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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文化方面,周公旦有哪些作爲與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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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公(生卒年不詳),姬姓名旦,亦稱叔旦。西周開國元勳,傑出的政治家、軍事家、思想家、教育家,“元聖”、儒學先驅,周文王姬昌第四子,周武王姬發的弟弟。采邑在周,故稱周公。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了相關內容,和大家一起分享。

封於曲阜,留朝執政,長子伯禽就封。武王卒,成王幼,周公攝政。管叔、蔡叔、霍叔等不服,聯合殷貴族武庚和東夷反叛。他率師東征,平定叛亂,滅奄(今山東曲阜東)後大舉分封諸侯,營建成周洛邑(今河南洛陽)。又制禮作樂,爲西周典章制度的主要創制者,主張 “明德慎罰”,以“禮”治國,奠定了“成康之治”的基礎

周公一生的功績被《尚書大傳》概括爲:“一年救亂,二年克殷,三年踐奄,四年建侯衛,五年營成周,六年制禮樂,七年致政成王。”言論見於《尚書》之《大誥》《康誥》《多士》《無逸》《立政》諸篇。

文化成就

在文化上週公提出了“明德慎罰”的道德規範,制定了完整的禮儀儀式,此外周公曾提出“敬德保民”,制禮作樂,建立典章制度。其言論見於《尚書》諸篇,如《金縢》《無逸》等。周公對易經創作也有貢獻。周公受孔子推崇,被儒家尊爲聖人。周公思想對儒家的形成起了奠基性的作用,漢代儒家將周公、孔子並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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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禮樂

周公制禮,是周公一生最主要的功績之一。禮發源極早。“禮”字在殷商時期甲骨文中已經出現,據《說文解字》禮,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判斷,最初的禮只是人們祈求鬼神的特定儀式。周公“制禮”則是爲了滿足安排祭祀秩序的需要,根據血緣關係和等級身份,分別制定尊卑之間,長幼之間,親疏之間各自的不同行爲規範。周公之“禮”,把禮原初的“事神致福”之意淡化,從規定不同身份的人等應該遵行的禮儀出發,最終成爲宗法等級制度的依據和標準。

孔子曾說:”周因於殷禮,所損益可知也“,周初的禮樂是沿襲夏、商而來的,不過,在周初,由以周公爲首的西周貴族陸續加以釐定、增補、彙集、漸漸成爲法定的制度。《禮記·禮器》雲:“經禮三百,曲禮三千。”夏商的禮樂主要用於敬神和慶典;《說文解字》雲:“禮,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荀子·禮論》雲:“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師,是禮之三本也”。經過周公修訂的禮樂,則主要是用來維護社會等級制度和宣揚道德理想,與其說周公制禮作樂,不如說周公對殷禮進行了一番改造以適應新生的政權。

周公制禮作樂,並非僅僅是改造殷人的祭祀典禮和置換典禮所用之樂歌,而是涉及了意識形態和社會制度的各個方面。王國維說:“周人制度之大異於商者,一曰立子立嫡之制,由是而生宗法喪服之制,並由是而有封建子弟之制,君天子臣諸侯之制。二曰廟數之制。三曰同姓不婚之制。”這些不同於殷人的社會制度,雖然不一定是周公制禮作樂時親手製定而是在具體的實踐中逐步形成的,但是周公在攝政期間的所作所爲奠定了周代社會制度的基礎。

