦誠直言,獻計獻策,屢次就行王道、重賢才、用羣策等,陳述了自己的主張。但不久他便發現英宗皇帝平庸無能,對朝臣亂政束手無策,置正確意見於不顧,屈殺忠臣于謙,並令從南國購買獅子,玩物喪志。從此,他對振興朝政已毫無信心,想到還是“見幾而作”,致仕還鄉爲好。於是便以老病爲由接連上章,獲得允准後,第四天便離開京師,踏上歸程。這時,他高興地說:“吾道則亨也(意爲我所推崇的道學思想可以順利地弘揚了)!”

薛瑄在致仕還鄉以後的日子裏,一面聚衆講學,一面進一步深鑽細研正心復性理論,並進行更加嚴格的自我修養,使之達到了更高的境界。七年之後,也就是天順八年(公元1464年)的六月十五日,他忽覺身體不適,遂將所寫文稿作了一番整理,之後伏案寫詩道:“土炕羊褥紙屏風,睡覺東窗日影紅,七十六年無一事,此心唯覺性天通。”通字尚未寫完便與世長辭,時年七十六歲。

薛喧逝世後,朝廷派官吏爲他舉行了隆重的葬禮。次年春又頒下《奉天誥命》,根據薛瑄生前的功績,贈他爲資善大夫、禮部尚書,諡號文清。隆慶五年(1571年)九月在薛瑄逝世107年後,朝廷降旨准予從祀孔廟(在孔廟內置神主牌位,隨從孔子受人祭祀的意思),他終以精深的學問和崇高的品節,躋於名儒之列。爲此,世人都尊稱他薛夫子。

薛瑄是明代正統和景泰年間的朝中重臣,曾任大理寺卿和禮部左侍郎兼翰林院大學士等。一位忠心事君的高官,在清醒的以民爲本的思想支配下,明確地提出了“爲政以愛人爲本”的見解,同時又進一步把“養民生,復民性,禁民非”概括爲治天下的“三要”。(均見《從政名言》)他真心實意地關愛廣大民衆,盡心竭力地爲民解憂;提出了一項項深得民心的正確主張,演繹出一個個爲民請命、爲民辯冤的動人故事,實屬難能可貴。

歷史貢獻

以“誠”待民 以“愛”感民

愛民爲民,首先有一個怎樣看待民衆的問題。在封建社會,許多官吏都認爲民衆愚頑,因而責不絕口。可是薛瑄卻同他們完全兩樣。他反對把民衆看成“愚且賤”的人,而對他們一味強制和懲罰。他告誡人們說:“作官者,雖愚夫愚婦,皆當敬以臨之,不可忽也。”又說:“民至愚,而神不可欺也,惟至誠以動之。”(均見《從政名言》)他提醒那些認爲民衆爲刁頑的官吏,必須去除偏見,平和寬緩地對待他們,切不可“強民以必從”,以至招致“相伺如仇敵,兩敗俱傷”的嚴重後果。(見《送林鄭州序》)以“誠”待民是愛民爲民的基本要求。只有以“誠”待民,才能改變民衆對官吏的認識和態度,才能使官吏真正取信於民,從而順利地辦好各種政事,並使民衆得以平定安寧。薛瑄在《贈知韓城李居敬序》一文中,對這個道理講得最清楚不過了。當初,韓城被人稱爲陝西最難治的縣,其主要癥結是“民好伺察其長之失而中傷之。”可是李公居敬在這裏任了九年知縣之後,民衆都變得很聽話,凡事容易辦妥,賦稅及時交納,鄉村不出變故,呈現太平景象。當李公任滿要調離時,民衆都苦苦挽留。爲什麼會有這樣截然不同的變化呢?薛瑄分析道:“天下古今,民心皆同”,“吾以誠感其民,民亦以誠應;吾以智籠其民,民亦以智應”。本是自己的“誠之不足”,卻歸咎於“民之難治”,實在不應該!最後,他意味深長而又幽默地說了這樣一段話:“有民社者,勿謂其難治,但當責其治之之誠有未至焉耳。如有不信,請質於居敬雲(意爲:凡管理民衆的人,千萬不要說民衆難管,而應該常責問自己是不是真講誠信,都有哪些做得不周到的地方。若不相信這個道理,就請去問居敬,讓他作回答吧)!”

