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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祕古代官員退休後的“房奴”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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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公務員”職業沒有失業保障、沒有連續工齡、也沒有情義體恤,可以說是一個含金量較低的“瓷飯碗”。有人做過統計:西漢時丞相一職的平均任期才四年多,東漢時三公的平均任期不到兩年半。朝廷要官尚且如此,以下的自然就更慘了,動不動就會打破飯碗。他們做官時尚且如此倉皇,退休後就顯得更加淒涼了

唐代憲宗時,顏真卿的外孫韋丹在江西任觀察使,常與隱居在廬山的高僧靈澈上人吟詠唱和。有一天,韋丹派人給靈澈送去一篇新賦的《思歸》:“王事紛紛無暇日,浮生冉冉只如雲。已爲平子歸休計,五老巖前必共君。”意即我已準備辭職,同你一起暢遊在五老峯前。靈澈一笑:他怎捨得辭官?當下也寫了一首詩請來人帶回,詩云:“年老身閒無外事,麻衣草座亦容身。相逢盡道休官好,林下何曾見一人?”果然,韋丹這個官一直做到五十八歲卒於任上,始終沒有寫過辭職報告,而 “相逢盡道休官好,林下何曾見一人”兩句則成爲傳誦不輟的名言。宋代孝宗時,有個尚書郎鹿何,年方四十餘就自請退休,回家後在堂上掛了一塊匾,寫“見一” 兩字,大家都知道這是“林下何曾見一人”而反用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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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韋丹作秀到鹿何自誇,時隔約三百六七十年,其間以這樣那樣形式主動辭官的肯定不止鹿何“一人”,但是這兩則軼事足可說明官場上自動抽身出局的歷來少見。論其原因,有一條十分重要,那就是:古代“公務員”的許多特權和待遇都與“在職”密切關聯,一旦“辭事”便“榮祿兼謝”。

無退休費、無工齡、無餘蔭:含金量較低的“瓷飯碗”

秦漢時代,凡任公職、吃財政者,通稱爲官,除了替朝廷出勤打工外,別無脫離職務的身份和權益。當時的講法叫“臣盡死力以與君市,君垂爵祿以與臣市”,近似今人幫老闆打工的意思。一旦因奔喪生病、任滿更替、罷免辭官等各種緣故退休,老闆和僱員的關係即告解除。大體而言,可用“三無”概括:

一曰無退休費,就是無論原先俸祿多少石的官吏,只要離開職位,除非皇帝特詔照顧之外,一律停發俸祿。漢朝俸祿本來就薄,俸額低或負擔重的人積蓄不易,所以不少官吏一旦休官停俸,就要另覓生計。

比如從小“好經書,通《詩》《禮》”的宋均,從十五歲入仕,官至河內太守,其間兩次休官,一次是在做辰陽縣長時“以祖母喪去官”,一次是在任東海相時“坐法免官”,從離職到再仕期間,都是靠跑到潁川去做客座教授爲學生講學維持生計。

還有世代爲郡吏的孟嘗,在合浦太守任上因病辭職,因爲沒有收徒講學的本事,只能下田耕作。有個在京師做尚書的同鄉向皇帝推薦他重新做官食俸,皇帝不理會,於是孟嘗做了大半輩子的自耕農。

二曰無工齡,就是除了曾任二千石以上高官者在休官以後重新出仕時,可授予“比六百石”職位以示優惠外,其他二千石以下的休官者,要想再當“公務員”,都得回到起跑線上,和普通老百姓一起競爭。總之,既沒有可以保留的幹部身份,也沒有可以累計的連續工齡。