可見,周公制禮作樂,並非是前無所因的創舉,而是在總結前人經驗的基礎上,損益夏商舊禮,結合周族原有的習慣,制定出的一套調整宗法人倫制度和行爲規範體系。

作爲“人情所不免”的樂,本就是隨人類文明而發展。在中國,如果從賈湖骨笛形成完整音階形態算起樂在中國至少有九千年,樂既反映和表達人的情感,也顯現多種功能性意義,但樂爲禮制用途如此彰顯的確應從周公始。樂本無所謂禮與俗,當樂與禮制儀式相須且固定爲用形成常式與風格,當依等級觀念在使用過程中按用樂類型樂器擁有數量和樂舞承載人數之多寡分出尊卑貴賤,也就成爲“爲用”理念下的定勢。中國的用樂傳統由此形成兩大主導脈絡或稱兩大體系,即禮樂和俗樂。所謂樂分禮與俗,恰是因有了禮制用樂方顯俗樂意義沒有禮也無所謂俗,從這種意義上講,周公開國家意義上功能性用樂分類的先河。

在文化方面,周公旦有哪些作爲與成就? 第2張

敬天保民

周公制禮,着眼點不限於諸侯,他較多關注下層庶民。在平三監之亂後,周公封胞弟康叔於商都朝歌。爲了鞏固周的統治,周公先後發佈了各種文告,從這裏可以窺見周公總結夏殷的統治經驗,制定下來的各種政策。周公曾先後給衛康叔《康誥》《酒誥》《梓材》三篇文告。

他告誡年幼的康叔:商朝之所以滅亡,是由於紂王酗於酒,淫於婦,以至於朝綱混亂,諸侯舉義。他囑咐說:“你到殷墟後,首先要求訪那裏的賢人長者,向他們討教商朝前興後亡的原因;其次務必要愛民。”周公旦又把上述囑言,寫成《康誥》《酒誥》《梓材》三篇,作爲法則送給康叔。周公寫作三篇文告給予康叔的原因,一則是康叔統治的爲殷人腹心地帶,問題最尖銳最複雜;二則是周公首先征服的,也是三監反周所據的殷人集中的地方,而戰爭勝利之後,康叔受封也比較早。《康誥》《酒誥》《梓材》可以看作是周公對新徵服地區的施政綱領。三篇的主旨是“敬天保民”、“明德慎罰”,爲的是使殷民在連續兩次大動盪之後安定下來,使殷民從事正常的農業生產和商業活動。但又不是一味遷就,對飲酒成風,不孝不友是毫不客氣的。康叔到殷墟後,牢記周公旦的叮囑,生活儉樸,愛護百姓,使當地吏民安居樂業。

《康誥》的目的是安定殷民,全篇內容不外是“明德慎罰”。周文王因爲“明德慎罰,不敢侮鰥寡”纔有天下。殷代“先哲王”也是安民、保民。“明德”的具體內容之一就是“保殷民”。“慎罰”,是依法行事,其中包括殷法的合理成分。刑罰不可濫用,有的案情要考慮五六天,十來天,才能判定。至於殺人越貨,“不孝不友”的,要“刑茲無赦”。文告中反覆強調“康民”“保民”“裕民”“庶民”。告誡康叔要勤勉從事,不可貪圖安逸。“天命”不是固定不變的,能“明德慎罰”纔有天命。“明德慎罰”也不是一切照舊,而是參酌殷法,推行周法,使殷人“作新民”。

在文化方面,周公旦有哪些作爲與成就? 第3張

《酒誥》是針對殷民飲酒成風而發的。釀酒要用去大量糧食,這種飲酒風習在以農業起家的周人看來,簡直無法容忍。周公並非完全禁酒,在有祭祀慶典的時候還是可以喝一點。羣飲是不行的,不可放過,要通統捉來“以歸於周”“予其殺”。“予其殺”是我將要殺,未必殺。所以“歸於周”,是不要給殷人以象“小子封刑人殺人”的印象。這同“保民”“安民”是一致的。應該引導殷民去“藝黍稷”即種莊稼,也可“肇牽牛,遠服賈”,去經商養父母。殷代先王,從成湯至帝乙都不敢“自暇自逸”,更何況敢聚會飲酒了。至於工匠飲酒,另當別論,不要殺,姑且先進行教育。在政策上區別對待是十分鮮明的。