以“愛”感民,是愛民爲民的重要前提。只要能以“愛”感民,愛民爲民就會立見效果。薛瑄認爲:“愛民而民不親者,皆愛之不至也。《書》(指《書經》)曰:如保赤子(象保護初生嬰兒一樣),誠能以‘保赤子’之心愛民,則民豈有不親者哉!”(見《讀書錄》),他在《從政名言》中還引用孟子的話自警說:“視民如傷,當銘諸心(視民如傷,即看待民衆就象看待受到傷害的人一樣,不驚擾,忙救助)。”他還指出:“所謂王道者,真實愛民如子。孟子所謂‘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象孝敬自己的老人那樣孝敬別人的老人,象愛護自己的孩子那樣去愛護別人的孩子的意思)。上以是施之,則民愛之如父母者,有必然矣。”當他親眼看到一些地方的民衆“飽暖自足,而無一家之外徙者”的情景後,便深有感觸地說:“化嘵瘠爲豐熟,撫疲睏爲安佚,致人稱道,先後遠近,同然一詞,非盡心撫字者能然也(意爲:把堅硬瘠薄的溝坡變成莊稼豐熟的田地,使疲乏的人成爲安逸的人,爲此受到稱讚,前後遠近,異口同聲,若不是盡力關心撫愛民衆的人,會是這樣嗎)?”(見《送永和湯大尹序》)如果爲官者真能愛民如子,那麼,民衆也定會視官如父母,道理就是這樣簡單而淺顯。

關注教化 先復民性

薛瑄提出的“復民性”,其主要目的就是通過教育感化,使民衆明白義理,進而形成淳正的社會風尚和良好的社會公德。從這個意義上講,教化民衆也是愛民爲民的一件大事。

薛瑄把教育感化民衆擺在十分重要的位置,他說:“民不習教化,但知有刑政,風俗難乎其淳矣。”(見《讀書錄》)又說:“法者,輔治之具,當以教化爲先。”還說:“民心至柔,真有不可強者,惟順其心而道之,則無不以矣(意爲:民衆的心性一般都是很柔順的,如果真有很強硬的人出現,只能是順着他的心性加以引教,這樣就不會有不服從的了)。”(均見《從政名言》)他在諸多論著中,一次次表彰了重視教化民衆的州縣主事者,他稱韓城知縣李居敬正是因爲能向民衆“告以孝悌忠信,敦本厚俗之道”,“辭氣懇懇,出於誠實,民爲之感動”,從而使民衆深爲滿意,取得了顯著的政績。

薛瑄在教化民衆、明白義理方面的要求很多,這裏着重提及以下幾點:

一是注重正心。就是要盡力保持心地的純潔與正直。薛瑄一再強調正心的重要性。他說:“心正、身修、家齊、國治、天下平,王道不過如此。”他指出“心術不正,則事事不正。”(見《讀書續錄》)怎樣才能心正呢?首先要重誠信,這是做人的基本準則;其次要守本分,就是指“非理勿視,非理勿聽,非理勿言,非理勿動”;再就是要當君子而不當小人,因爲“君子取人之德義,小人取人之勢利。”(見《讀書錄》)

二是講求倫理。薛瑄在《戒子書》一開頭就說:“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倫理而已。何謂倫?父子、君臣、夫婦、長幼、朋友五者之倫序是也。何謂理?即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五者之天理是也。於倫理明而且盡,始得稱爲人之名。”這就是說,遵從倫理應是做人的起碼要求。以上所講的倫理雖然多屬封建禮教,但於當今繼承傳統仍有參考價值。

三是存天理,滅人慾。天理是指大公無私,是指仁、義、禮、智的天性;人慾是指自私爲己,是指耳、目、口、鼻、百體的嗜好。薛瑄就此談自己的切身體會說:“思天理,則心廣而明;思人慾,則心狹而暗。”(見《理學粹言》)他認爲人慾就象“寇敵”,會伺機而入,須嚴加防範;他指出存天理,滅人慾的最爲有效的辦法就是認真察省和克盡己私,能身體力行。

值得一提的是,對於教育感化民衆,薛瑄一直持“正己以正人,修己以治人”的觀點。他在《送朱知府赴任序》一文中頗有感慨地說:“己正而左右僚吏正,部屬正,以致庶事無一之不正,…所謂千里之民,熙然相與以寧者,有必然矣!”爲此,他一再叮囑官吏們,一定要加強修養,嚴以律己,以高尚的品德、端正的行爲,率先垂範,力求教化民衆取得更好效果。