三曰無餘蔭,就是人走茶涼,在職時候的特權和影響一筆勾銷。“飛將軍”李廣卸任雲中太守後,隱居藍田南山。某日,他帶一個隨從外出飲酒,返回時已是夜晚,被正在巡夜的霸陵縣尉大聲呵叱,道是違犯宵禁,要依法處罰。隨從討情說:“這是前任李將軍呀。”縣尉毫不通融,道:“就是現任將軍也不許夜行,何況是前任將軍!”結果“飛將軍”被關進警署(亭),拘留一夜。又如,陳蕃卸任皇宮警備司令(光祿勳,位居九卿)後率賓客門生還鄉,經過臨潁巨陵,當地警長(巨陵亭長)要對他們作例行盤查。前任司令的隨從大概一向狗仗人勢神氣慣了,動手打了警員(亭卒),結果這些人全遭拘押,飽嘗皮肉之苦。巨陵警長還要收審陳蕃,陳蕃抗議說:“我沒有管教好手下人,因此受到牽連。但我是前任大臣,即使有罪要辦,州郡尚且先要向朝廷請示,你怎麼可以隨意收審我呢?”雙方相持了好幾個時辰,恰好臨潁縣政府的警署巡視員(行亭掾)巡察到此,這才使陳蕃擺脫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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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便提一下,這一份沒有失業保障、沒有連續工齡、也沒有情義體恤的古代“公務員”職業,可以說是一個含金量較低的“瓷飯碗”。有人做過統計:西漢時丞相一職的平均任期才四年多,東漢時三公的平均任期不到兩年半。朝廷要官尚且如此,以下的自然就更慘了:二千石“時有纖微之過者,必見斥罷”,中低層官吏,則有“司隸、部刺史”等紀檢官員隨時“察過悉劾,發揚陰私,吏或居官數月而退”,就是動不動便打碎了飯碗。

單從制度上看,魏晉南北朝的退休待遇比秦漢好不了多少,當真照章辦事的話,還比不上現代的失業者尚有低保可吃的境遇。揚州監察幹事(從事史)何子平的母親住在會稽,戶籍年齡滿八十歲了。按規定,兒子應該辭職回家,奉養老母以終天年。州府辦公室主任(主簿)顧愷之說:“你母親的實際年齡不到八十歲,親友故舊都瞭解。在州里當差,好歹還有微薄的俸祿,一辭職就什麼都沒有了。我替你辦個留任申請吧。”何子平不肯,說我們當幹部的不能帶頭損害戶籍制度的公信力。顧愷之又建議他回會稽後,在縣政府求個公職,既可取祿,又方便就近奉養母親。何子平還是搖頭,說不能做這種投機取巧的事。何子平“既歸家,竭身運力,以給供養”,即完全靠體力勞動養活老母和自己。山陰縣令褚,“在任歲餘,守祿俸而已。去官之日,不堪自致,因留縣境,種蔬菜以自給”。

 公車不能帶走,看病自己買單

唐朝規定,異地做官,連最後一次坐公車返回故鄉也不行。唐德宗時,太子賓客孔述睿因老病退休,皇帝爲表示關懷,特命公車送回,那就是大家羨慕的榮譽了。到唐文宗大和三年(829 年)四月,有個四品京官退休,要回故鄉浙東養老,向皇帝申請說:家貧路遠,請求皇上特批一紙能從長安到婺州一路乘坐公車的驛券。從此,凡“家貧路遠”的京官退休,特許參照此例給予照顧。

宋代也實行退休就不得再用公車的制度,所以楊萬里在臨安當官時,早早就攢齊了能使全家人從臨安返回故鄉吉州的盤纏,鎖進箱子,藏在臥室內。他還經常告誡家人,不許在外面購一物,惟恐一旦退休回家時行李超重成爲累贅。

宰相富弼退休後定居洛陽,常穿着家居衣服,騎驢去郊外遊玩。有一回他路遇水南巡檢前呼後擁地出行,巡檢是從八品小官,富弼雖已離職,但從二品官員的身份還在,自然不必特意從驢子上下來站在一邊給巡檢讓道。爲巡檢開道的前卒大怒,厲聲呵斥,急得他舉鞭趨驢快走。假設富老坐在宰相級別的名牌車上,對方就不會當他是鄉下土老冒了。