《梓材》也還是提倡“明德”,反對“后王殺人”。至於民人之間,也不要相殘害,相虐待,乃“至於敬寡,至於屬婦,合由以容”。上上下下不虐殺而“敬寡”,而“合由以容”,自然會出現安定的局面。這種局面的形成不是輕易可以得到的,要象農民那樣勤除草,整地,修整田界水溝;象維修居處那樣,勤修垣牆,壁上塗泥,頂上蓋草;又如同匠人治器,勤事修斯,再塗上黑漆和紅漆。總之,勤用明德、保民,才能“萬年惟(爲)王”。

三篇貫穿一個基本思想是安定殷民,不給殷民一個虐殺的形象,處罰要慎重,要依法從事。至於改造陋習——酗酒,一是限制,二是引導,三是區別對待。做爲統治者,要勤勉從事。

《康誥》《酒誥》《梓材》是周公對被征服地區的政治方略,而《多士》是對待遷到洛邑的殷頑民的政策。洛邑建成之後,這批建城的殷頑民如何發落。自是擺在日程上的問題。《多士》是周公向殷頑民發佈的文告。全文分作兩大段。第一段是攻心,讓殷頑民服從周人統治。理由是你們這些殷士不好,上天把大命給了我“小邦周”,決不是我“敢弋殷命”“敢求位”。這如同你先祖成湯取代不道的夏桀一樣,也是“上帝不保”夏桀。我把你們從“天(大)邑商”遷到西土,不要怨我,我是矜憐你們的,這也是天命所在。第二段內容是宣佈給以生活出路,讓他們就地安居,有你們的田地,有你們的住宅,“爾乃尚有爾土,爾乃尚寧幹止。”如果你們能順從聽命,有德,還被任用。上天會可憐你們,否則,你們不但會失去土地,而且我還會把上天的處罰加在你們身上。

明堂朝覲

古代建都城,在國之陽位,要設一取象天地而上圓下方、四周圜水的建築。爲佈政之宮,四戶八牖,以便聲教四達,稱明堂。《考工記·匠人》周人明堂條鄭氏注:“明堂者,明政教之堂。”蔡邕《明堂月令章句》記其多種功能:“明堂者,天子大廟,所以祭祀。夏后氏世室,殷人重屋,周人明堂,饗功、養老、教學、選士皆在其中。故言取正室之貌則曰大廟,取其正室則曰大室,取其堂則曰明堂,取其四時之學則曰大學,取其圓水則曰辟雍,雖名別而實同。”《詩·周頌·我將》表明曾“祀文王於明堂”。

明堂在周初,最重朝諸侯之用。當諸侯方國朝見周公時,周公以天子身份,揹負斧紋屏風,面朝南而立,諸侯貴族按其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高低,依次站在周公對面的中階之上,東西階和門東西,夷、蠻、戎、狄分站在東、南、西、北四門之外,較遠的九採站在南面的應門之外,極遠的四塞每世一來朝,告新君即位而已,不安排固定的站位。

這般一絲不苟精心安排的諸侯朝覲天子的禮儀,無疑能十分明確天子諸侯之間尊卑上下的等級,使各安其位以維護統治秩序,這就是周公制禮的目標所在了。關於這次明堂活動的時間內容,《明堂位》說的正是周公“六年,朝諸侯於明堂,制禮作樂,頒度量,而天下大服。”《周頌·清廟序》稱:“清廟,祀文王也。周公既成洛邑,朝諸侯,率以祀文王焉。”孔穎達《疏》:“成洛邑在五年則朝諸侯在六年,明此朝諸侯與《明堂位》所朝爲一事也。”那麼《禮記·明堂位》所載周公朝諸侯於明堂,是周公營建洛邑成功之翌年,一系列慶典活動的一部分,此外還率諸侯廟祭文王,又頒度量,推進政令之劃一,並以制禮作樂,爲他這一年工作的重心,結果“天下大服”,周公的事業達到成功的巔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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