明代名儒理學大師薛瑄生平事蹟及主要歷史貢獻 第2張

力倡省財 蓄養民生

薛瑄提出的“養民生”,是基於“民爲國之本”的思想認識,爲“扶本固本”而採取的重要舉措。他認爲養民生——

一要注重安定民心。而要安定民心就得切實幫助民衆求得飽暖和安樂。他在《送長蘆陳副運序》中說:“足用在乎理財,理財在乎安人。人安矣,財用寧有不足者乎!”當他體察民情時,每到一處都要現場詢問收成是豐是歉、民衆能否飽暖、賦稅是否交納、有無流離失所者、有無被官吏富豪盤剝情事等,凡與民衆休慼相關的“疾苦隱伏”,都要弄個一清二楚。遇有“精心勵飭,以民事爲己任…民食或艱,即爲之纖悉經紀(仔細安排料理之意)”的官吏,他便熱情地贈文鼓勵。同時,也對那些不關心民衆痛癢的官吏嚴厲譴責說:“睃人益己,視民之飢寒流亡,略不加恤,此誠何心哉!”他還殷切希望廣大民衆能夠“既庶且富”。爲此,在《策問五十八道》中,就提出了開墾荒地、引水灌溉、教民種稻等有利於富民的良策。

二要注重愛惜民力。主要是指節省財務費用。他在《從政名言》中透徹地分析道:“財出於民,費用廣則財不足,財不足則賦斂重,賦斂重則民窮,民究則力竭,力竭則本搖矣。”他還借用唐代陸宣公的話說:“民者,邦之本;財者,民之心。心傷則本傷,本傷則枝幹凋悴,而根柢蹶拔矣。”(見《唐陸宣公廟記》)爲了省財,他告誡人們:“節儉樸素,人之美德;奢侈華麗,人之大惡。”(見《從政名言》)並對自己嚴加要求,在“以儉養廉”方面爲大家作出了榜樣。

和省財緊密相關的就是要少收賦稅。薛瑄竭力主張實行薄稅,以便給民衆以休養生息的機會。他指出:“取、與是一大節,其義不可不明”,關鍵在於“取之有法”。(見《理學粹言》)他一再叮囑:徵收賦稅,要注意寬緩行事,只有這樣才能順隨民意,不落怨言。他堅決反對亂收苛捐雜稅,加重民衆負擔。景泰元年,他在協助四川巡撫僉都御史李匡平息苗亂時,曾親赴苗、彝等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尋訪民衆,瞭解作亂情節。他發現那裏由於“庶官務割剝”,民衆苦不堪言,實屬“官逼民反”。爲此立即向李匡建議說:“與其振威武以服其外,不若布誠信以結其心”。苗亂平息後,他又積極向朝廷奏本,指出“番州遠夷,但當羈縻之,不宜責以貢賦。”他針對當地民窮財盡的具體情況,請求朝廷減免民衆所交的貢賦,以保障社會的長治久安。沒料到朝廷對他的本章竟置之不理。於是他耿耿於懷地慨嘆道:“求言未若用言難,不用忠言亦等閒。”(見《讀史》詩)因一時思想想不通,便索性向朝廷提出了辭官回鄉的奏請。

明代名儒理學大師薛瑄生平事蹟及主要歷史貢獻 第3張

河津蓮池公園“文清閣”

秉公執法 辯白民冤

薛瑄多年擔任執掌風紀的官吏,他始終正以立心,廉以律己,剛直不阿,秉公執法,親自察審了大量訴訟案件,使貪贓枉法者得到應有的懲處,使無辜含冤者一一還清白之身。

首先,他認爲,每個風紀官吏都應認清自己的使命和職責,從而恪盡職守,從嚴執法。在《柏臺春霽序》一文中,他把風紀官吏的職責概括爲“剔拔奸蠹,扶植善良,以澄肅一方之官吏”。在《山東按察司題名記》一文中指出:“凡任御史按察者,於百司之邪正,庶獄之冤疑,既得扶抑而伸理之;至於國家大小之政,生民休慼之情,又得條陳其得失而疏通其壅蔽。”他希望所有風紀官吏,都能盡力“剔去牟蠹(大貪),保惠良善,使單民弱夫,鹹得伸眉吐氣,而不爲豪橫所頓摔遏抑(欺壓之意)。”(見《送劉僉憲之任序》)正因如此,他強調說:“天下之獄,自古不得其平者多矣,掌刑者可不擇其人乎!”(見《從政名言》)其次,他就自己的體驗指出:“不欺君,不賣法,不害民,此作官持己之‘三要’也。”(見《從政名言》)不害民就是要愛民爲民,就是要把法紀當作保護民衆的工具。他說:“獄清而民心樂,則和氣應而有以培固國家之根本。”(見《送刑部鄭侍郎序》)在他的執法實踐中,真正做到了對貪官污吏嫉惡如仇,嚴懲不貸;對民衆心存憐憫,有冤便盡力辯白平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