揭祕古代官員退休後的“房奴”生涯 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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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官員在職患病可享受公費醫療,一旦離職,診療服藥都要花自己的錢。孟郊賈島都以詩風清峭瘦硬齊名,有“郊寒島瘦”之稱,又都是在副縣職任上退休後因貧病交困缺醫少藥而死。當時有些寺廟向社會募捐錢物後舉辦慈善醫療,免費或廉價給病人施醫舍藥,韋應物因病從櫟陽(治所在今陝西臨潼)縣令任上辭職後,就住進長安西郊的善福寺治病療養。對於這種“有身份的人”,寺廟方自然還要格外看待。還有名列“初唐四傑”的盧照鄰,因患病辭去新都縣尉一職,住在太白山草屋中養病。盧副縣長沒有家底,全靠朝中顯宦不時送來藥品衣物,才度過難關。

王安石因爲退居江寧半山後,常騎驢出遊,周邊居民都認識他,尊稱“相公”。某日,老相公出行,遠遠望見地方官的車隊迎面而來,忙避入路邊民家。這戶人家的老婆婆正患瘧疾,恰巧王安石帶有治瘧疾的藥,便讓隨從取出來。老婆婆堅持要回報一縷麻線,說是“相公可帶回去給相婆派用場”,王安石笑而受之。看來老婆婆亦知退休後的相公買藥要自掏腰包了。

退休後的“房奴”生涯

自隋唐開始,官、職分離,所謂休官,其實只是休職,就是由於奔喪、病傷、候選、罷免、離任、致仕等各種緣故,脫離了能行使一定權力的職位(或差使)而已,但代表個人資格權利的官員身份依然存在。換句話說,秦漢魏晉的“公務員”休官以後就是平民(原有貴族身份者例外),從隋唐開始,“公務員”休官(其實是休職)以後依舊是官,在許多方面享有老百姓企望不及的特權:比如涉及訴訟時可以不在公庭拋頭露面,犯罪了可以用官告抵刑,又如住宅廳堂可以有幾間幾架,車輿騎乘可以怎樣裝飾,衣冠可以穿什麼樣式和顏色,乃至死後可以按什麼規格辦喪事、起墳墓,都可以根據官資高低採取與級別相應的排場。雖然說費用都需自掏腰包,但對比布衣即使有錢也不得僭越的種種禁限,“官有常尊”的身份意義就彌足珍貴了。此外,從唐代後期起,退休的官員無論級別高低,都可以享受“半俸”養老,更是過去連做夢也想不到的。但儘管如此,唐宋時休官的實際含義,也不止是失去了在某個職位上行使權力以及支領全額官俸的特權,比如——

古代官員授職有迴避原則,就是不許在原籍或有家族產業的地方任職,所以當時的“公務員”如果經常在職的話,就得到處宦遊,一方面少有時間精力在原籍營建房產之類,另一方面無論到哪兒工作,總有條件優越的官邸供你和家屬居住。可是一旦休官,馬上就得搬出來讓給繼任者。而且往後定居何處還有限制,比如南宋規定,凡各級地方政府官員休官後,三年內不許在任職地居住,倘在當地有親屬,或置有財產,三年以後也不許居住,違反者處一年徒刑。所以若要盤點休官所帶來的實際損失,迫在眉睫的就是再也不能繼續居住設備齊全的官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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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玄宗登基後,前朝宰相李日知瞞着家人向朝廷提出辭職申請,待皇帝批准下來,回家後即命家人整理行裝,馬上搬出官邸,移居鄉村住宅。太太驚問何故,他說他已經退休了。太太大怒:“家產屢空,子弟名宦未立,何爲遽辭職也?”宋仁宗時做過宰相的杜衍,因爲一生“不殖私產”,退休後,連李日知遷居鄉間住宅的退路也沒有,只好長期借居南京(今河南商丘)車院(教習馭車技藝的單位,近似後世的駕校),直到去世,“第室卑陋,才數十楹,居之裕如也”。

宰相尚且不能佔住官邸,其他休官者當然更得靠自己設法解決居住問題。蘇轍退居許州後,眼看李方叔起蓋新居,羨慕不已,“我年七十無住宅,斤斧登登亂朝夕……不如君家得衆力,咄嗟便了三十間”。於是他決心蓋房,享受一下老有所居之福,“平生未有三間屋,今歲初成百步廊 ”。不過心願滿足了,一生積蓄也耗盡了,“盎中粟將盡,橐中金亦殫”,於是又自責“我老不自量”,到了這把年紀還來做房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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