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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三司使林特簡介:長期掌管天下財賦,精敏擅吏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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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960年—1127年),是中國歷史上繼五代十國之後的朝代,傳九位皇帝,享國167年。與南宋合稱宋朝,又稱兩宋,因皇室姓趙,也稱趙宋。那麼下面小編就爲大家帶來關於林特的詳細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林特是宋真宗時期三司使,長期掌管天下財賦,精敏擅吏職。逝世後追封尚書左僕射,孫女爲宋神宗妃。

人物簡介

林特(約951~1023)字士奇,約生於後周廣順元年(951年),福建寧德人,生於福建順昌。祖父林揆(福建霞浦長溪人)仕閩,於後唐長興四年(933年)任順昌縣令,故定居順昌。父林延安、子林洙遷居福建寧德南埕。

自幼聰明好學,10歲時,攜帶自寫的文章進謁南唐國主李璟。李璟奇之,命作賦,頃刻而成。因而被授爲蘭臺校書郎。

北宋開寶八年(975年),南唐亡,林特歸宋,宋太宗任爲長葛(今河南長葛縣)縣尉。又先後改任遂州(今四川遂寧縣)錄事參軍、大理寺丞和隴州(今陝西隴縣)通判等職。端拱元年(988年),經宰相呂蒙正推薦,任三司戶部勾院通判。

北宋三司使林特簡介:長期掌管天下財賦,精敏擅吏職

鹹平年間(998~1003年),度支使樑鼎“制置陝西青白鹽,前後上議異同”,宋真宗派林特等前往考察利弊。林特經過調查認爲,制置青白鹽對朝廷與百姓不利,上書請恢復舊鹽商販。所奏合旨,被升爲禮部員外郎。後又任戶部副使、鹽鐵副使。

景德元年(1004年),真宗北征,命林特爲同知留司三司公事。真宗謁陵,林特爲行在三司副使,奉命參與制定新茶法,使朝廷每年增加茶稅收入百餘萬,被升爲禮部郎中。

大中祥符元年(1008年),真宗封禪泰山,三年,祭祀汾陰,林特均爲行在三司副使。後以右諫議大夫權三司使、修玉清昭應宮副使。七年,爲行在三司使。

乙未,以三司使林特爲戶部侍郎、同玉清昭應宮副使。

兗州景靈宮,太極觀成,遷吏部侍郎。

天禧元年,爲修上《聖祖寶冊》副使,轉尚書右丞。

北宋三司使林特簡介:長期掌管天下財賦,精敏擅吏職 第2張

天禧四年(1020年),升任工部尚書兼太子賓客,太子賓客林特上表請求皇太子趙禎在羣臣拜謁時不必回禮,真宗下詔不許。後改太子詹事。

當時,宰相丁謂以符瑞土木迎合帝意,林特巴結丁謂,每見必拜,一日三見亦三拜之,故得丁謂善待。

真宗不豫,丁謂欲提拔林特爲樞密副使,李迪不贊同。二人殿前爭執後皆被罷相。

乾興元年(1022年),宋仁宗即位,林特被任爲刑部尚書,翰林侍讀學士。後丁謂被貶官,林特也被貶爲許州(今河南許葛)知州。後又奉詔還朝,任戶部尚書知通進銀臺司,判尚書都省,勾當三班院。不久病逝,贈尚書左僕射,後又贈太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