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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從哲與明末三大案有什麼關係?惠世揚爲什麼那麼痛恨方從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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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從哲,字中涵,明代萬曆、泰昌朝時期內閣首輔。下面小編就爲大家帶來詳細的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泰昌元年九月十一日,剛剛繼位不久天啓皇帝朱由校,收到了一封奏疏。作者是工科右給事中的惠世揚。文章寫的行雲流水,一氣呵成,內容只有一條:內閣首輔方從哲是個大混蛋,皇上你快點把他咔嚓吧。

爲了表達憤怒,惠世揚直接給方從哲定了十條罪狀,條條可殺,可謂咬牙切齒。

從哲獨相七年,妨賢病國,罪一。驕蹇無禮,失誤哭臨,罪二。梃擊青宮,庇護8奸黨,罪三。恣行胸臆,破壞絲綸,罪四。縱子殺人,蔑視憲典,罪五。阻抑言官,蔽壅耳目,罪六。陷城失律,寬議撫臣,罪七。馬上催戰,覆沒全師,罪八。徇私罔上,鼎鉉貽羞,罪九。代營榷稅,蠹國殃民,罪十。

惠世揚爲什麼如此痛恨方從哲呢?這要從方從哲本人說起。

方從哲,萬曆十一年進士,萬曆四十一年入閣,萬曆四十二年接替葉向高成爲內閣首輔。

方從哲任首輔期間,正是明朝天災人禍交織,內憂外患交替的多事之秋,內部黨爭不斷、內耗嚴重,外部又恰逢女真崛起,喪城失地,可謂風雨飄搖。

方從哲與明末三大案有什麼關係?惠世揚爲什麼那麼痛恨方從哲?

明末黨爭愈演愈烈,各黨派借三大案彼此攻擊,黨同伐異

所謂三大案,是指“梃擊案”、“紅丸案”和“移宮案”。一直以來,東林黨和浙齊等黨以此爲由,彼此攻訐,導致撲朔迷離,莫衷一是。

一、梃擊案

萬曆四十三年五月四晚,一男子手持棗木棒,悄悄闖進了太子居住的慈慶宮,並用木棍將守衛宮門的人打傷,並打傷了守門太監萬曆四十三年五月四晚,一男子手持棗木棒,悄悄闖進了太子居住的慈慶宮,並用木棍將守衛宮門的人打傷,並打傷了守門太監,結果在前殿屋檐下被當場擒獲。

經審訊,該男子名叫張差,受鄭貴妃手下的太監龐保、劉成指使,前往慈慶宮,刺殺太子朱常洛。消息一出,輿論譁然,一時間羣情激憤,東林黨紛紛指責鄭貴妃妄圖謀殺太子鄭貴妃無奈,只得找萬曆皇帝求救。

方從哲與明末三大案有什麼關係?惠世揚爲什麼那麼痛恨方從哲? 第2張

由於案件牽扯到了太子和貴妃, 爲了維護政局穩定,萬曆皇帝和內閣均不想讓事態擴大,於是授意刑部以瘋癲奸徒罪將張差處死,並祕密殺死了龐保、劉成二人,草草結案。

二、紅丸案

萬曆四十八年八月二十八日,太子朱常洛繼位,是爲泰昌帝。鄭貴妃因爲當年爭國本的緣故,一直怕新帝繼位報復她。爲了討好新皇帝,鄭貴妃送給朱常洛珠玉以及八名侍妾。

可能是之前壓抑過久,朱常洛好不好不容易放縱一次,竟一病不起。病入膏肓的朱常洛諱疾忌醫,不肯相信太醫院的御醫,而是命令方從哲去尋找所謂的“仙方”。

無奈之下,方從哲只得推薦了鴻臚寺丞李可灼,向皇帝進獻了所謂“紅丸”。在服用兩次“紅丸”後,泰昌帝一命嗚呼,撒手人寰。

這樣方從哲成爲衆矢之的,言官紛紛彈劾,禮部尚書孫慎行甚至說,

從哲縱無弒君之心,卻有弒君之罪。欲辭弒之名,難免弒之實。

把罪責一股腦推到了內閣首輔方從哲的身上,頂不住壓力的方從哲只能辭職了事。

三、移宮案

泰昌皇帝死後,受泰昌皇帝寵信的李選侍控制了乾清宮和太子朱由校,與太監李進忠(魏忠賢)密謀挾持朱由校,欲爭當皇太后以把持朝政,結果大臣楊漣借商議繼位事宜爲由, 搶走了太子朱由校,並與方從哲等人一起。護送其到文華殿接受了羣臣的朝拜,順利登基。

女真崛起,方從哲舉薦楊鎬,結果慘敗而潰

萬曆四十六年,努爾哈赤起兵反明,並很快襲佔了撫順、清河。得到消息的萬曆皇帝在方從哲的力保下,重用楊鎬,起兵20萬,四路圍剿後金。

由於兵力佔優,楊鎬選擇了分進合擊的辦法,結果西路主力杜鬆爲搶立頭功,擅自先行,南路的李如柏卻行動遲緩,遲遲不動,這就給了努爾哈赤集中兵力、各個擊破的機會。

方從哲與明末三大案有什麼關係?惠世揚爲什麼那麼痛恨方從哲? 第3張

在努爾哈赤“憑爾幾路來,我只一路去”方針下,明朝四路大軍紛紛潰敗,而居中策應的楊鎬居然沒有任何行動,眼睜睜的看着軍隊一路潰逃。

薩爾滸之敗,楊鎬固然是罪魁禍首,但一心舉薦楊鎬的方從哲,也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平心而論,方從哲懦弱寡斷、難堪大任,以至於犯下許多錯誤,如重用楊鎬,引進李可灼等,但面對明末錯綜複雜的政局,方從哲多少也算嘔心瀝血,盡心盡力了,雖然力有不逮,但如果說明之亡,神宗實基之,而從哲其罪首也,就過於偏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